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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钱说康慨

发表于-2011年02月26日 晚上10:39评论-0条

天下有不爱钱的人吗?

小子虽说不是博古通今的高士,也不是见多识广的旅行家,但小子敢说,天下没有不爱钱的人。其区别只在于:有些人爱钱,取之有道。君子也。有些人爱钱,不择手段。强盗劫匪、贪官污吏、不法商贾之流是也。

爱钱是一个人很正常的思维活动,自古以来,腰缠万贯让人敬慕,囊空如洗受人白眼。这不是一句酸溜溜的“嫌贫爱富”就能解释得清楚其涵义的。

你上公交或地铁看看,那些衣冠楚楚的绅士淑女有哪一个不是远离满身尘土、臭汗淋漓的农民工乘客。农民工兄弟只能无奈地在心里嘀咕:城里人嫌贫爱富!别责怪绅士淑女,一介穷儒的我也闻不得他们身上那股味儿。只是嫌他脏,不是笑他穷。

古代落魄书生可以怨恨岳父母嫌贫爱富不把小姐下嫁于他;现代大学生可以怨恨学妹嫌贫爱富无车无房就不嫁他。为什么“嫌贫爱富”一词都出自“贫者”之口?因为某些“贫者”能力很小,不成大器,就借口“嫌贫爱富”把责任推给对方,这就有些象狐狸吃不到葡萄那样的情绪了。

除了属于多数派的“贫者”缘于本身利益被社会冷落,就用“嫌贫爱富”一词来发泄对富人的怨恨。而“嫌贫爱富”这个词也映衬出某些自命清高的人士耻于言钱的思想境界。

西晋的王衍就是这样一个所谓“品行高尚”的清谈人士,据说他口里从不提“钱”字。他妻子不信,乘他熟睡时在他身边摆满铜钱。第二天王衍醒来,见到身边很多钱妨碍他行动,就叫来仆人说“举却阿堵物”。现代话翻译就是:“拿开这些东西”。“阿堵物”一词就从西晋以后成为钱的别称。

东晋的鲁褒在他的《钱神论》里称钱为“孔方兄”:“亲之如兄,字曰孔方”。鲁褒把人们的亲情移植到钱上讥为“亲之如兄”,不乏幽默感。

古人尽管自命清高,耻于言钱,但却又不无嗟叹“爱酒苦无阿堵物”。他们也需要“阿堵物”去沽酒,可见他们也爱钱,口里不说罢了。

爱钱是人的天性,也是社会所决定的。只要社会上存在流通货币,就没有不爱钱的人。虽然汉代刘宠被广为传诵视金钱如粪土的“一钱太守”,但他拒绝接受的是老百姓的赠款,这是属于为官清廉节操上的美德,与爱钱理念无关。刘宠回京师后历任司空、太尉等高官,优厚的俸禄他照单全收。

在此,奉劝读者不要混淆了“清官不爱钱,爱钱不清官”之概念。清官不爱的是非分之钱、不义之钱,是敲诈商贾、欺压百姓的贪腐之钱。

同样,那些敬业的老师一辈子守着三尺讲台,清贫一生无怨无悔。他们不爱钱吗?不,他们也爱钱,是属于君子的那种。

古人爱钱不象现代人那样张狂无度,这与古人深受儒家思想熏陶有关。举几个现代人爱钱的事例,看官自会得出“小子所言非虚”之结论。

例一:扬州市有位八旬老人名叫颜兆贵的携款去银行存钱,不料皮包拉链没拉好,手中的包随着老人的步伐“有规律地”甩动着,百元钞票一沓沓地从包里掉了出来,散落地上。就有3个过路男子悄悄跟在老人身后一路“检钱”,3人共检了11000元钱才扬长而去。

令人费解的是,过路男子检钱一幕,路边很多人看见,而且也围着很多人在议论纷纷,说3个过路男子,检了很多钱,已经跑了。就是不提醒丢钱的老人。

例二:郑州市的李老汉刚从银行里取出治病钱3.4万元,不慎从口袋里掉出,被3个路人检去瓜分了。由于检钱一幕被众多路边打麻将者看见,其中两个检钱者很面熟,应该就在附近住。

李老汉报案后,那个检钱最多的中年妇女时某竟然在现场“现身”了。刚开始,时某坚决不承认检了钱;在众多目击者指证下,时某才承认只检了600元钱。目击者不信,质疑他双手抓满了钱,口袋里都装不下了。

即便是时某所承认的600元钱也拒绝返还失主,理由是钱是她检到的,“没偷没抢”。并指出当时还有其他人也检到了钱,要还一起还,不还都不还。什么强盗逻辑!

迫于民警把她带到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的压力,又有众多热心的目击者自愿到派出所帮李老汉“讨钱”。僵持了几个钟头之后,时某终于才松了口说出一个数字:16000元,但还是隐瞒了5000元。最后,民警做通了她家人的工作,时某的家人才将2.1万元现金全数交到民警手里。

法律规定:拾到万元以上钱物拒不返还失主,将会构成犯罪。如果不是这条法的震慑,时某家人也不会这样轻易的就把2.1万元交出来。

例三:沈阳的李女士去超市购物,结帐时发现丢失了一张50元纸币。正着急时,目击者王女士告诉她,一位大娘检了她的钱,并指给她看那个检钱者。王女士说她可以作证。

李女士赶紧走上前对大娘说了情况,她觉得大娘应该能还钱。可是她错了,大娘矢口否认。李女士说有人看见她检钱了,大娘还是不承认检到钱。

两人僵持了五六分钟,李女士一直用商量的口吻和大娘说话,希望大娘如实把钱还给她。后来见李女士说有目击证人可以作证,大娘也改口了,说她没有说不还钱,等买完东西出来再说。

于是李女士在超市门口等了15分钟,大娘出来了,两人再次商量。这次李女士语气强硬了些,说再不还钱就报警,反正有目击证人在场。大娘才拿出4张拾元纸币交给她。50元变成40元了,李女士继续和大娘理论,大娘这才又拿出5元钱给李女士,一共还了她45元钱。李女士不想再计较了,为了讨还这50元钱,她已说得唇焦舌敝、筋疲力尽了还差5元钱。

事后李女士越想越憋气:难道拾金不昧的美德还抵不上5元钱的诱惑!

例一那3个“检钱”者行径可谓张狂至极,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犹如检自己掉落的钱那样神态自若,已修炼到脸皮如城墙般厚了。

例二那个中年女时某道行也不浅,她的爱钱心理已超过法律红线。如果不是她的家人将钱如数返还,时某可能已坐在被告席上。

例三那个大娘是个小儿科,得5元钱便宜也是好的,比拾金不昧的空头表扬强多了。(2011-2-26)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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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醉心居士点评:

如果在利益的驱使下,良知就此变得一文不值。
我们的心中除了徒然愤慨,只怕是还会有那么一丝莫名的心痛,悄无声息的在心间萦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