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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故乡,酒右耳abc

发表于-2010年07月04日 中午2:13评论-2条

岁月,故乡,酒

文/邱晓鸣

人,到了一定的年岁,或许就能把事物看的透了。腊月,回滁州小住几天,决定不再和朋友联系,自己把自己藏起来。为什么呢?躲酒?是的。

一个在异乡的男人,偶而回来和老朋友们一聚,总要用酒说话的,你不喝,就不仗义,不男人,甚至有损友情之嫌。故乡人好客,要说感谢人的话,便说,那天请你喝酒。人,其实是虚伪的。回家时,多少想找一点衣锦回乡的感觉,朋友们也想把自己好的一面展现出来。酒,都是朋友们轮流做东请的,你还不能不参加,少一场也不行,不去,就是不给面子。那些当了官的,条件好些朋友,请客时上点好酒好烟也就罢了,怕就怕那些日子过的一般的朋友,一场聚下来,喝茶喝酒再唱歌,少则花费一二千元,大家彼此是朋友,经济状况都了解。奇怪,越是条件不好的,显得越大方,大方的让人心存歉意。每次回家都是泡在酒场里的,心儿亢奋,身子却是累的,酒,弄得人几天都缓不过劲来。凡是喝酒的人都这样,醉一次,便发誓,再不沾酒。然而,一上酒场,又身不由己了。其实,我对酒一点也不感兴趣,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离不开酒场。多年来,练就了一个好酒胆,不怕,善战,来者不拒。场上看不出醉意,总在散场后一两个小时,露出原型。被动喝酒的男人,大多如此,这叫:常戒常喝常常醉,自作自受吧。

两天下来,我就在家里呆不住了。故乡,梦里常常出现的那些地方,总忍不住想去走一走看一看的。于是,我出了家门。

滁州是个小城,也是古城,地处江淮之间的皖东南,离南京四十公里。滁这个字,在汉字里的解释,只作地名,可见小城历史的久远。欧阳修在《醉翁亭记》里说的清白,醉翁之意不在酒,他是醉在滁州山水里的。那时候,四十岁的欧阳修被贬至滁州做太守。四十岁,并不算老的,他却自称醉翁。可见,官场失意,他的心情本来是不好的,常常借酒消愁。是秀美的滁州山水,纯朴善良的滁州人抚慰了他,使他有了好心情。心情好了,他便与民同乐,山僧智仙在瑯琊山里修了个亭子,完工时请他喝酒,他去了。喝了人家的酒,又将人家修的亭子取用自己的名号,曰:醉翁亭。可能是有点不好意思了,写篇文章作为回报吧!于是,一场酒,换来了一篇美文,请苏轼书写刻于碑石,让人千古传颂。滁州,山清水秀的,富足而又平实,不善张扬,又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是宜人居的城市。

听说东门的遵阳街要拆迁了,我便过来看看。这里是清未民初时的建筑,显得有些破败,瘦瘦的小街两旁,挤满了各色商铺。打铁铺,篾匠铺,烧饼铺等等,都还坚强地存在着,闲人在迎阳的街边上,围坐打着麻将,空气里弥漫着炒芝麻糖的香味。我离开滁州快廿年了,这种闲散,适淡的味道,一下子将我扯进了二十年前的岁月。

我来到七十九号,这里是秀的家。她那时是我们工厂里的检验员,我刚调进厂时就认识了她。我在厂里呆了两年,那两年,却是快乐的令人难以忘怀的。秀是个美丽的姑娘,她的美是公认的,工装也裹不住的,是个逮眼就让人慌乱又让人难忘的人儿。她被几个伙伴暗恋着,上下班总送她,接她,休班时总聚在一起疯。她也是个欢实的人,乐意和我们搅在一起。我们一起排练歌伴舞《血染的风采》,参加集团公司的文艺汇演,一起写诗,并深情地朗诵舒婷的《致橡树》,还会故作痛苦状地感叹;中国,我的钥匙丢了。我们还一起去西门水库游泳,甚至一起结伴下乡去偷过鸡。

说起偷鸡,我们还是很有办法的。那时候,我们年轻,什么也不怕,只要高兴,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毫无顾忌。偷鸡,说走就走,一群人骑着车,唱着笑着就直奔乡下。乡村的艳阳,河流,轻快的风,空旷的田野,成了我们释放青春的欢乐舞台。见着鸡了,一大群,在野地里觅着食。大家便停止喧闹,散开,四处望风,远近无人。一个人悄悄接近鸡群,拿出专用工具,一个系着绳子的铁垫圈,空转几圈,然后贴地面住鸡群甩去,铁圈的惯性迅速地缠着鸡腿,瞬间,鸡便倒了,抢步上前搂住鸡,揣在怀里,大伙风一般地骑车逃去。

我们总是选择秀的父亲不在家的日子去偷鸡的。她的父亲是个高大威武的男人,好酒,脾气丑的很,见了我们,总用那双牛眼瞪着你看,不用说话就很吓人,我们都惧怕他。鸡,一般都由秀负责拿回家清理烧制,大伙各自回家,你取香肠,他取腊肉,一起拿到秀的家来聚歺。秀家开一个杂食店,由母亲守着,买烟酒方便的很。秀的母亲是个热情人,很乐意秀的工友们来家,她说,婶就喜欢热闹。当然,她是不知道鸡是我们偷来的。看的出,秀的母亲年轻时也是个美人,不知为啥,她只生了秀一个女儿。我们喝酒,说笑,接着朗诵诗歌,那时候,我们是快乐的,幸福的。我们的欢乐,总是在秀的父亲出现了的那一刻,嘎然而止。接着,大伙总是一个个扫兴地悄然离去。秀的父亲,一直期望找一个大学生呀国家干部什么的做女婿的。我们这一帮工人小子,当然不受待见。我们暗恋着秀,整天在一起疯,东扯西扯的,却没一个人敢向她表白。傻不傻呀!后来,当她和一个长相十分对不起大家的人结婚时,我们都后悔的要死。喝秀喜酒的那天,我们全醉倒了,張志在酒场里,一边哭一边朗诵诗歌: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我说我爱但我不能……据说,秀的那个武大郎般的丈夫,并不是什么大学生,而是某个局长的儿子。秀的婚姻,应了那句话:好妇常伴劣夫眠。

秀的家仍然是过去的样子,门脸里摆着烟酒日杂商品。一老者迎阳坐在竹编椅里,我一眼认出他是秀的父亲。老了。那么高大威严的一个人,让岁月磨的,整个人仿佛缩小了一圈,变得瘦弱,苍老而又慈祥。他在喝酒。是的,喝酒。他的左手里握一把花生米,右手从黄棉大衣的怀里摸出一个小扁瓶酒,握着,左手腾出二指拧开瓶盖,右手将酒慢慢地递至嘴边,呷一口,眯着眼咽下去,抿着嘴,畅快地从鼻孔吭地一声舒出气。将瓶盖拧紧,揣进怀里暖着。右手从左手取一粒花生,揉搓,吹去皮后又准确地抛进张口的嘴里,有滋味地嚼。完了,又重复上述的动作。天啦!这才是喝酒,这才叫喝酒。酒的滋味,随着他的一连串的动作弥漫开来,击中人的感觉。我的口水不禁溢满了,又咽下去。那一刻,我特想来一口。他根本就认不识我是谁了。我说,大伯,天冷,看你喝酒我馋的慌,照你那样的,也给我来一瓶吧!他笑,笑的慈详。我从他店里卖了酒和花生,迫不及待地拧开,喝一口,也许喝得猛了,呛得我泪水汪汪的。他笑。他说,喝酒要讲究心境的。我点头,笑。望着稳坐在竹编椅子上的他,我知道,自己无论如何也达不到他的心境。

我给王老四打电话,我说我回来了,现在东门秀家的日杂店,我现在特别想喝酒。他笑。他说,疯子,你真的回来了?他有些不信。他叫我疯子,是因为当年调进厂时,将我分配在工会工作的,我却坚持去车间当工人。从那时,伙伴们就叫我疯子。我说,真的。你把过去工厂里的伙伴们都叫上,一定要叫上秀,就说我请大家喝酒。他笑。他说,秀现在自己开一家排挡,要不,就在她那里聚?我说,行。你约人吧。他笑。他说,行。多少年了,你还是个疯子。

晚上,伙伴们又聚在一起了。高兴,喝酒,互相问及对方的状况,王老四做了洗浴中心的老板,柱子卖彩票,曹勇开宾馆,张志成了作家,今年省里举行的小说对抗赛,还获得了淮河文学奖。秀的排挡不大,就五张台子,生意却很红火。工厂倒闭了,秀就开了这家店,丈夫是公务员,女儿都十六岁了。她说,她不想让男人养着自己。说完,她笑。王老四说,疯子,你别担心,秀生了个小秀,也美的很。吵。笑。闹。干杯!这些年,他们也很少聚。大家都有家,都有自己的日子。条件好一点的,话儿说的牛,一直主持着酒局,条件差的,隔三岔五地接几句,谈得最多的,就是过去在一起许许多多快乐的日子。望着他们,我心里涌出许多的感叹,岁月如刀,己将我们雕塑成型。我说,我们唱支歌吧!就来《春光美》。没有人响应。王老四说,唱歌?多大人了,还疯!我没理他,自已开唱:我们在回忆,回忆那冬天,在冬天的山巅,露出春的生机,我们慢慢说着过去,微风吹走冬的寒意,我们眼里的春天,有一种神奇,啊!这就是春的美丽。大家盯着我,笑。听。渐渐地都不笑了,零落地跟着我唱了起来,声音越来越大,歌声越来越齐整:我们在回忆,回忆那过去,在冬天的山巅,露出春的生机,我们的故事,说着那春天,春天的好时光,留在我们心里。一遍一遍深情回忆,春天带来真诚友谊,我们眼里的春天,有一种神奇,啊!这就是春的美丽。

唱完歌,沉默。大家许久都没说话,我看见秀悄悄地抹了抹泪水。王老四打破了沉默,他说,你这个疯子,唱什么歌呀,弄坏了大家的心情。来来,喝酒。喝完酒,都去我那洗澡,秀也去。说完,他笑。秀说,你只要敢让我去,我就敢和你一起下澡堂。大家笑。張志在一边泪水汪汪地感叹:岁月磋跎…

那一晚,我们喝了许多酒。不知怎的,我没醉。

(3300)字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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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夜雨不朦胧点评:

“我们在回忆,回忆那冬天,在冬天的山巅,露出春的生机,我们慢慢说着过去......”
随着时光的流逝,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有多少人,没有改变!时间在流逝,人也在变化,不变的是我们这颗曾经年轻过的心!

文章评论共[2]个
夜雨不朦胧-评论

坐朋友家的沙发!(*^__^*)at:2010年07月04日 下午3:46

右耳abc-评论

谢谢关注,问好![at:2010年07月04日 下午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