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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出错布衣神仙

发表于-2011年03月10日 早上8:31评论-2条

从媒体中获悉,西安的袁女士三年前被一家医院诊断为肺癌,化疗三年,受尽苦痛,荡尽家产,负债累累。结果近日被另一家医院确诊并非癌症。袁女士找到当初为她治疗的那家医院理论,医院的病理主任理直气壮地说:这和我们没关系。医疗诊断允许出错。

是的,人到底不是神,谁没有出错的时候?工人有出次品的时候,营业员有找错钱的时候,教师有写错字的时候,主持人有说错话的时候,政治家还有站错队的时候。凭什么不允许医生有误诊的时候?——哪怕他们的错误关乎生命!

然而,我们允许出错,但不能容忍以此作为自己出错的理由和借口;我们允许出错,但我们绝不允许将错误进行到底。试想,袁女士治疗了三年,这三年间毫无疑问经历了很多次的复查。初查误诊我们完全理解,我们不理解的是为什么会一次次的错下去却得不到纠正!如果我以善意推测,可能是医生的水平有限并且又过于自信。所谓“庸医害人”可能指的就是这种情况。即便是这样,恐怕也已经超出了法律或行业规定所允许的出错范围了吧?怎能以一句轻轻松松的“允许出错”就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呢?如果我用恶意来推测,医院或主治医生其实早就知道了袁女士得的不是癌症,但是却不愿不肯或不敢承认,于是将错就错,一来可以多赚点医药费,二来到时候宣布治愈,既掩盖了自己的错误,又能让患者感激涕零,更重要的是还可以宣布取得了一项重大的医疗突破,要是整份材料报上去,抱个“科技进步奖”回来亦未可知。

中国有句俗话叫“医者父母心”,我想这家医院的“父母心”中可能牢记的是中国的另一句老话: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父母”是没有错的,就算错了也是对的,起码也是允许的,你患者有什么资格来医院理论?

其实,我向来不想用恶意推测别人,我打心眼里愿意相信这家医院的出错完全是技术上的问题。所以,我们暂且放下对“误诊”原因的探讨,来看看事情的发展。据报道,袁女士与医院商讨无果后,将这家医院告上了法庭,并申请了医疗鉴定。鉴定的结论是医院不存在医疗事故!于是,我恍然大悟:原来医院的态度如此强硬如此底气十足是因为他们早就清楚是这样的一个结果!我不禁想以小人之心用我家乡的方言说上一句:原来他们是一头的啊!

当然,我也无妨“君子”一下,相信这家鉴定机构同医院不是“一头的”。我孤陋寡闻,不知道法律对医疗事故是怎样界定的,我见到的报道也没有提及得出结论的理由。不过,按照医院的态度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推测:所谓“误诊 ”说不定根本就不在医疗事故涵盖的范围!此时,我忽然想起“三鹿奶粉事件”,那时某机构不是也在媒体的追问下宣称“三聚氰胺”不属于食品卫生的检测范围么?当初如果不是死了人,不是媒体的大量报道引起了中央的高度关注,说不定三鹿奶粉仍然以合格产品甚至名优产品的身份堂而皇之的摆在商场的货架之上。倘若当真如此,只能怪“大头娃娃”自己没能长出一双慧眼拒绝食用。同样的道理,袁女士搞到今天的地步,也只能怪自己没有擦亮眼睛,走进了这个让自己花钱找罪受的医院。摊上了这样的事情,你能咋办?

据悉,袁女士已经向上一级鉴定部门申请进行重新鉴定。也许,迫于舆论的压力,这次的鉴定结论会有利于袁女士。然而,即便如此,那只是媒体的胜利,舆论的胜利;绝不是道义的胜利,公理的胜利!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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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静静的一叶小舟点评:

人难免犯错误,谁也不是神仙。但是,把关乎生命的医生作为自己的职业,不能据此成为借口,因为对于这种错误的忍受度为零!

文章评论共[2]个
殊异-评论

杂文写的不错啊,拜读,问好~at:2011年03月14日 清晨6:43

布衣神仙-回复过奖。只是想叫出点不太和谐的声音。问好! at:2011年03月14日 早上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