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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错到底康慨

发表于-2011年02月22日 晚上7:19评论-2条

第一桩罪是1983年5月的某天和朋友合伙抢了一名路人的帽子,至于抢帽子的前因后果不明;第二桩罪是伙同朋友和另外几个人打了一架,双方受到什么样的伤害,判决书上也没有法医伤害鉴定。

就是根据上述这两起笼统的“犯罪”事实,当年才19岁的北京人牛玉强于1984年4月28日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流氓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而他的几个朋友因为还有其他犯罪行为被判处死刑后,不久就押赴刑场执行枪决了。

首先我要说的是我国立这样的法是否很荒唐?其次依据“83严打”中的“严惩”,抢了一顶帽子就要付出死缓代价是否过于野蛮?有草菅人命之嫌。

特别是1997年7月1日,经过四次修改的新刑法正式实施,当年被用来判决牛玉强罪名的“流氓罪”,从刑法中永久地被删除。

“流氓罪”被司法部门除名了,那么牛玉强又为了什么罪名在继续服刑呢?他在为一条已经被废除了的刑法条文服刑。

现在已经明明知道当初立“流氓罪”这条法是大大的荒唐,而行使这条法又是大大的野蛮,牛玉强几个朋友就是被这条法草菅了人命。既然知道错了为什么不纠正,还要让他一错到底?

新刑法问世之后,全国所有的各级法院应该翻阅卷宗,对以“流氓罪”判刑的罪犯加以甄别,该改判的改判,该释放的释放。全国所有的监狱也有责任对以“流氓罪”的服刑犯向法院提出复核申请,复查当初量刑是否过当。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监狱管理局就是典型的明知错了也坚持一错到底的执法单位,他们认为1984年判牛玉强死缓并无不当之处;所以1997年新刑法实施之后,他们仍然以废弃的刑法条文“流氓罪”让牛玉强继续服刑,而且还顺延其刑期至2020年。

虽然牛玉强的律师周泽致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要求其纠正“流氓罪”执行错误,但不被采纳。

不被采纳就对了,否则岂不说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对牛玉强一系列的措施是错了。

在中国,我还没有看到过哪一个部门公开承认说某件事做错了;更没有看到过有哪个部门的一把手公开检讨自己某件事做错了。在网络上只看到成千上万的网友在指名道姓地指责某部门某人,却从来没有相应的部门和当事人站出来回应网友的质询。

在中国,最理想的当然是不要做错事。万一做错事那就硬着头皮一错到底,真真假假让人莫衷一是;有口莫辩,以免节外生枝。(2011-2-22)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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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静月清荷点评:

沉重的话题,让人无法漠视。
做错事是硬着头皮一错到底,还是勇敢面对呢?

文章评论共[2]个
理野-评论

拜读佳作,问好朋友at:2011年02月22日 晚上8:24

静月清荷-评论

沉重的话题,让人无法漠视。做错事是硬着头皮一错到底,还是勇敢面对呢?(文题取掉了几个敏感字,望体谅)at:2011年02月22日 晚上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