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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涉黄昏恋者戒康慨

发表于-2010年09月09日 早上9:21评论-3条

报载原是北京市颐和园任保洁员、今年52岁的裴老太与海淀区上庄镇的黄老汉谈恋爱,这本来是一桩极好的事,老有所爱。两位独身老人找到心仪的老伴厮守后半世,这是人间最为美妙、真挚的感情了,我们有什么理由横加干涉?

可是黄老汉谈恋爱一事却招来儿女和儿媳的一致反对。儿媳马女士还为公公交友之事专诚来到公公的住处,与裴老太发生激烈的争吵并互相撕扯,于是悲剧发生了。裴老太忍无可忍之下,失去理性,持菜刀将马女士面部砍伤,经鉴定为轻伤,海淀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裴老太有期徒刑6个月。

法律只认可事实与结果,不问动机。因此马女士上门寻衅导致裴老太情绪失控持刀伤人,这一客观事实对裴老太的无罪辩护不起作用。尽管如此,作为儿女干涉老人婚姻,也要以此为戒。万一裴老太刀刃向下一些,砍向颈部动脉,马女士岂不凶多吉少,为此枉送一命悔之晚矣!

儿女干涉老人再婚,千条万条理由归结只有一条,就是怕老人财产流向外姓,子女少得遗产之故。也有少数寡母改嫁,儿女在亲友面前抹不开脸的,就只有反对一法了。

很多单身老人表示,如果子女不开口提给找老伴,他们都难以抹开脸面再婚。这倒有些“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之感慨。想当年,父母干涉子女婚恋,没有父母的恩准,有情人就难成眷属。如今反过来,父母的黄昏恋,没有子女的同意,也会捧打鸳鸯两分离。

有婚姻法撑腰,为什么多数单身老人不敢理直气壮的争取自己的权益呢?除了对子女考虑过多,担心再婚对子女带来的诸多麻烦外,就是没法走出“老年人的爱情是可耻的”(雨果《笑面人》书中语)这个传统旧观念。

夕阳也是灿烂的,不比朝阳逊色。社区鼓励单身老人再婚,活出自己的风采,子女们就不要去做“法海”,对老人的婚恋横加干涉了。(2010-9-9)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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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子午书简点评:

传统的旧观念真是害人又害己,干涉老年人黄昏恋者,应引以为戒。谢谢作者!

文章评论共[3]个
理野-评论

然而做不到的!问好慷慨!at:2010年09月09日 晚上10:23

康慨-回复为什么?支持父或母再婚很难么? at:2010年09月10日 凌晨4:21

理野-回复受了中国传统的文化的影响的的人太多了,你让他们的思想开放,比让贪官自动交出赃物都难。中国人,太不可理喻了。中毒太深了!问好慷慨朋友。我的意思跟你是一致的! at:2010年09月10日 清晨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