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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玉莲的愤怒风云天涯客

发表于-2010年09月09日 下午6:02评论-3条

陈玉莲在省政府门口无辜被打,陈玉莲很是愤怒!

让陈玉莲愤怒的,不仅仅是无辜被打,更是这几个警察在已经获知陈玉莲的“政法委维稳办厅级领导妻子”的身份后还要打。

陈玉莲的愤怒,让我清晰地看到了陈玉莲身上权贵者的“凌人盛气”。

一个厅级领导,一个小小警察,身份地位,贵贱鲜明,尊卑昭彰。在陈玉莲看来,自己没有明确“厅级领导妻子”身份以前,打也就打了,然在明确身份之后还要打,而且还“老子打的就是大院政法委家属”,这无论如何都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了!陈玉莲眼中,自己作为“厅级领导妻子”,对于一个小警察来说,是不该打的、不能打的、不敢打的,偏偏这几个不知死活的东西还要打。这是以下犯上、以贱犯贵、以备反尊,这是大逆不道,这是十恶不赦,这是罪大滔天,这该千刀万剐,这该诛灭九族……你们难道不知道?!

陈玉莲怒不可遏!

如你们这样,岂不大坏规矩?!岂不秩序大乱?!岂不“礼坏乐崩”?! 岂不纲常不在?! 岂不社会大乱?! 岂不国将不国?!

孔子,是中国几千年一直尊崇的圣人。儒学,是中国几千年奉为精粹的思想。孔子云:“礼者,天地之序也。”。孔子云:“不学礼,无以立”。孔子云:“非礼勿视,非礼无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孔子云:“有尊尊敬上之心,为制朝觐之礼”。诗曰:“人而无礼,胡不遄死。”孔子和儒家的谆谆教导你们都忘了?!岂不知,礼是“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的大法宝。

凡事要讲个规矩,要讲个秩序,要讲个礼数。孔子云:“礼之用,和为贵”,讲究礼法,可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大事哩!

开会,官高者前排中央,位低者居左右和背后,位卑者在下面或外面。吃饭,官大者坐上位,官小者做垂下。这些,都是规矩,都是秩序,都是礼数。

下级对上级“恭而有礼”“敬而至诚”才合规矩、合秩序、合礼数。

你们的错,最大的错不在于该打不该打的问题,而在于该打谁不该打谁的问题。

你们明明已经知道了陈玉莲的“厅级领导妻子”身份还要打,而且还狂什么“老子打的就是大院政法委家属”。

是可忍孰不可忍!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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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静静的一叶小舟点评:

不管谁在愤怒,当法制愤怒之时,动手打人时就要考虑考虑了。这一事件,折射出执法者的粗暴,和弱势群体的无奈。

文章评论共[3]个
理野-评论

无言。问好作者!at:2010年09月09日 晚上10:05

风云天涯客-回复谢谢! at:2010年09月10日 上午10:25

静月清荷-评论

直面社会,看后确实无言!at:2010年09月09日 晚上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