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嘈杂的人群里,我很轻易地认出了那张脸,去年见过一次,以为自己早忘了,谁知还那么清楚的记得。
那是秋天吧,很晴朗的黄昏。从新儿那出来,路过公用电话亭,我是一个在走路时很不爱注意周遭事物的人,那天却因为她而驻足。
“如果你厌倦,如果你不再喜欢,在第一时间通知我,好吗?”像极了电视剧里的台词,循声望去,就见了那张脸,不,其实当时吸引我的不是那张脸,而是脸上的表情:痛楚?甜蜜?哀怨?满足?是恋爱的感觉让它如此灵动。就那张脸,那张平凡到平日看上一千次都不会有独特印象的脸,让我呆呆地站在路上,看得入迷。
就在那天,我收到了分手以来他的第一条短信,就在那时,还未谈过朋友的新儿还在羡慕我那不知所云的初恋,只因为初恋里有鲜花,有巧克力,有千纸鹤,有幸运星,有太多女孩想象爱情里的浪漫元素,我当初是被这些打动的吗?不记得了。
后来,新儿遇到了她的王子。她也收到了鲜花,收到了巧克力,也收到了他为买花和巧克力而整月吃泡面的心痛感动。他们像每对情侣那样也吵也闹,更有不可言喻的甜蜜。
可新儿还羡慕我。羡慕我当初的一见倾心,羡慕我在情感中挣扎的痛苦。
我想,人类是擅长羡慕别人痛苦的。不然,蒙娜丽莎的画前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观者。是被她的脸吸引吗?她并不美丽绝伦呵,是她微笑下的痛苦,像一个旋涡,卷入形形色色的人。这些人的共同之处在于:羡慕痛苦。当然,是别人的痛苦。
其实,我还记得的,除了那张脸上的表情,还有我当时的影子,在金色光线无法穿透的地方,同现在一样孤独。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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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一剑霜寒十四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