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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祸起笔端康慨

发表于-2010年09月30日 晚上7:51评论-1条

“一部《红楼梦》,道学家看到了淫,经学家看到了易,才子佳人看到了缠绵,革命家看到了排满,流言家看到了宫闱秘事”。道学家愤怒了:淫秽之作,严加取缔;经学家从中预测到未来而决策现在;才子佳人沉醉在温柔乡里卿卿我我一发不可收;革命家在书中吸取反清营养;流言家津津乐道宫闱隐私。

这不是书的过错,是看书人主观愿望的反映。看书人心中光明,看到的都是阳光;看书人心里龌龊,看到的都是阴暗。

一本书不同阶层的人看了就得出不同的结论,此事有些玄。譬如网络小说《在东莞》在天涯论坛发表以后,一年多来点击率高达200万,新浪读书等网站转载,点击率也很高。没有读者把它看作是淫秽作品,天涯网站当然也没有把它看成是淫秽作品,五部委也没有认为是淫秽作品而把它整肃掉。唯独东莞厚街警方“独具只眼”,看出《在东莞》是部淫秽作品,作者顺德北滘中学教师袁磊因此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刑据(现已被警方释放)。

谢朝平写了一部十万字的《大迁徙》,因为是自费出版,作者被渭南警方冠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跨省拘捕。

《在东莞》一书只是描写了东莞的桑拿行业,如今的中国洗浴业与发廊一样几乎就是色情业的别称,洗桑拿浴这种高消费的场所,如何少得了小姐的倩影。在揭秘一个鲜为人知的桑拿隐秘世界,就避免不了小姐这个重要角色。因为情节需要,《在东莞》一书中就是真的有些色情描写,这也不过象影视剧中有床上戏一样是自然不过的事。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书的“淫秽”,而是书的传播面太广、点击率太高,年把时间就有数百万人阅读过,等于对东莞的桑拿业做了一次强劲的宣传。所以东莞警方透露:“该小说传播影响较大,损害了东莞的形象,已经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

此书完全不顾及东莞素有“性都”的艳称,而桑拿业又是性工作者大显神通的地方,这是个公开的秘密,做得说不得的,难怪东莞警方似芒刺在背。

如果作者改一个书名,在书中把“东莞”两字隐去,东莞警方还会对这本网络小说感“兴趣”吗?

明、清的文字狱很多都是牵强附会,如清初的“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这一句就犯了杀头罪。

《大迁徙》、《在东莞》的因文获罪,罪名难道不是牵强附会?喜欢舞文弄墨者要小心了,文章最好就象《红楼梦》那样的写法:“将真事隐去,借‘灵通’之说”、“朝代年纪,地舆邦国,却反失落无考”。

小心祸起笔端!(2010-9-30)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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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理野推荐:理野
☆ 编辑点评 ☆
理野点评:

将真实隐去,小心祸起笔端。这是精典。人无论在做什么,都是必须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来完成,否则就是自掘坟墓。小编一直推崇和沿用这种写法。问好作者!

文章评论共[1]个
正斜-评论

(:001)at:2010年10月01日 下午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