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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库”的诱惑与无奈牛召

发表于-2011年02月10日 中午1:42评论-0条

“小金库”的诱惑与无奈

最近两年来,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等牵头,对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一次“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工作。实际上,这种专项治理,在近30年来已经不下十次之多,但每次都是轰轰烈烈,成绩巨大。而风头一过,又旧病复发,就像割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一茬,是一个顽固的毒瘤,很难根治。“小金库”有其诱惑,但又对它无奈。这都是因为“小金库” 打着集体的幌子,往往被看作是一般的违纪违规,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

其实,“小金库”虽冠以“小”字,但容量却大得惊人——据披露,自2009年4月至2010年12月10日止,全国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共发现小金库25738个,涉及金额127.86亿元。在2010年启动对全国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小金库”治理中,也发现有“小金库”19855个,涉及金额88.49亿元。可见,“小金库”之多,涉及金额之大,令人惊讶!

“小金库”的显著特点是化大公为小公、化小公为私分,公款沦为“私房钱”也就几乎成为了必然。一些单位急功近利,从本单位小团体利益出发,以各种名义挪用、转移国家预算内、预算外收入;截留销售收入、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和其他收入;高价倒卖、非法牟取价差收入;一些经济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侵占、截留罚没收入。把国家和单位的收入变通后设立“小金库”,以便于自己随意支取。如用以请客送礼、乱发钱物、发送红包、公款行贿等,有的还私分和贪污“小金库”的钱款。其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小金库”游离于监督之外。可以说,小金库正是很多腐败现象得以蔓延的“财政支柱”。不仅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腐败,往往也容易滋生更大的腐败。

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却依然未能阻止小金库的扩张和蔓延。这种像臭豆腐一样,闻起来臭,吃起来香,关键的因素,是由于打着集体的幌子,小金库往往被看作是一般的违纪违规,而每次的专项治理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都是重批评、轻处理,抑或雷声大雨点小,乃是隔靴搔痒,扬汤不能止沸,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小金库的利益分配过程很是等级森严,单位小金库很大程度上是单位领导的小金库,只有一、两个人知道和掌握。有的领导认为,小金库前任就有了,如果我撤掉了小金库,职工福利减少了,送礼款无处开销,这不利于树立个人威信。实际上,职工所分得的一点福利是微乎其微的,特别是发实物,职工分得一份,有的领导和相关人员要得好几份,且无账可查。但小金库引发的矛盾和职务犯罪也是时有发生的。如果能抽去滋生腐败的“财政支柱”,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不仅小金库将无处藏身,集体腐败行为也将会大大减少。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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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静静的一叶小舟点评:

小金库的存在,是滋生腐败的温床,硬是长期的存在。这是为什么?还是制度出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