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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腐败之我见十年没笑

发表于-2010年06月01日 晚上9:17评论-0条

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是有别于世界其它国家的。上个世纪,在毛主[xi]的倡导下,人口突飞猛涨,由此造成的后果只能由后辈建立一个专门的机构——计划生育委员会来遏制。这一国策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但由它造成的消极作用,如老龄化等问题也日趋严重。在这里,我不想论述此类问题,只想谈谈部分地区计生委的基层人员的腐败问题。

在上个世纪,计划生育政策在部分省份过于偏激,有打砸拿,搞株连,非法拘禁等等严重破坏干群关系的事件。在当地老百姓眼里,农村搞计生工作的人员已成社会的一大公害,群众深恶痛绝,曾几何时,发生了不少的恶性事件。 

时间进入21世纪,计划生育政策已悄然发生了变化,由“堵”变成了“疏”,由暴力事件逐渐转变成了“罚款”形式,即缴纳社会抚养费。计生部门又没有像以前那样强迫超生户缴纳社会抚养费,更胜一筹的是它和公安局的户政部门联手,促使超生户自动缴纳罚款。具体操作就是上户的人必须拿上计生部门的证明,要拿证明必须通过计生部门这一关,如果你没有问题那就好办,如果你超生了那好啊,想上户请乖乖地到计生部门交罚款去。就这样,一条法规解决了矛盾冲突,超生户谁也别想逃脱,是啊,谁不想上户呢?所以在这缴纳罚款的当中,负责收钱的部分乡镇计生员滋生了腐败,产生了权钱交易,出现了“暗箱操作”。一些贪污腐化的计生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表现如下:

一、收费存在不合理的凭证:用行政事业费收据代替专用定额税收的票,用白条代替税收的票。计生工作人员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时,按规定必须向超生户出据省里统一定制的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专用定额税收的票,该税收的票从县财政上领回多少必须交回多少钱入国库。有的计生干部为了个人获利,就在收费凭据上动主意。于是,他们在出据税收的票时,往往就给超生户暗示或明说:“如果你要定额税收的票,就按规定数目缴纳,一文不能少;如要行政事业费收据,可以少缴一些。”老百姓为了少花钱,当然非常同意后者。更有胆子大的计生员使用手写的白条收据作凭证,超生户不明真相,只要少交钱就行,孩子能上户就行。这时候乡镇里的计生员如何能把这个超生的孩子正常地出具计生证明,并办下二胎准生证呢?他便动用各种关系以达到目的,比如证明第一胎是残疾儿童,可以准许生二胎;还可以把两个相差一两岁的孩子证明成双胞胎;更有的计生员手中有外地计生机构假公章假证明一大堆,想要什么证有什么证,最后成了比谁的造假水平高。总之,计生员中的部分人想办一个二胎或三胎准生证手段之高令人咋舌,办法之易令人惊异。就这样,不少社会抚养费源源不断地流入这些腐化的计生员的腰包。

二、作独生子女证件的文章。现在的计生政策更具人性化,尤其在对待独生子女问题上。我省规定:农村的独生子女户财政年年补给1200元,这样一来,便大有文章作了。符合条件的农民拿上证明来办时,乡镇计生员先是百般刁难,后来通过暗示或由别人转达:这个不好办,需要送上级部门礼物和钱的。办事的农民想到以后可以领不少的钱,便咬咬牙忍了,就按计生员说的数目如数付了。这个“好处费”具体数目逐年在增加,我听一个刚刚办下来的人说:他花了整整一年的补助——1200元。看,好家伙,好大的胃口!我的一个远房亲戚和我说,他去办理独生子女证时,差点气死。他和这个计生员是同学,他原以为事情一定好办的多,并且钱也不可能花很多。谁知他去找计生员时,计生员想了想:你好说,就给900元吧(看来是打了七五折)。远房亲戚气愤地说:你知道我的大舅子吧,他在他们的乡镇办一个独生子女证只花了20元,只是一些手续费,你看看这世道!我知道这两个乡镇只是相差30多里,看为什么差别这么大呢?看来一部分计生员已经到了为所欲为的地步!

三、部分计生员篡改或授意他人篡改办理人的年龄,出据虚假节育证明、虚假独生子女证件。农村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是随着人均年收入逐年增加的,所以计生人员就利用新旧收费标准来敛财。向超生户收费时,按新标准来收;而向国家上缴社会抚养费时却按旧标准,这样新旧间的差价进了自己的腰包。凡是有利可图,他们就出据虚假节育证明、虚假独生子女证件。尤其是办理假独生子女证更是有利可图,他们和领取家属按比例分成,当然他们占个大份。这样,国家的金额不露痕迹地“资助”了他们。

四、计生员对奖励对象应取消或中止其奖励资格而没有取消或中止,造成了奖励对象继续领取奖励金。国家的奖励资金发给了严格执行计生政策,并符合标准的农民,但是有些情况下,我们应该取消其领取资格。比如该农民又生了子女,不符合独生子女条件;该农民已经死亡;该农民又违反了别的计划生育政策,就应该取消其领取资格。但是,我们的计生干部却没有取消他的资格。究其原因,不外乎两种。一种是与他有关系的人,他不便去取;一种是与他彻底没有关系的人,他舍不得去取,因为这时领取人已变成了自己,为什么要取呢?和钱过不去吗?这样就中饱了私囊。

五、很正常的计生证明却搞得不正常,主要是为了索要钱财。前年,朋友评定职称,需要计生证明。他没有超生,原以为很好开的,谁知去找计生干部,借口却是很多,一会说公章不在,上级收走检查去了;一会说有会议要开,顾不得;一会说上级要来检查验收,你不要添乱子了……朋友的事很要紧,时间没有几天了,他看出来了,这家伙用意很明显。于是他甩出一百元,那个计生员顿时笑逐颜开,却又假装说干什么呢,章当然很快就盖了,朋友有气却无处发。我的一位表弟要办外出务工人员婚育证明,本来这是很正常的事,并且不少地方只收取工本费10元,而找到计生员他却推三阻四,并说明天才能从县城里取上证。到了明天,花了一百元,证真的取上了,但是发证机关上明明写着“xxx镇计生办”,明明是自己发的证,却要骗人是从县里发下来的,很清楚了,如果他不说在县里办,你肯给那么多的钱吗?

这类计生干部的敛财伎俩举不胜举,但就是全举出来,还不是千篇一律:一切就是为了敛财,为了敛财不择手段!

社会确实进步了,计生人员的敛财手段也进步了,我发现,他们具有与时财进的新思想,我可真“佩服”他们啊!过去讲:“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可现在呢,我们一个地方上的部分小小的计生干部在三年里何止敛十万呢?真是:三年计生员,几个清知府!

我觉得国家在对计划生育官员的监督上应该找到一个好方法,并严防计生奖金发放、社会抚养费征收中的个人行为。应该找一些官员到群众中去调查,而不是大张旗鼓地“钦差大臣满天飞”,虚张声势,沆瀣一气。在计生奖金发放、社会抚养费征收中可借鉴一些地方行之有效的“五个到位”,即:乡镇上必须有领导到位,计生办主任必须到位,村支书必须到位,计生指导员必须到位,对象户必须到位。这样会提高计生奖金发放、社会抚养费征收的透明度和公正度,减少一些腐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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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理野推荐: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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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野点评:

行行业业在发展,就有形形色色的蛀虫滋生,这不是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发展中的各项监督不健全却难辞其咎。感谢作者,关注国计民生,关注社会发展。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