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故事的开始,应该是主人公掏出身上最后一文钱买了一个包子,不,是馒头……
似乎没什么写作才能的人,一构思情节,身体就会本能的反抗,仅仅是瞑思苦想出一个无聊的开头,所有细胞立即陷入缺水状态,让我没办法再思考。拿出身上最后的三块钱,花两块五买了一瓶不怎么解渴的橙汁,然后毅然决然地将找回的五角钱送给街边的乞丐。
突然发现自己现在的处境和脑海中一直构思的故事的开端出奇的一致。看来创作真的是源于生活,但未必能够高于生活,就像馒头的味道远远比不上橙汁。
隐没在夜色里游荡,是上天给每一个游离在所有记忆之外的人的特权,就像我。
确切地说,六岁之前我不是一个人生活的。这辈子我唯一见过面的亲人,是我奶奶。可是现在,我连她的样子都记不大清楚了,原来在时间面前,亲情一样可以淡忘。十四年过去,记忆里只有一点清晰可见:奶奶是因为去接放学回家的我,在路上出车祸去世的。至于后来我的反应,奶奶的葬礼……我通通不记得了。看来人的情感免疫系统,真的可以选择性失忆。
奶奶留下一张银行卡和一封信。信里说:存在卡里的钱是我素未谋面的爸爸妈妈送给我的遗产,还有这套房子,也是他们的。对于当时六岁的我来说,并不清楚卡上的六位数意味着什么,我还是和从前一样,每天早晨按时上学,但是要起很早自己准备早饭,下午放学了按时回家,只是不用和很多孩子一样伸长脖子在校门口拥挤的人堆里,找谁会来接我。不过身边的同学渐渐不和我说话了,更不会和我玩,我觉得没什么,因为我和他们不一样啊。
左邻右舍中有和奶奶年纪差不多的奶奶,她们也和奶奶一样喜欢我。经常会叫我去家里吃晚饭,不知道为什么,只要我出现在饭桌上,我应该称之为叔叔阿姨的那些人,就会让他们的孩子去其他地方吃饭。
直到我十三岁的深秋,做面食最好吃的于奶奶突然脑淤血去世了。我偷偷从门缝里看到她的三个儿子争遗产争得快要大打出手,满嘴脏话。而旁边,于奶奶的黑边照片安静地摆在桌子上,前面没有香火,只有于奶奶慈祥的笑。如同每次她的儿子带着儿媳孙子孙女来这里,全家人一起围桌吃饭的时候,仿佛整个人生都得到了满足,眼睛里落满了温柔。
十四岁春季的一天,于奶奶的三个儿子开始把她屋里所有的东西搬去很多不同的方向。我靠在房门上听着楼道里或急或缓,或轻或重的脚步,感觉自己的心正在一点点被掏空,伸出手在虚空里拼命想抓住什么,然而可以握住的除了空气,只有汗水。天色暗下来,门外终于恢复安静。我想,现在才是最适合强盗出没的时候,所以他们应该现在来,也只能现在来。
但,最后去的人是我。原本只是想最后一次感受一下熟悉的气息,竟意外发现强盗抢完东西之后忘了锁门,大概是东西太多,腾不出手了吧。我轻手轻脚地拉开门,顺势而出的气息全是陌生的味道,空气趁着大开的窗户霸占了屋子里每一寸陈旧的熟悉。
客厅里的一切荡然无存,我向卧室走去,脚下突然一声脆响,不知踩到了什么。蹲下身,我在地上摸索起来,冰冷的金属框架,是于奶奶的眼镜!!我如获珍宝,欣喜若狂,小心翼翼地将已经面目前非的眼镜握在手心,心里终于有了一丝丝温暖和牵挂。
这是我最后一次去于奶奶家。
也是最后一次进别人的屋子。
十三岁,所有和我有关系的人,所有值得我留恋的人,如命运安排的那样,天人永隔。十五岁,我拒绝再去学校感受异样的目光和冷嘲热讽。从此过起了与世隔绝的生活。
2、
我叫苏遗世,追求人生全方位自由的自由职业者,说白了就是每个父母最不想自己孩子以后的样子——游手好闲,无业游民。爱好写作,虽然偶尔能在不起眼的杂志上发表一两篇呕心沥血的散文或者小说,但离我的梦想——自由撰稿人,还有千里之遥,无奈天资实在有限。
可以称之为朋友的有两个人——莫晓烟和顾倾城。
莫晓烟,骨子里冷的只剩悲伤的女孩子,被她称为爸爸的男人从看见她第一眼起就开始怀疑这个孩子是自己妻子和其他男人的产物,原因竟然是莫晓烟眼角有和她妈妈初恋情人相同的一颗痣。
于是,在虐待了她们母女四年之后的某个清晨,带着家里所有积蓄和值钱的东西跟一个打扮妖艳的像白无常的女人远走高飞,再也没有回来。
每当握着莫晓烟手的时候,我都能感觉到一种彻骨的空虚和悲哀吞噬着我的灵魂。我很清楚,要想生活中多一点快乐,少一点阴暗,就应该本能地离这样的人越远越好——曾经想以莫晓烟为主角写一个故事,可后来我发现,生命中只有悲伤的人是没有故事可言的。
但我从来没有想过放开莫晓烟的手,甚至类似的念头都没有产生过。在她第二次自杀未遂之后,她突然笑着对我说:“我总是求死不成是因为你还活着,实际上对这个世界你比我更悲观。”
因为这句话,我把莫晓烟归为生死之交的范畴,不说要有难同当,至少要有福同享吧。虽然我两在一起根本没什么幸福可言,不过,至少两杯同样苦的中药倒在一起,不会更苦。
顾倾城,生物界除了公细菌和我交集最多的异性。我两都有沉睡在古墓里千年干尸的名字,经常会认定还未出土的史书里会记载关于我和他的事迹,不过基本上应该属于遗臭万年的类型。
据顾倾城官方陈述,他爸爸要升公安局副局长的时候,和蔼可亲的上司把一句:想升官先给我三十万,我的官就是买的,你当然也一样,及其潇洒地扔在了他爸爸脸上。家里犹豫很久没掏钱,顾叔叔只能被调去一个听着很威风其实半点权利都没有的闲职上。后来他爸他妈都很后悔当初没送那三十万,原因是现在的位子上根本一点钱都捞不到。
告诉我这件事情的时候,顾倾城十足一愤青,一脸大义灭亲的悲壮。我除了看着他傻笑无言以对,气的他差点两眼一翻背过气去,捶着胸口大呼:“我亲爱的祖国的未来啊!”
我觉得他是存心和我过不去,两天前,由于不愿意拍老板的马屁,还没到试用期的我就被炒了鱿鱼。
一直不愿意带很多张脸出门,看着身边越来越多人浓墨重彩的脸,大家的生活都在不约而同地遵守一条奇怪的定律:要想活的多快乐,先要活的多虚伪。
很多很多生不逢时的想法在脑海中一闪而过,抬起头,明明是出去散步,竟然又回到了家门口。
不太理解十几年仅仅是用来睡觉或是偶尔吃吃饭的地方怎么会和我家联系在一起,除了莫晓烟,和顾倾城遇到烦恼时,我们会在这个完全没有束缚,没有唠叨的世界里,尽情释放我们的不满和不愉快。
不会被人想念的地方不一定就会遍布灰尘,发霉腐臭。那里滋生的,是一种叫叛逆的东西。
无止境的叛逆下去。
无止境的让我们的叛逆成为犯错的元凶。
无止境的假装我们会在往后的日子里尽全力弥补我们早就决定置之不理的错误。
但至少,我们是快乐的,幼稚的思想成为生命的主宰时,猖狂的快乐。
不过绝大多数情况下,我用钥匙打开门,等待我的只有黑洞一样未知的恐惧。
安静的毫无生气,荒无人烟的角落,每次开灯之前我都会努力回忆它的样子,但能想起的除了黑暗就是黑暗,每次开灯之后我又会努力记住它的样子,但发现这里根本没有资格留在我的记忆里。
都说脑力劳动最消耗能量,为此我一直心安理得地称自己是运动高手,并且经常连续运动长达二十四小时。
看看表,已经是半夜两点,不知道运动多久之后,终于感觉到饿了。用摸着不冷的开水泡剩下的半袋方便面,一边吃一边想,我死了之后如果有幸土葬,腐烂的速度肯定比白色垃圾慢很多,因为每天吃进去的防腐剂是其他所有营养总和的数倍。
想要睡觉的时候,窗外的亮光告诉我属于正常人的睡眠时间基本上已经结束了。似乎从我发现世界上与我有血缘关系的人都消失掉了的那天,我就没有正常过。
在堆满书的床上寻一块足够容身的缝隙,然后用怪异到痉挛的姿势缩卷进被子里准备入睡。沉寂了很久的手机却在这时告诉我电话来了。
摸索到书堆里的手机,按下接听键,莫晓烟焦急又恐惧的声音从听筒传来:“ 世,我妈妈她又犯病了……”
“别急,先打120,我马上就到。”起身穿好着地没多久的衣服,从写字台抽屉的笔记本里拿出一张银行卡和三百块钱,我急忙向莫晓烟家赶去。
3、
莫晓烟的妈妈,我的意识里坚强到不可思议的女人。
丈夫的怀疑,变相虐待,抛妻弃女都没有把她打倒,她在一个挨打轻重和丈夫这天饮酒量成正比的家庭里,用女人伟大的母性将莫晓烟抚养长大,又在家里一日之间四分五裂,连下一顿能不能吃到饱饭都不确定的情况下,做一切自己会的,不管是脏活,累活,能够赚到钱的工作,为的是莫晓烟可以继续在学校念书。
我很清楚,与我们的羁绊,并不能成为莫晓烟活在世上的勇气,她从不觉得自己能带给我们有用的东西。唯有她的妈妈,相依,才会为命。莫晓烟和她妈妈就是对方全部的生命。
而我,命无所依,永远。
到莫晓烟家的时候,急救车刚好来了。
去医院的路上,莫晓烟一直握着我的手,一直紧紧地握着。平时莫晓烟自以为是的成熟完全是孩子气的表现,她在强到几乎想要帮她抵御外界所有伤害的保护伞下成长,又怎么能够真的长大?她的天,自始至终都有另一个人帮她撑着。
莫晓烟心疼的让我羡慕。她为一个人担心,担心到足矣忘记平日里故作的矜持,以及不在其他人面前落泪的誓言,担心到不知所措,失去理智,担心到她会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想起我。
一边安慰莫晓烟,一边发短信给顾倾城:我知道你在上课,晓烟的妈妈出事了,快来人民医院。
急救室外的工作灯亮了很久,莫晓烟在我由安慰到教训她哭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过程中,变回了从前故作坚强的女孩子。放开我的手,一脸镇定地望着急救室紧闭的门,不发一言。
顾倾城处理完所有需要交钱的事项后来还我银行卡。不知道给这张卡之前加什么样的前缀才合适,是说它是我素未谋面的父母送给我最实际的礼物,还是说它是爸爸妈妈留给我唯一的遗物?
关于卡里的钱,从我离开学校就清白到和小数点后两位都没有任何瓜葛。每次迫不得已要用到它的时候,我会尽量让顾倾城出面,总觉得顾倾城和它更亲一点,我只是支付宝而已。
“晓烟……”
“我没事,不用担心。”
顾倾城的关心被莫晓烟打断,看来我刚才对她说的话还是重了点。
气氛不再悲伤,反而有些莫名的尴尬。我深知在这种时刻不该揭穿莫晓烟的幼稚,但我真的不想我们都不在的那一天,她在角落里微笑着自欺欺人,手足无措。
除了自己,没有谁可以陪谁走完一生,我们身体里封印的独一无二的密码,终会让我们踏上一条独一无二的路,力所能及的是距离越来越远的守望,远到我们只能用幻想寄去和感受那道目光。
急救室的门开了,白袍医生成功利用他身上可以使人镇定的颜色,让莫晓烟平静地接受了她妈妈从此之后要告别光明的事实。血浓于水,我想不是莫晓烟不悲伤不难过,而是她早就做好了面对母亲失明的准备。既然是血浓于水,妈妈每况愈下的身体,就是掩饰的再好,又怎么可能逃过女儿的眼睛。
“顾倾城,一会儿我和你一起去学校,办退学手续。世,自从妈妈身体不好要经常来医院之后,陆陆续续用了你很多钱,我会还你,虽然不知道多久才能还完。”看着病床上沉睡的母亲,莫晓烟并没有移开视线,却是对我们两个说话。
“可是还有一学期就要高考了啊,你现在退学太惜了,阿姨如果醒着肯定不会同意。”顾倾城比莫晓烟小两个月,说起话来反而一直像哥哥保护妹妹,疼爱多过埋怨,包容多过责怪。
“我妈她醒不来,而且是永远不能从黑暗中醒来了。”
“你让她去吧。晓烟的家境,可以顺利读完九年义务教育已经是奇迹了。”
“世,你怎么能这样说……”
“倾城,世说的对。妈妈是因为我才这样的。让我去做自己想做也是应该做的事情吧。”莫晓烟意外的回答突然让我泪眼婆娑,眼前的一切氤氲如雾,除了莫晓烟看着她妈妈越来越坚定的眼神。
或许我的口是心非第一次用在了对的地方。
或许莫晓烟在我们都忽略的时候已经以猝不及防的速度开始成长。
从看到莫晓烟的第一眼起,我就决定守护她。让她能够怀抱着所剩不多的幸福,在与我不同的世界里微笑。
但是她,总能在我被陌生的光钻开眼睛快要伤害到心灵的前一秒,用可以叫醒我的声音告诉我,她需要我。
4、
一个很俗的校园爱情故事,写到一半灵感完全没了。
这是写好之后不敢再从头看一遍的诡异文章,原因是我只要看了肯定会把它彻底删除。眼不见为净,哪怕是我一直视为孩子的文字,太丑了我一样下地去手。
出门买了一袋泡面,回来的时候电水壶里的水刚好开,难得吃一次开水泡面,心情有点激动,差点把眼泪鼻涕当做调料放进去了。
一边吃面一边看《恶作剧2吻》,既然是写言情小说,多看点偶像剧还是没错的吧。总觉得自己写的东西少了浪漫的元素。在我看来,灰姑娘的善良是无权无势的地位下无奈的隐忍,好在出人头地那天报复的更彻底。
偶像剧同方便面差不多,各种各样的味道无非就是一块面饼,几包调料。然而看到感人的地方,我还是轻易的泪流满面了。我不懂自己为什么会哭,只是将很多很多面塞进嘴里,假装自己是被麻辣味的方便面呛到。
电话每每在最不合时宜的时候响起,尽管我的手机从来不用铃声,震动和桌面的摩擦还是像恶灵的低吼,压抑沉闷。
“喂,世么?”顾倾城惯用的开场,明知故问。
“嗯。”这个字不是回答他的,只是用来告诉他电话这边有人。
“我有个朋友开了家书店,刚好缺一个店员,你要不要来做?”
“晓烟呢?她应该比我更需要一份稳定的工作吧。”
“我问过她了,她说咖啡厅的工作很适合她,待遇也不错,她暂时不想换工作。”
“这样啊…… 那好吧。”发觉我做了一件很让自己感到羞耻的事情——利用朋友的关系走后门。但这实在是我向往已久的工作。
真的面对诱惑时才发现我的原则根本不值一提,欲望的满足永远比坚守来得爽快,人又哪里有什么固定的底线。
很多事情我是不是一定要学着接受?就像看着莫晓烟靠说一些客套又违心的话跻身进了市里数一数二的豪华咖啡厅工作,就像楼上的阿姨看不惯我淡蓝色的头发经常会给左邻右舍说我在夜店作小姐。
“喂,喂,世,你有没有在听啊?”
对于一个梦想是作家的人来说,善于思考人生是很重要的。所以我常常无缘无故陷入这种沉思中,虽然大多数时候都会被自己的矛盾所拖累,我还是喜欢想,即使睁着眼睛也可以进入的世界,在那里,我是至高无上的神。
“当然有啊………………你说什么了?”
“就知道你又发呆去了。我说,放学了我带你去朋友的店看看,明天你就可以上班了。”
“好。我们在哪里见呢?”
“直接来校门口等我。”
顾倾城的学习用他的话说考的非常差也在年级前十,我们本该是两个世界的人。可他总说他是实在没事情做才去学习。在顾叔叔工作没有变动的时候,一家三口,一人一个时间表,现在难得清闲,却是天天和顾倾城的妈妈吵架。
我不知道顾倾城怎么会有那样云淡风轻的性格,他的天空始终干净的一朵云也没有。不管是在说他家里的事情,或是与他有关的事情,听起来都像是别人的事情。从认识到现在,我看着他有条不紊地处理好遇到的每一件事,没有什么击溃过他的理智,与我的漠视不同。
如果说我一直在逃避不能操控的现实,那么他,似乎能主宰与自己相关的一切。如果说每个人心里都会有一块柔软的地方,关于他,我找不到。
顾倾城是水,没有形状,没有颜色,看似最容易受伤,但也能最快还原到最初的样子。
放学二十分钟了,还不见顾倾城出来。特意把蓝色的头发藏在了棒球帽里,站在角落等“少爷”。
接受了几乎前半生最多的注目礼之后,顾倾城终于出现了,难得他还走的悠然自得。
和顾倾城在一起话不多,不过我本身也不喜欢说话,和人打交道是很浪费心力和体力的事,也还好很多很多时间我都是的一个人,夜晚的安静很值得享受。偶尔我也会拿起手机拨一个空号或者免费的电话,然后在听筒里传来电子人声的时候说特别多的话,很认真,比如说新年愿望,还比如说今天给乞丐钱之后,收到了感谢,再比如说在书店想给找书的小朋友推荐自己看过的很适合他们的书,却因为害怕在他们眼中的我根本就是坏孩子的形象迟迟没有行动,而当我下定决心要去做的时候,书架前面已经没有人了。
5、
书店开在相对市中心安静很多的地方。
现世,是书店的名字。
没有经过特别高档的装修,只是光线很适合看书,白墙上几把大小不一的折扇代替了书店惯用的宣传海报。所有书籍做了详细的分类整齐地摆放在略显陈旧的书架上。通过天窗投来的光很干净,空气里一点尘埃的味道都没有。免费提供的阅读区有小巧的透明玻璃桌、白色靠背椅,和循环加热的饮水机,角落里的一扇小门挂上一张笑脸,温馨的卡通字体写着“wc”。
很确定自己是第一次来这个让我感到熟悉的地方,柔和的书卷气与阳光揽过我的肩,彷佛梦里的轮廓在渐渐靠近,然后清晰地展现愈加深刻的记忆深处尘土日积月累覆盖的足迹。
我想,我来过这里。在我很相信的前世。
“沉夕,我把小世给你请来了。”
耳钉,唇环,歪歪斜斜的领带,破牛仔裤,这些组合与身后的古典文学书搭配在一起,好像时下最流行的穿越剧。而剧中的男主角正在向我靠近。
“从明天开始,由你来照看现世。”一句话的交集象征着两个人由陌生到熟悉,但也就仅仅一句话而已。
回去的公交车我和顾倾城不同路,习惯性地看见他的背影在车门后被越来越多的人淹没直至看不见,我才开始等自己要坐的那路车。
一起由书店走来公交站的路上,顾倾城告诉我,沉夕,也就是现世的主人,最喜欢的两件事是跳街舞和看书,极其不喜欢说话,热闹,说不上到底是安静还是好动,最好的朋友叫默,是他养的一只小狗。
天空开始逐渐黑下去,路灯代替星星亮起来,最后一班公交上没多少人,每个人很自觉地坐在离其他人很遥远的位置上。窗外的光线被汽车抛在身后,我以为自己超越了光速,正在向时间的反方向仓皇奔去。
可就算回去了,我要做什么呢?
是幽灵似的去看其他人的生离死别,还是对身边人假情假意的嘘寒问暖。不过,我知道,不管从前我做了什么,或是没做什么,我的未来依然会一成不变地溃烂,一点一点进入惩罚魔鬼的瓶子里,从此迎接生命里源源不断的空虚。
回家之前想要庆祝找到了称心如意的工作,在楼下大妈的小卖部里买了一盒冰激凌。
曾经不经意间看到某本杂志里写到甜味可以使人感到快乐,于是心无旁鹜的喜欢上了心情不好的时候吃很多很多糖。今天心情不错,结果冰激凌吃一半扔一半。
这天的梦里我再次走进现世,进门的一瞬间所有书架轰然倒塌,我看见重重落地的每一本书上都写着我的名字,熊熊烈火从我脚下燃烧开来,我面无表情地转身,在跨出门的瞬间泪流满面。我清楚的记得,梦的开始,我把一个打火机装进了口袋。
6、
时间的河流被无情冰封,外表看起来安然无恙,内部的波涛汹涌却未有丝毫停歇,等到春暖花开时,早已变换了光景。
正常人的生活过了有一段时间,还算习惯。
按时起床,绝不会按时睡觉,不过出门和回家的时间越来越固定。
顾倾城忙学习,莫晓烟忙赚钱,沉夕忙练舞。我,即使有了工作依然很清闲。
我们像大人一样在自己的交际圈里忙碌,很少联系彼此。只是莫晓烟偶尔会来还我钱,顾倾城有时会在放学了来现世借一两本书,沉夕抽空会自己来打理书店,放我一天假。而我,通常会利用这天,去看看莫晓烟的妈妈。
有天下班回家在公交车上又有了超越光速的感觉,于是发信息给莫晓烟:如果时间可以倒流,你想回到过去干什么呢?莫晓烟的回答简单而迅速:我宁愿现在直接死掉,也不要回去。
原来某些时候经历过不一定就能留下幸福,就像离别的时候说了再见也不一定就会再见到对方。对于过去,我是事不关己,但莫晓烟却在排斥,在抗拒。
顾倾城每次来都会给我带各种各样的零食,果冻,薯片,虾条……变戏法一样从书包的空隙里飞到我面前来。还有三个月高考就要来了,据说经历过高考的人生才是完整的,而我簇拥着才20岁就已经不完整的人生,继续自顾自怜地秀着残缺美。其实我不完整的又岂止这一点。
再据说高考之后很多人要面临分别,一种我品尝不到的感受。不知那时,顾倾城会不会忽然离我们很远呢?
沉夕送过我一见美邦的t恤,他说美邦的代言最应该来找我,因为我的人生完完全全就是不走寻常路。书店没人的空当,会被沉夕拉去看他们练舞,四个大男孩,总是跳的汗流夹背。我常常会看到他们的舞姿燃成美丽的烟火,不断震撼我的眼。与他们相比,我的生命永远不会有关于热爱的爆发,我的温度是冰水混合物,于零开始与零结束。
刚开始我们也会找周末大家都空闲的时候一起出来吃东西。莫晓烟越来越浓的妆,顾倾城越来越疲惫的神情,沉夕越来越久的沉默,大家都在不知不觉中变了,只有我,披着淡蓝色的长发,依旧站在原地,没有选择任何一个方向,没有靠近任何人。后来,渐渐的总有人因故缺席,于是,这样的聚会在大家的默认里消失了。
我不知道莫晓烟是怎么认识沉夕的,但他两确实认识,而且从说话的语气来看已经认识很久了。
喜欢来现世看书的人越来越多,沉夕始终有办法弄到大家津津乐道的书。甚至下到12岁,上到82岁,在现世里,都能发现吸引你眼球的文字。藏在这里的书,就像它的名字一样,每一本都是现世的一部分。藏在书里的,有你忽略的感情以及放在心间的温暖,更有感同身受的无奈。
沉夕和顾倾城都会时不时来现世借一两本书,唯一不见的是莫晓烟。依稀记得我和她顶着大太阳,为了买到某本杂志的周年纪念特刊,几乎找遍了满城的报刊亭。后来还用石头剪刀布,下飞行棋和买东西比砍价,三种方式来决定由谁先看杂志。
这些,我想莫晓烟已经不记得了。
我们喜欢同一个故事里不同的两个人物,喜欢同一位作家不同时期的两部作品,总是能从电话里争论到见面,再从各回各家争论到下一次见面。
来自相距千里的源头的两条江,日夜不停的向前向前,为的只是融入大海之后失去自己的颜色。
白昼在某一天猝然来的很早,明明是一些微乎其微的变化,滴水石穿之后再也没办法补救。其实这种累积的变化才更致命。不痛不痒的让你以为自己是正常人一样的享受生命,却在一个清晨收回了你呼吸和睁眼的权利。
某次熬夜发现黑暗短暂的已经不够我回忆完白天进过现世的每一个人之后,终于明白,原来是夏天来了。
绿色和烦躁的蔓延,一个铺满左眼,一个充满右脑。
6、
跨过的彼岸草长莺飞,悲哀的帏布随着四散的鸟儿展开,遮天蔽日。
可爱的公主被强行换下了花裙子,脾气变得像火,越着越旺,然而小孩儿毕竟没有什么惊人之举,只是小小的心灵不能再承受失去美丽的疼痛的时候,会用眼泪来发泄,时而轻声啜泣,时而嚎啕大哭。
屋顶的上空是冰与火的结合体。这是我讨厌的季节,就像没有人喜欢总是哭的小孩,哪怕它再可爱。
阳光一刀一刀划着暴露在空气中的皮肤,全身都开始发炎燥热。长久的静伤口会化脓腐臭,长久的动只能让细菌侵入的更快。
让人无所适从的季节,不尴不尬。
夏天拥有最透亮的蓝天,却同时怀抱最毒辣的太阳。
雨水来得太频繁,经常看到路上行人因为突如其来地雨慌了脚步。而我,在有空调的现世里泡一杯花茶,看书或是写文,一成不变的安静。
比起雨天,还是更加讨厌晴天。特别是这个夏天,特别是晴天的傍晚。夕阳点燃的天空大片血海,总能让我想起自己来现世上班前一天的那个梦。
轻盈的,一碰即碎的梦里,焚烧一切的火。
莫晓烟,顾倾城几乎不见。我想,与他们的关系,不用每天没完没了的关心来维系。
现在的天气不适合太过狭小的空间,三个人呼吸产生的温室效应,三个人体温的遥相呼应,无一例外地会急剧升高空气里闷热的浓度。
我所在的地方都如同是与世隔绝,只做气体和温度的交换,没有情感和记忆的交流。时常在心里问自己会不会寂寞,得到的答案是很恰当的自我安稳,每天有幸乘同一辆公交车的人,来现世熟悉的,陌生的人,每天遇到的各种各样的人,与我擦肩而过也好,有我自以为的眼神交流也好,都和我的大气层做了外切运动,一点的相交。
也并不需要很切实的融入,类似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你长得和我的某某真像的话,以及明明不快乐还要挂在脸上的笑容。你做的很疲惫,我也不会礼貌的回答每一句话,甚至会忽略你的存在。
沉夕还是可以经常见到的。夏天刚开始和他一起来的是两灌冰镇雪碧,后来是两瓶。我问他,天再热一点,是不是要提两桶?他说,他会在来的路上把三瓶解决了,然后空着手见我。
这天晚上又切开一个半生不熟的西瓜,用小铁勺敲敲自己的头,责怪自己不相信卖西瓜的大伯,非要亲自挑。认定了自己挑的一定是蜜一样甜的西瓜,再加上回来的路上一直亲密地抱着,所以也不管到底熟没熟,插上小勺就开动了。
手机接收到讯号震动起来,抬起快要埋在西瓜里的头,看到顾倾城的短信:世,高考成绩今天出来了。
每年的黑色六月,据说有关很多家庭的幸福,有关很多人的未来,对于我,仅仅是一个耳闻但永远没机会亲生经历的传说。
继续将一大块西瓜送进嘴里,回信息给顾倾城:肯定没问题吧,顾大少什么时候考差过。
回信很快就到:我根本没有去高考。爸爸妈妈今天知道之后,一气之下把逐赶出家门了。少爷没处去,现在就在你家楼下呢。
7、
举着勺子冲到阳台,昏暗的路灯下一个打着马赛克的影子孤独地晃着。
懒的去管会不会扰民,我探出半个身子喊道:“你立在下面招鬼啊,快上来。”
又是魔术师一样,站在门口的顾倾城从身后变出一大包零食,“这就算我今天的住宿费了,不过,一会儿你要陪我把它吃完。”
“你是买来招待自己的吧。交的房租是零食也就完了,自己吃一半,还要房主陪着吃。”拿出没事宅在家里缝的一个大大的毯子铺地上,就是我和顾倾城吃夜宵的餐桌加椅子。
人还没坐下,顾倾城的手机响了。我以为追兵这么快就到,赶快让他把电话关了。谁知他笑着告诉我,那些人早被他放进了黑名单,电话是沉夕打来的。
顾大少的突然失踪弄得满城风雨,追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地毯式搜索已经到了沉夕那里。而整件事情的罪魁祸首好像并不觉得事态有多严重,反而乐在其中的让沉夕一会儿带啤酒来我家。
后来进门的是沉夕和莫晓烟两个人。再后来,我们很夸张的每人身边放一圈啤酒。最后,四个人把所有空的罐子堆在中央,一座小山。
我只记得顾倾城和沉夕很暧昧地相互搂着腰,一个对另一个说羡慕对方很明白自己想要什么,另一个又对这个说其实是因为自己太笨。莫晓烟一直在哭,啤酒好像变成了她的眼泪。可是看到我,她就笑了。快要睡着的时候,隐约听见她问:“我和你,到底谁更不幸呢?”
轻微的头痛和胃痛混杂着鼻尖若有若无的酒气从第二天睁眼伴随我到现在,貌似宿醉的只有我一个人,早晨醒来我缩卷在空荡荡的房间里,身边没有人。我甚至怀疑酒是自己喝的,戏也是自己演的。
马马虎虎地收拾了地上的残局,赶到现世的时候看见门已经开了。沉夕发给我要是不舒服就在家休息的短信,我急急忙忙的根本没注意。
每个人都对昨晚的事绝口不提。顾倾城不知去向,莫晓烟依旧高雅礼貌的工作,沉夕继续备战一个月之后的街舞大赛。
似乎醉酒之后的洁癖就是忘记酒精作用自己做了什么,说了什么。
几个星期前沉夕他们的舞过了初赛的晚上,四个人在酒吧喝的烂醉。最后是我护送沉夕回家,回去的路上他神志不清地对我说:“遇到晓烟的那一天,我去打了鼻钉,听了顾倾城讲世的故事之后,我去打了唇环。从第一眼看到世,我就,我就喜欢上她了。可是,能够相互取暖的两个女孩子中间,我又怎么忍心……”
后来的话,谁也不知道。沉夕靠在我肩上安静的睡着了。
第二天在现世见到,我极力的表现自己什么也不知道,不过他好像比我自然好多。我觉得他真的忘了,忘了他突如其来的表白,甚至连谁送他回家都不记得了。
夏天让人产生的错觉,太阳搁浅在银河系的某个山谷,挣扎很久才能翻去山的那边。于是,白天统治的时代来临,眼睛的疲劳增加,大脑的工作量变大,不知不觉间,心力交瘁。
基本上我是一个很没有动力的人,但似乎总是忙得出乎意料。
不知是不是现世里书卷气的熏陶,我的小说在这个夏天越写越顺。而且是晴天写分手吵架,下雨写久别重逢。
爱情,仅仅是在我的世界里飘渺的东西。我不会去尝试迷恋一个人,或者让谁攻占我的世界。顾倾城说过,我完美的,怪异的爱情观,能接受的只有外星生物。
8、
雨水和艳阳拉扯大的夏天,再长也不过和其他三季平分秋色。
西瓜最便宜的时候好像就那么几天,用了三年的雨伞依然没有在这个夏天坏掉。当然,太阳的余温还是有的,不过后劲儿越来越不足。
夏天,的确是一个不太适合睡觉和吃饭的季节,那应该是用来忙碌的吧。
就像一走路就不想停下来,因为静下来的时候运动累积的热量会从身上的每一个毛孔散争先恐后发出来。
所以,这个夏天,每个人都很努力,被迫的努力。
所以,在夏天就要结束的时候,我们的努力都有了回报。
沉夕摘得街舞大赛的冠军,四个男孩终于有了属于他们自己的工作室;莫晓烟升职成为领班,不管是待遇还是气质都翻了一番;而我,终于在众多杂志中混出了拇指大的一片天,夏天写的东西都成为了云朵和飞鸟;最让人意外的是顾倾城,从小看动漫的他成立了cosplay社团,并且开始学服装设计和平面设计。
我想,我们都是幸运的。
又一个夏天的足迹被我们抛在身后,好像没有想过厌烦不曾改变的四季,春夏秋冬,春夏秋冬,每个季节都有不一样的故事,但却有一样的名称。我们颠簸的人生就在这样的更迭里步履凌乱,三心二意的喜爱,南辕北辙的相遇,完全不明所以的灵光一闪,也许没有人理解。我们会怀抱着精神上小小的满足,感激自己来到世上。
我们其实很知足。
那些青春的猜测多半不会上演,我们只是在很疲惫的时候小声提醒自己不要忘记幻想。就像身后的夏天,风风火火过去,留给我们回味中篡改历史。一切轻轻悄悄地游走在脑海中的思路从没有因为夏天的温度而改变,它们有恒温的保护。
我们的未来,终于十几年的酝酿中切合一个夏天的契机脉络清晰。并且会将这一季储存的热量慢慢释放在往后的日子里。温暖,延续……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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