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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打交警”事件谁在说谎?康慨

发表于-2010年06月22日 早上9:08评论-0条

公众知道的社会信息来源首推媒体,其次是政府部门发布的公告之类的说词。两者发布的信息都是权威性的,如果信息本身的破绽没有被发现,公众没有理由怀疑它们的真实性。如果同一个事件两个权威部门发布出来的版本不同,就可以肯定其中一个必定是在公然说谎。在通常的情况下,它的真实性我们会相信媒体还是政府部门?

关于这两天广受公众质询的西安市“交警打交警”事件就出现这种情况。两天之内,陕西电视台和西安公安局交警支队先后发布的信息大相径庭,第一,打人的性质不同,电视台报道的是执勤交警在路上对违章逆向行驶的无牌奥迪轿车被扣引发交警打交警事件,交警支队则称“民警违反工作纪律为当事人开脱说情时引发冲突升级到打人”。第二,打人的地点不同,电视台报道是在交警大队办公室,交警支队说是在高新二路的大街上。第三,打人嫌凶不同,电视台拍摄下打人的司机是未央交警中队长张鹏飞,交警支队抛出一个电视报道里未曾出现过的蔺某,那个打人的未央大队民警(张鹏飞)就是受蔺某的请托来说情的。

两个截然不同的版本出现在公众面前,到底相信哪一个?公众几乎一致指向交警支队在说谎。

公众怀疑交警支队在说谎不是没有道理的。第一,电视台记者和张鹏飞素无恩怨,没有理由歪曲事实进行诬陷,而且谅记者也不敢公然歪曲事实愚弄观众,张鹏飞第一个就不放过他。第二,电视台外出拍摄新闻至少两个人以上,不可能集体造假。第三,凡是说谎造假者一定是有某些怕人知晓的丑陋需要掩盖真相,对电视台来说交警处罚违章者和电视台没有任何利害冲突,电视台没有必要弄虚作假。第四,如果说电视台为了收视率进行炒作而混淆是非,那么,这个谎也会编得圆些,不会把打人的地点都假得那么醒目。

交警支队有很多说谎的疑点:第一,打人的交警不是一般民警是个中队长,官官相护,就有必要为长字级的官员遮羞。第二,违章驾驶的竟然是交警中队长,知法犯法;不服处罚还动手打人,错上加错,给交警支队脸上抹黑,为了支队的集体光荣,有必要“改变”一下打人事件的真相,不要在群众面前弄得灰头土脸直不起腰。第三,官方的版本比电视台的版本违规性质轻多了,也大大降低了民愤的程度,虽对电视台无害,却对交警支队极为有利。第四,官方的公告就等于对事件定了性,大水虽然冲了龙王庙,毕竟都是自家人,处理起来宜轻。

其实,要查明“交警打交警”事件真相真是太容易了,打人的、被打的都在,看看被打的伤处在什么地方就不难得出真相;如果是在大街上打人,肯定会有旁观路人作证;那个蔺某是什么背景也一查便知。

要查明真相的前提,一定要客观公正,不循私情。如果象交警支队那样发个公告就把打人事件一锤定音,打人事件永远象坠在五里雾中。(2010-6-22)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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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榭上风铃点评:

很多事情如果能够打开天窗说亮话,那就会迎刃而解。作者通过细致的分析,把整个事情铺展开来。条理清楚,主线清晰,足见作者功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