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们常常唱:“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我高兴的说了声/叔叔再见。”我还记得当时唱这歌时天真的样子,心里也觉得警察叔叔是天下最可以信赖的人。可现在呢,人们都“谈警色变”,大叹:警察猛于虎也!我的一个警察朋友也对我说:警匪是一家。顿时,我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这句话是从他——一个警察的嘴里说出!可见,警察队伍已是何等的污浊不堪,让人痛心啊!
下面我谈一谈对警察的所见所闻。我郑重声明:我所言绝非骇人听闻,谣言惑众。
在我们身边最常见的就是这些警察:管治安、户籍、刑侦、交通等。首先我谈谈户籍警察。户籍警察是指警署、派出所设置专门管理户口的民警,负责该派出所管辖区域内的户口工作。户口工作包括登记户口、户口迁移、身份证的管理等。那么他们敛财的空洞从哪来呢?体现在上户上。很正常的一个出生的孩子上户,程序太多,要提供结婚证明、计生证明、单位证明、出生证明、父母户籍证明、街道居委会证明等等。要找这些负责人,确实要花费一些功夫和金钱的,这些人大多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就是找到他,没有送好处费,他会以各种理由搪塞你的,就是你愿意花费,但证明齐的时候,也不知在猴年马月,这一趟跑下来,我想你会瘦了一大圈的。但是你只和一个人说,即和户籍警,他会在短时间帮你办下一切的,当然费用是不菲的。正常的户尚且如此,那么不正常的户呢?那可不可同日而语了!有哪些不正常的户呢?如:第二胎的户,超年龄未上的户,户籍在外地又丢失了户的人,被拐卖人口来的妇女等等。他们上户靠正规途径那是不好上了,即使能上那要费九牛二虎之力了。但是如果找乡镇的户籍警来办,那就不用担心是否可以办的下,要担心的是你的腰包是否够鼓!这些户籍警的本领是无法想象的,他可“通天”,那些没有任何证明的户到他手里,短时间里会手续齐全的。那么他是怎样做到的?自古以来,官场互助,他是和周边县市的户籍警互办的,他找外县市的户籍警打个证明(当然这个证明是可推敲的,因为要证明的这个人不是他们本所的,只是出个书面证明),来证明要办户的这个人是从“此所”迁来的,这样就妥了;当然外县市户籍警找他时,他会竭尽全力来帮的。这样,一个毫无凭证的户就“合理”地产生了,也没有人去查此户证明的真伪。因此,在下边的乡镇,没有办不到的户,只有你花不起的钱。更让人震惊的是,户籍警可以应“客户”的要求,给一个活着的人开上“死亡证明”并销了户,以代表此人从此消失在人世间,至于那个“死去”的人要办什么事,谁也无法得知,大家可以猜测。所以这类户籍警的富裕程度,大家可以想象啊!
再说说管治安的警察。治安警察的主要任务是:预防、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维护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等。过去流行一句话:“丢了一口猪,吃掉一头牛。”是控诉警察的不作为。其实,此言一点不假,现在农村的盗贼猖獗,丢牛丟驴事件屡有发生,可报案后石沉大海,警察来现场后只是走走过场;重型货车行走在乡村小路,把路轧得尘土三尺,报案后照走不误,只不过钱已塞进了治安警察的腰包;车匪路霸,村恶街霸欺行霸市,凌弱辱小,长时间没人管,任其发展;挖铁砂的破坏环境,但没人管,因为老板扬言:老子交了警察钱;哪个村赌钱,乡镇警察不去管,因为开赌场的人天天“孝敬”他们,可是如果报告了县城的治安警察,那可是乐此不疲了,因为抓一个人就拘留,出一个人请交一、二千元,完事大吉。如果要调查警察在老百姓眼里的信赖度,那么一定会使警察失望的。现在一般无关人命的小事,老百姓是不会报警的,因为他不想费那个口舌的。警察也乐得逍遥。不信你可以看看每一个派出所的报案率,是逐年下降的,这难道是到了“大同世界”了吗?
再说说我们的刑侦警察。前几年,在我们这里的一个县警察局发生这样的一件事:刑警队审讯一个盗贼时,因为盗贼拒不承认,竟然把盗贼活活地打死了,死者家属不为优厚的善后待遇所动,执理上告,成了轰动一时的大事。可见刑侦警察是多具“人性化”,严刑逼供,手段残忍,前不久的赵作海一案不是有力的证明吗?再看看那些陈年旧案,尤其是命案,因为凶手的出逃使案件中断,而凶手长时间逍遥法外,使受害者家属心寒,为什么不去通缉他们呢?电视上天天播放抓住了通缉犯,有谁知道凶手被抓的几率有多大呢?我亲眼见到有不少的凶杀案不了了之,凶手依旧“卧看牛郎织女星”,照常过日子。我无法想象,这种不良的导向会给人们以什么“启迪”呢?
别的警种中的败类毫不比我提到的差,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生气已使我提不下去了,我感到了作为平民的弱小,却又不得不面对他们。
我的一个警察朋友喝醉酒和我说:“老哥啊,你读的书比我高,你看看,你现在比得上我吗?”我彻底无言。他说得对,我是一个寒酸书生,房无一间,地无一垄;而他呢,开着价格不菲的小车,娶了俊美的娇妻,拥有三四处的房产,在赌场上一掷千金,在宾馆里千金买笑,在酒店里豪饮无度,在工作上吆三喝四,我哪能和他去比?而他呢,只是一个小小的乡镇警察。可以想象,比他更大职位的,会不会这样呢?我想是不言而喻的。前不久,大同市原公安局局长申公元、大同市南郊区检察长冯志勇等已被“双规”,牵涉其中的还有大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高建勋等警界要员。这件案被称为晋版“文强案”,可见其涉案程度。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啊。
外国有句谚语:鱼是从头开始腐烂的。腐败是自上而下的。一个小城镇的警察的腐败情况正是上面的缩影。上级部门尚且如此,何以治下级部门?
作为执法部门,腐败也如此严重,更不用说别的部门了。执法犯法,罪莫大焉!我们年轻的共和国,执法如山的包青天究竟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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