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
序:读报有感——
2010年《手机报——新闻晚报12.2》:
“王鹏曝曾遭刑讯逼供(人民网、羊城晚报)”
天下人管天下事
“民主”很有渊源
“法”也非今日始
“民主”与“法”互为犄角
——有“民主”必然有“法”
至于怎样运用“民主”与“法”
那是x朝x代的统治阶级及其统治集团的事
因为
权柄在人家的手里攥着
人家说了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兴“民主”与“法”——
始于江泽民
因为
毛泽东的时代是计划经济
邓小平的时代还有计划经济的残余
“计划经济”本身乃集权的高度展示
“民主”与“法”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民主”兴则国盛
人人为国分忧
众人捡柴火焰高
但是
火车跑得快——沿着轨道来
“民主”非杂乱无章的嚣声
“民主”还得依“法”
无视“法”的存在——
很错误!
有的人的“民主”意识很强烈
其行为初衷是好的
其不该被人误解
因此之事
因此之情
必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有的人的“法”意识不厚
其尽管干公安当警察
其好像不知“诽谤罪”
其随意逮人
——特错!
2010年12月3日之时 北京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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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竹溪浣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