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决定要替蓝写一篇小说是在2002年的12月初。一个很纯粹的晴朗冬日的下午。我坐在餐厅中做马克思主义经济政治学论文。写完一个section便休息一下,喝冰红茶,听餐厅里周而复始的音乐。冰红茶的味道与糖水颇为相似,而音乐的质地一如餐厅里久置未售出的面包。湿软松涩。了无味道。不过聊胜于无。终究比费尔巴哈的理论有趣得多。
阳光如透明的固体被分离成薄薄的切片,从长窗上滑落至地板,一片水影荡漾般的空灵。冬日寂寥枯干的树影不胜凄寒的在地上画出纤弱的影子。我一边喝红茶一边长久注视着阳光树影。然后我就想到了蓝。
虽然隔了许久,我依然可以看到蓝在那年冬天,裹着厚厚的大衣,轻手轻脚的在学校的冰上行走,那谨慎的架势仿佛在两个鸡蛋上放一个玻璃杯。阳光午后。
那一幕基本上没有美感--蓝在冰上笨拙得象只鸭子--也很难说有趣味,因为让人提心吊胆。终于为何我没有回忆起蓝其他动人的美丽的使人心醉的画面,则一时难以索解。似乎在此之前,我一直存有为蓝写篇小说的意向,但是却迟迟不曾付诸实际。而在那个午后,不知为何,我决定了要为蓝写一篇小说。
2
距今大约十二年前的春天,我转学到t小学。带着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蛮横劲和一份履历,上面有原小学老师的签字画押。若干年后我到小学校长处重读,但见其上曰:“该生性格顽劣,不合群,上课不遵守纪律。”如是者云云。由此可见那位老师的文字归纳水平极佳,颇合平仄骈俪之体。我在小学一年级基本就是个反动分子,仗着学习成绩好,积极组织众顽童大搞罢课之类活动,与老师大唱对台戏。那段时间教导主任的一个年轻助理见了我就说:“又来了?这星期第几回了?”用校长的话说就是:“要不是留着考某某重点初中,早把他踢走了。”但到了小学三年级忽然性情大变,成了一个知书达礼温文尔雅坐如钟立如松的好少年。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我刚到那小学那回,年纪幼小,还不是一个地道的小流氓。所谓“思无邪”者也。对女孩子的态度是可以去比较香火鼎盛的寺院评选住持职称的。那小学也是倒霉催的收纳了我,语文老师上课耳根就没清净过,被我独霸一方,每节课都要大放厥词一番。现在想起来,那时的同学全是预备役小坏蛋,对我的捣乱采取放任自流措施。而最正统的恰恰是后来最想当流氓的。那节课我又飞高了,张口就胡言乱语。前排当场一个女孩回头来怒目而视,道:“闭嘴!我听课呢!”当场把我惊了。后来多年因缘--注,非姻缘--皆缘于此也。这女孩便是蓝了。
3
2001年的夏天,我为蓝写过一篇小说。那是一个很绚丽很优美的故事。暗示着幸福,暗示着爱情。这篇文章在榕树下有很多人看了都留了言,叹赏这段美丽的感情。但事实上,那不是真的。因为只有我知道,我,从来没有爱过蓝。
我独自躺在草坪上。秋末。天空是明亮得仿佛被白雪洗过的蓝色。白云如雪缕流淌。阳光如流质般溢散,如金色的雨线倾泻而下。芒草已经呈现出灰黄的颜色,即将老去即将枯死的哀愁之色。
我骑车两个小时来到这里。把车停在沙坑旁,我穿过了窄窄的跑道在这里躺倒。久而久之,我的脑海里开始有余韵流淌,仿佛雪白的纸上浮现出云烟般的音符。往昔不断的流动不断的汇聚,犹如天狼星出现的夜晚尼罗河底的沙子一般游移不已。可是无数的断片只是在记忆里交错而不曾凝固成一片。无数个蓝的影子在记忆里变幻姿影,却无法开始一个故事。
有一只狗轻快的跑到我身畔,看了我两眼,似乎想舔一下,但终究没有。虚晃一枪后便跑走了。
我安静的小学。
只有我一个人。
4
据说每一段伟大友谊都有其伟大而传奇般的开始。刘关张的伟大友谊来自于桃园结义,钟俞的伟大友谊来自于高山流水,梁祝的伟大友谊来得很突兀,我不多说。克拉拉和勃拉姆斯的友谊来自于对舒曼交响曲的共同理解--这一点我插一句,如果我是勃拉姆斯,为了追克拉拉,我也会说她老公的交响曲做得好的,所谓欲擒先纵欲扬先抑也不是国人所独有的思维。所以这点我始终持怀疑态度--我和蓝的伟大友谊则来自于她的辫子。
蓝小时候留着一条很漂亮的马尾。柔软的头发被发带一束,轻轻挂在脑后,显得很是可爱。按照我的逻辑,蓝梳辫子与否,其效果是一样的。而她每天花很多时间梳起辫子并将之珍惜爱护--我后来看三国,看见曹操讨好关公时送个纱囊让他护髯,怎么看怎么眼熟--那么就肯定有别样的用途。我的理解是,她的辫子存在就是被我揪的。否则无法解释为何她的辫子揪上去手感如此之好,好到令我觉得不揪是非常不合理的。这是一个悖论。所以我理直气壮的每天要揪蓝的辫子。而蓝对此极端反对。采取过很多种决绝的手段来保护她的辫子。在长达五年的时间中我与蓝以她的辫子为矛盾中心交战过大小数百战。战况惨烈,跌宕起伏。可惜未曾书之于史书,否则必然大有可观。
斗争到第六年,蓝终于取得了决定性胜利--但说是败阵也未尝不可。为了让我不再拉她的辫子--我是这么考虑的,不知道是不是有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之嫌疑--她把头发剪了。
我至今记得看见她短发造型时的震撼感。一个陌生的女孩得意洋洋的站在我对面,清秀的瓜子脸,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子,一切都似曾相识,然而--那一头长发却被一头斩钉截铁的短发取而代之。当时给我的震撼不亚于看到一个狮身人面的怪物。
5
蓝在小学里和我同窗时,完全是个温柔娴静的小女生。象前文她奋然而起阻止我破坏课堂纪律这类事层出不穷,而且她很会找老师来出头。班里的预备役小流氓对她一向闻风丧胆。所以我虽然深得老师们的宠爱,当时揪她的辫子也不是完全肆无忌惮,我是非常小心地掌握尺度的。到了斗争后期,蓝对我的挑衅呈现放任自流态度,只要我不将其辫子拆散或焚烧,她一般就隐忍不发了。而我也知道礼尚往来。只把其辫子轻拉轻放,不象早期那般暴力。我一直以为最终这种状态会和平演变成我拉她辫子她都不吭气。但孰料她一上初中便剪了辫子,让我一时措手不及。
上了初中,随着与辫子挥别,蓝一下子变成一个疯丫头,并逐渐恶化得有不良少女倾向。性情飞扬的一面展露无遗。以至于到了高中后她猛装淑女都无法磨灭我心目中她疯丫头的不良形象。当时她常与若干女生称兄道弟,吆五喝六,招摇过市,鱼肉乡里,横行霸道,外加厚颜无耻,了无女孩的优雅羞涩气质。可是到了高中,她又180度大转弯,回首又捡起了淑女风范,而且日渐加剧,到了高三,已经成了一个彻底的维多利亚时代淑女。与此相呼应,头发也有留长趋势。但辫子,却再没有结起来。
6
电话铃响了。
我正在看女足世界杯的直播。中国队遥遥领先于挪威队。比赛大局已定。为示庆祝我自己切了苹果,正蘸着沙拉酱大快朵颐。闻听电话铃声,着实有些不快意。但也只得跑去接。
是蓝。
“哥,我很怕。”
“怕什么?”
“我觉得我考不上的。真的。我考不上。我怎么办?”
我手持话筒,静静的站着不知说什么为好。电话那头传来蓝轻轻的喘息声,听上去似乎是将要哭出来的样子。
“乖,没事的。”
我把这几个字酝酿了许久,把它们展开、熨平,确定其柔顺温和之后才轻轻吐出。这四个字说出口后即倏然消逝在空气中。仿佛被沉默的沙漠瞬间吸收的水。电话那头一片遥远而深邃的寂静。我屏息,轻轻挠了挠鼻子。
我想到黑夜中的大海。大雨不断洒落在无边的海上。一俟落下,便消逝于无形。再也不曾有回音。然而过了十几秒钟,蓝轻轻的应了一声。既而传来轻轻的啜泣。
我站在那里任她哭泣。如此者久久。窗外,夏日的蝉声如跳跃的光线般震颤不已。阳光把木叶投下厚重的阴影。我在倾听她啜泣的时刻,陡然初夏转瞬即逝的朦胧意味。但那也只是一瞬间的事。
等候其渐渐平复,我说:“没事的。真的没事的。别太担心。”
蓝轻声应了一声。哭过的鼻子,传来呼吸声也颇奇怪。
我的心中荡漾起某种温情。蔓延如温暖的水。仿佛遥远的过去有一个人的哭泣被记忆起的那般略带酸楚的温柔。我轻声说:“没事的。考不上的话,你去哪个中学,我就跟你去。”
电话那头沉静了很久--期间我用手够了一个杯子,用单手放入绿茶,然后倒入热水。绿茶叶在滚水蒸熏之下舒展开来,洋溢着蛰伏一年的绿意。森森如竹林之风。好一会儿,蓝轻轻的说:“哥,谢谢你。我没事了。呵呵呵呵。”
笑声刻意得很。俨然解说员眼见球队大败之际强颜欢笑一般。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正在想措辞之际,电话挂断。
电话挂断好一会儿,我呆呆的站着。听着单调的挂号音。想说什么,可是脑海里一片空空荡荡。
几天后,成绩出来。我进了市里最好的一所省重点高中。她进了一所普通高中。
7
我将已写的上文看了一遍。感觉我还是无法脱离某种矫情的方式。似乎我总想下意识的通过某种方式把自己扔进纯情分子堆里。说到底我虽然不是一个地道的流氓,但也绝对不能算做纯情哥儿了。
2000年夏天,mary去了北方后,我一度变成一个纯情分子。那段时间,大彻大悟般写了很多吟风弄月的垃圾文字,很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那股风骚味道--此处风骚与“迁客骚人”之“骚”同意,慎勿误会--企图将自己净化成一个柏拉图。而那段时间,蓝还是个很好的小女孩。
那段时间的周六周日,蓝常会心血来潮一个电话把我拉出去,逛商场,吃午饭,遛马路,诸如此类的尽一番兄妹之谊。走在大街上,我常会做贼心虚的东张西望,深恐被同学们看见无法了帐。而蓝当时完全是一副大大咧咧厚颜无耻的样子。我们这对形迹颇为可疑的少年男女--我常觉得冠以狗男女之称也非不可--居然一次都没被亲朋好友看到并截获--因为也不排除被人看见但人家没有截获我们--我觉得实在是非常难得的。
现在想来,那段时间我的心态确实是纯情得可以。一个眼睛大大身材修长皮肤雪白面容秀雅按照正常人审美眼光虽不算绝色但勉强算是美女的女孩跟我一起满大街晃悠时,我居然第一反应会是害怕别人看见或误会。可见我当时确实是个好孩子。如果是现在,我多半会反其道而行之。这也可以从另一角度验证我确实已经开始变得流氓。
那时最经常的对话是这样的:
“哥,你想吃什么?”
“我随便啊。你点什么我吃什么。”
“哇哥你这么听我话啊。”
“对啊。”
“好--的。那我去点了。”
“去吧。”
“钱呢?”
“什么钱?”
“faint!难道你要我付帐不成?”
“聪明,就是这么回事。”
一直到很多年后的今天,我偶尔请女孩子吃饭时,总是回想起当时蓝噘着嘴磨磨蹭蹭走向吧台的情形,一边走一边回望我。好象奥斯曼帝国时期上断头台的囚犯不断的看帕夏希望他会在最后一刻赦免一样。我每次都低下头看自己带的书或者抬起头看窗外。每每如此。
8
两年前,一个朋友跟我说起一个故事:
一对男女,小学到大学一直是同学。后来各自出国。数年后,在莫斯科红场。各自颠沛流离的他们相遇。
她说:你猜是什么结局?我说不知道。
她说:彼此相望一眼。然后擦身而过。
说这个故事时,朋友家的cd机正好在放萧亚轩的《最熟悉的陌生人》。那时还没讨厌这首歌。觉得这曲调温婉柔美,给故事增添了无穷的感人意味。
我说:本来啊。上帝不安排他们相爱。让他们在最需要相爱时遇到,却还是擦身而过。
朋友说:对对。他们于是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9
从小学开始,蓝就和我推心置腹。推心置腹的意思是可以象电脑一样共享内存。彼此把话都说出来,彼此参谋。她就脸不改色心不跳的跟我谈过n个她喜欢的男孩,我也坦白过我和mary的事--从认识到分手--相对而言,我吐露的信息量比起她的来可谓相去不可道里计。
粗略计数,蓝在小学到高三期间更换的男友--或曰预备役男友,其实还有很多只是单相思男友--大约有十数人。据我所面试的三人和间接接触的六个人来看,说是不三不四未必准确,但简而言之都不是很地道之人。蓝和他们站在一起,感觉就象一根白菜旁边放一只猎狗或者一只苹果旁边放一个打气筒那样毫无协调性可言。也不知她为何对那伙人情有独钟。
关于这一点,蓝有着类似的理论。2000年9月,mary走后,我给蓝看了mary的照片。蓝当时坐在我对面,一脸鄙视的神色:“就是这样的丫头啊?你说你的眼光都差成什么样拉?”我当时怀疑她很想接一句“还不如我呢。”但终究未曾开口。
印象很深的是那年回小学看老师。孰料老师不在,扑空之余,情绪落寞。我和蓝走到操场上。跑道上还结着冰。我俩嘴里呵着白气,傻傻的看着曾经依恋的地方。蓝张开双手,象只鸭子一样走上了冰。
我把手藏在袖子里,默默的看着。
秋去冬来。时光流逝。我不知不觉回过头来,发现我们都处在一个奇妙的氛围中。很久很久。
10
写蓝这一篇,与我以往小说里对爱情井然有序侃侃而谈不尽相同。因为说到底,我是在追求某种平衡,希望发现一点对蓝的感情。然而这种努力至今为止还是没有着落。我以前问过自己:我爱蓝吗?或者:我有必要爱上蓝吗?
这一点,归根结底还是我的传统思想在作祟。因为我在高二时发现我和蓝之间的关系是一种非常诡异非常糟糕的关系。我们之间谈不上爱情。说是同学之情也难以令人信服。说是朋友之情也绝对不确实。我惶惶不可终日的想给自己和蓝的感情定下一个合适的性质。
现在想起来,那时的惶惶不可终日其实可能是某种带有暧昧因素的感情。
只是我明白得太晚。
2001年冬天,有好几次,我和蓝一边打着哆嗦一边在夜幕下的都市散步。冬日的寒意如刺骨的冰水一般默默流动,灯光迷乱,万紫千红,五光十色的街道看去恰如童话世界般变幻莫测。蓝披着白色的大衣,挂着白色的围巾,手插在口袋里,小心翼翼的踱着步子,恰似走在薄冰上的姿态。我亦步亦趋。怎么看我俩的光景都极为凄惶。
多年之后回想那时,我依然会惊诧于那时的心情。我当时是如此的坦然又如此的平和。那是一种很安全的心境。一切各得其所。这种心态令我深感不安,只因为它预示着:我当时确实是把蓝当作了我的女友。
“在想什么?”蓝回过头来,看着我。明亮的眼眸,如同秋夜的星辰。
“喜马拉雅山上的圣诞夜。”我说。
蓝嗤之以鼻。转身继续踱步。
我始终无法回忆起和蓝具体谈过什么。应该是有相当大的比重是如上所述的那种无厘头废话。说到底,我和蓝的兴趣爱好几无相似之处。又都不是愿意迁就他人之人。难免话不投机。而维系我们俩对话的很可能都只是一些漂浮的碎语。
我记得谁说过:男女的言语,有很多象浮在水上的碎冰,阳光一出便融化得了无痕迹。但这平淡无奇的语句有时只是维系一个心有灵犀的话题而已。大致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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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在高中重新开始其淑女生涯后,对男女大防格外注意。对男女授受不亲这一金科玉律执行得近乎苛刻。具体表现在我绝对不能碰她身体及她身体的任何附属物。比如我在初中时一时兴起就会敲敲她的头,此类活动在高中时代是绝对禁绝的。到了后来,连衣服、手套、围巾、手镯、发带诸如此类的货色都成了禁地。周身一如刺猬般不允许越雷池半步。一旦我走在路上一时忘情碰了她,她立刻会恶狠狠的盯着我,直到我感觉脸上被她盯的部位开始发热快要燃烧起来为止。如此一来二去我被她折磨的心力交瘁,智力减退,只好对她奉行里礼道,不敢对她稍有亲昵之举。
在2001年夏天的下午,绿树繁盛,阳光漪丽的天气,蓝有时会拉我陪她逛商场买衣服。当时常会上演的一幕是:我和她信马由缰四处乱晃,忽然被一个小女孩拦住,言辞便给口若悬河的说:“先生给女朋友买束花吧……”刚开始遇到这种情况蓝会立刻把脸一红,把头一转,默不做声,把解释的任务全盘交给我。那些卖花女孩们个个深谙世情,口才极佳,摆脱起来颇费周章。到了后来,蓝的脸皮也练厚了,遇此情景,脸红也不红,袖手在旁看热闹。反正自始至终,遇到卖花女孩,总是我费尽唇舌千辛万苦才恭送她们离去。
当然,结局也不往往是如此。
我不记得是谁说的--好象是纳博科夫的《洛丽塔》里说--情窦初开的女孩不会推拒任何一朵玫瑰。反正是看到这句话的第二天,我和蓝在市中心又一次被卖花姑娘堵住。我那天鬼迷心窍财大气粗的买了朵玫瑰,恭奉给蓝。蓝的脸又很职业的红了一下,说:“哥,咱们还客气什么呢 ?”然后就顺手接下。转手在另一处买了朵玉兰花,以做回报。
那朵玉兰花如今自然馥郁不再,但扔在我案头放着。我放假回来看见那枯萎凋零、人老珠黄的花,难免回想起那天的那朵玫瑰。
那是我第一次给女孩送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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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记得那个卖花女孩。在我18岁夏天的某一天,我和蓝逛街时,她拦住了我,要我为我的女友买一朵花。我费了很大唇舌才使她先确定我不想买花,然后又费了很大功夫才使她相信蓝不是我的女友。明白一切后她很礼貌的走了--并不象其他卖花女孩那样胡搅蛮缠。
她离开的时候嘴角还残存着那职业性的笑容。象一朵将逝的秋日玫瑰。那样黯淡的笑容。我不知道要经过多少次失败才有那样淡定的眼神。
一年之后,蓝告诉我她失恋了时,我正在当初遇到那卖花女孩的街上捧着纸杯很认真的喝珍珠奶茶。那是我这一辈子第一次喝珍珠奶茶。然后手机响了,我看见蓝发过来的短信息。太奇特了。
我环视四周。人群在无声的移动。我们曾经走过的地方我们曾经遇到女孩的地方如今被人群所占领。而曾在那里徘徊过的女孩如今在他乡求学,通过手机短信息来倾诉她失恋的痛苦。象梦一样。一切都在无声变化。
我又想到了那个卖花女孩。
一个人要经过多少次失败,才能有那样淡定的眼神?
那一天我把喝完的珍珠奶茶的纸杯折叠好,扔进了垃圾箱。我轻声告诉自己:以后再也不能喝珍珠奶茶了。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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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蓝的感情,大致如上所说。可谓是极端的乱七八糟,剪不断理还乱。如此匪夷所思的感情居然可以经十二年而历久常新,本身就是一个奇迹。
一直到2002年夏天,高考结束。我去上海,她赴苏州。这段感情才算画上一个殊不圆满的句号。
暑假里,我有几次想给她打一个电话。可是每次拿起话筒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僵持了半晌,终于还是决定算了。
说到底,我自己也无法给这段感情定义。我自己的角度和立场完全一塌糊涂。又如何能去跟她谈论感情?
于是,没有说再见,便各奔东西。
14
冬天回来,蓝说有了新的男友。苏州人。我也有了新的女友。大家各自扯平,不至于看别人成双作对自己无人处暗弹相思泪。
和蓝一起又去逛了一次街。帮她挑了几身衣服。意外发现蓝已经出落成大姑娘了,而且已经勉强具有美女品貌。暗地里咬碎牙根,后悔不该错过机会。直落得如今无花空折枝。
和蓝对坐时,彼此正襟危坐,谈笑风声,优雅洒脱,气度不凡,两个人都很有大将风度,笑不露齿,温文尔雅。最后互道晚安,在街头分手。
夜凉如水。我独自在街上悄然而行。朦胧的夜色间,当年与蓝一起走过的街道已然面目全非,摇身一变而为琳琅满目,装潢华贵。行人满衢,车水马龙。旧观尽没。
留存着当时依稀风景的,唯有冬树葱茏,卓立风中。冬夜看去,不胜凄寒。
我拢紧衣领,回头看了一眼月亮。新月如钩。
什么感觉忽然自心底氤氲而起。似曾相识,不胜依依。
是什么样的记忆呢?
我在自己的记忆里久久盘亘,却了无痕迹。
一切了无痕迹。
“人散后,一勾新月天如水。”
南宋谢无逸的破诗忽然很小资地涌上心头。
酸得牙倒。
15
“你说有蝙蝠有蝙蝠,蝙蝠呢?”
“真的有嘛!我不骗你!!你在前面,我怕……”
2001年暑假第一天,蓝的家中。我满不耐烦的站在厨房门口,蓝畏畏缩缩躲在我身后。
“傻瓜。你什么时候看到蝙蝠的?”
“我昨天晚上听见厨房里有声音嘛!一定是蝙蝠!一定是蝙蝠!!你站在那里不要动嘛!我怕!!”
我无奈的摇摇头,继续审视厨房。夏日明朗的阳光从窗口大片大片跌在地上,尘埃悄然起舞。
“扑棱棱……”一串翅翼击风之声,蓝尖叫一声,一头扑在我肩上。
我随着响声看去,纱窗还在风里摇动不止。什么都不曾来过的样子。阳光明净。
“乖,没事了。”我轻轻拍一下她肩膀。
蓝悄无声息,靠在我肩上。身子抖个不停。
我迟疑了一会儿,轻轻把手放在她背上。
“乖。没事的。”我说。蓝轻轻恩了一声。
很多年后,我回忆当时的情景。往事如烟。
忍不住猜想——虽然已不再可能,但还是会不禁想:
如果我要蓝做我的女友。那一天。
她会怎样。
有时候一段感情真的是只需要一个字来点破。
说不到一生一世,却可以在那一刹那,有那么一个安慰。
有那么一点思绪。可以让人多年以后,还可以回首,傻笑一下。
俗套的说法是这样的:
曾经有一段真挚的感情放在我们面前。
只是我们两个人都太吝啬。太仔细。太挑剔。太察言观色。太小心翼翼。
彼此都忘了说:
我爱你。
16
回到刚才那个“最熟悉的陌生人”的故事。
那天跟我说这个故事的朋友,是蓝。
可是直到她在讲那个故事时,我还在暗自猜度:她是在试探我吗?
在那样的时刻还在勾心斗角,也许从那一刻开始,我们就注定了最后的结局。
一曲终了。我站在冬夜的寒风中。怀想着过去的故事。一缕记忆如斯温暖。却已杳然不再。
上帝曾经在你们最需要相爱时安排你们相遇,可是你们还是不相爱。
于是,我们就这样被一首垃圾流行曲不幸言中。
于是,我们成为了所谓的“最熟悉的陌生人”。
于是,澄清了名分。
远远站开,做出满不在乎的姿态。
飞到了各自的城市,开始了各自的人生。
于是,我们在曾经如此遥远的记忆里,回头相望一眼。
然后彼此无言的
擦身而过。
by张佳玮
2/13/2003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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