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怜悯在那一刻错位六零生人

发表于-2010年08月03日 下午4:07评论-2条

前面说到老拐子,其实还有小偷,堵在我们心里,如同老鼠和苍蝇一样的感觉,总让人生厌。

老拐子我们可以躲,小偷不知什么时候就上门来偷了。

过去小偷是老鼠,人人喊打,偷一些糊口暖肤的琐碎,多是为了度日,不敢张狂。我和小偷的正面接触,应该在上幼儿园的年纪,因为岁数小,之前不知道同情的滋味,第一次开始同情别人,对象竟是一个在我们大院里偷东西的小偷。

前面曾说到的老拐子我从来没见过,漂浮在脑海中的坏样儿,是十分模糊的,通过外界对此的描述和丑化,也在不断地变化中。但小偷确实有,我们能感受到肮脏的黑手时刻准备伸向我们的生活,破坏周围环境的和谐,而老拐子只生活在成年人的恐吓语言里。

真正的小偷,实实在在的暴露在我的面前,并成为我最初的印象,是在人们拳打脚踢的暴力之下。不过,已经没有以前想象中的卑下和丑陋,而是一个可怜的人,垂死在痛打落水狗的“专政”之下,我没有站稳立场,感情偏离了施暴的一方,仅仅是一个看客,事不关已,却又高挂不起来,为自己的成长,奠定了一些认识世界的粗浅观感。

省人委大院,机关重地,大偷没有遭遇过,门口有军人站岗,谁有那么大的胆子,敢流窜进院子里盗窃财物?

虽然作为政府居家和办公的混合型大院,是有一定诱惑力的,里面住有不少的大户人家,但大户不等于富裕,只是官大而已。省长院也好,厅干楼也罢,都不值得梁上君子去费劲的偷,那时温饱没有解决,偷什么有用?

除了现金,就是现货,生活中柴米油盐最实在。六十年代,吃饱穿暖为生活首善,能填饱肚子比什么都强,其他的不用去多作考虑,什么细软,字画,收藏品真正打动不了多少人,因为标志财富的东西还可能引来不必要的麻烦,被归于资产阶级、地主一类打击的对象。

有些手脚不干净的人,偷些吃货,取些衣物,许多时候也是随手的便当,贼心是被现实环境唤醒的。要说钱其实是很难偷去的,中国人把钱揣在兜里,防范的心,罩在兜外,别人很难下手,偷不去现金,这剩下的就没有什么了,无论什么样的人家,生活中已没有多少可偷的东西。大衣柜算是家庭的大件,小偷搬不走它;家用电器,除了手电、收音机,像样的几乎一件也没有,电视、冰箱还是几十年以后的产物;细软之类,主人藏得太仔细,给它一个形容:坚壁清野,根本不好偷。

轮到类似我们这样的普通人家,父母虽为干部身份,发的薪水只有几张所谓的“大团结”,薄薄的,还要拆零寄回双方的老家各一份,余下的养家糊口,没有多少积蓄,几年来也没有添置过几件像样的东西,不说家徒四壁,确也没有置办下什么值钱的财物。万贯家财远离我们的生活目标,是小说里的形容,电影里的批判,我甚至都无法想象,钱多了,我们可以干些什么?多买些雪糕、冰棒和小人书,让心情过个好年,如此而已。

三只手受到现实状况的严重制约,又不能明火执仗的强拿,只有小偷小摸,偷点单衣,钓点香肠腊肉,迫于生活的无奈。

生活中丢失东西是经常发生的,我们住的房屋,楼上没有阳台,楼下南北的小院,虽说是封闭的,但狭小的不够人手脚的伸展,要晾晒衣服是比较麻烦的一件事,我们家洗床单、被罩等大件衣物,必须等到星期天休息,在门前找一处可以晒到太阳的地方,用麻绳(塑料绳)穿在固定的两棵树之间,或者树与围墙能拴绳的地方,把被子、床单晾在抻直的绳子上面,天色将晚,赶紧收回来,以防被盗。

对于日常换洗的衣服之类,就没有这么高的警惕性,随换随洗,洗好就挂在窗台上风干,过夜不收,就可能被人牵走,等到发现,挂在窗户外的东西早无踪影,慰问了人家,家家都遇到过此一类的小不幸。

我记得小时候,晾晒在外面的衣服最容易丢失,因为可晒的地方不多,而又都是生活中必需之物,有些家庭穷的连别人的衣服都要,不打借条就拎回家了,失窃的家庭就等于不情愿地接济了困难群众。

我们国家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盖楼房,很少考虑阳台的作用,朝南的墙都是一抹平,这样很多家庭没有晾衣服的地方,只好借窗户外面的空间解决问题,用竹竿穿了衣服从自家窗户伸出去,再把竹竿固定了,就让洗好的衣服飘扬在光天化日之下,无论楼上楼下,都是如法炮制,一楼的,如果没有小院也只好伸竹竿。白天还好,过夜就难说了,因为缺乏必要的保护,晒出去的东西,再收回来时,“缺斤短两”是常有的事,什么都可能丢,包括内衣。

小偷进不了我们的大院,就在墙头外,用一根竹竿或长一点的棍子挑,挑下来就拿走,招呼都不用打。猖狂时,不论白天黑夜,不管是什么东西,只要挂在外面,给人可趁之机,就会发生丢失。偷东西的人,也不见得就是职业小偷,顺手牵羊的便宜事儿,常能鼓起少数人的贼胆。

惯偷也有,竟然也偷到了我们的院子里,逮到就是一阵爆打,这是我第一次真正见到的小偷。

那是一天下午,天色不早,我们正准备收起玩性,回家将息。听到院子里进小偷的消息,一阵紧张,严实封闭的环境,小偷竟能进来,像是一个晴天霹雳从头顶上炸下来,我心里极其震撼。等我们获知确切,小偷已是落网之鱼,抓到了小偷,我们小孩也很兴奋,互相招呼着都赶了过去,想知道个究竟,我则想看清楚小偷到底长的什么模样。

见到躺在地上的小偷,我是非常失望,远没有我想象中那种贼眉鼠眼的样子,相反还有点清秀,十七八岁,已被打的奄奄一息,甚是可怜。

看到小偷,原先对小偷的鄙视和憎恨全没有了,反添了一点同情的成分。

人人喊打的小偷,为什么要偷东西,侵犯别人的利益?可能是迫于生计,或者天生恶性,无可救药。岂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到头来束手被擒,在一片啐弃声和拳脚相加中,皮肉和灵魂都受到沉重的伤害,我当时真不能理解,为一点蝇头小利,弄得身名俱毁,真是何苦来哉?

小偷躺在地上,哀号着,除了施暴者,围观的人中,好像没有谁会同情他,没有人站出来帮他说两句求饶的话。

只有一个想起来有点滑稽的人,也就是我,悄悄地在旁边,做心灵的自我拯救者,悄悄思考一个很幼稚的问题,当小偷的人,难道不知道被逮到后将遭受如此惨烈的皮肉和人格上的双重打击?如果知道后果,为什么还要偷?

一个人傻傻的想,苦于找不到想要的答案。

因为年纪小,自己还从没有感受过被偷盗后心痛财物损失的愤怒,没有培养起对小偷足够的憎恨。知道小偷可恨,但恨的情绪不浓,因为耳边听到的盗窃发生,还多是鸡毛蒜皮的小偷小摸,没有伤筋动骨的惨痛,现在看到那么多人围着一个小偷大打出手,场面未免太过于血腥。

我在心里祈祷:赶快把小偷送进派出所吧!

打小偷的人,可能都饱尝过失窃之苦,痛打只是为了泄私愤,也许是手痒痒了,想打人,正好倒霉的小偷自己送上门来。

我第一次发现,人类对待自己的同类,手段也是极其残忍的,就算小偷被打活该,我们也不能采取自行了断的方式,毕竟我们这个社会,有专门管小偷的机构和管小偷的人。

我哪里知道,人性本来就有许多不健康的东西,打小偷只是借口,通过给别人制造一点痛苦来满足自己心灵上的某种邪恶欲望,生活中不乏事例,后来发生的文化大革命,更是把人性最丑恶的一面暴露了出来。

原来我仇视小偷的卑劣行径,随着见到一个落到“人民战争汪洋大海里”的小偷,又心生一点怜悯。

人啊!有时真不知自己是谁?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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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文清推荐:文清
☆ 编辑点评 ☆
文清点评:

人生就是如此,
许多时候自己做的事是与自己的心愿相违背的。
所以,当清醒的时候思索起来,
感觉不知道自己是谁?

文章评论共[2]个
文清-评论

又一次拜读先生真实的美文,晚上好!at:2010年08月03日 晚上11:04

六零生人-评论

谢谢文清,明天要去云南出差,有几日不能联系,回来再交流!at:2010年08月04日 晚上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