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的一生,总有无数的物品要丢弃,或是破了,或是旧了,喜新厌旧是人之常情。可是我,凡用过的东西,只要它在人生中陪伴过我,只要我曾经喜欢过它,无论现在是否有用,就一定保留它到永远。
先说一辆28寸永久牌自行车,是三十年前买的,现在转不动了,几次想扔掉,可总是舍不得。一次我下定决心,晚上将它丢弃在垃圾筒旁,可回来整个晚上睡不着觉,第二天天还没亮,急忙跑过去,把它拖了回来。那种失而复得的心情,无法用语言表达。我骑在它的身上,风风雨雨走过多少路。它总是任劳任怨,不叫一声苦,我说东,它就不敢往西。如此贴心的东西,现在怎么也找不着了。
还有就是一台386电脑,我一见钟情,决意买下它。那是在我事业的起步阶段,起草公函,处理数据,设置表格,都全靠着它。无论什么东西,可以往里塞,进去是什么东西,不管过了多少时间,想用了,可以立刻拿出来,一点不走样。我是笨脑子,有了它,不怕记不住事情。现在虽有了笔记本,有了苹果,可要我把它扔进垃圾筒,我实在举不起这个手。
我收藏的垃圾,书橱里最多。几十年前发生的信件、便条、明信片,纸张已经发黄,人也已经想不起,也不知道是否还活着,只要纸片上的字是人写的,是写给我的,就必定收藏着,永久不会灭失。哪怕地震海啸,只要我活着,这些垃圾就和我共存。
这些垃圾大多无用,不过也难说。前天,参加一个同学会,我突然站起来,宣读当年一个同桌留给我的便条。十几个字,歪歪扭扭的,内容平淡无味,可他听着,竟然泪流满面。走过的人生,没有录音,没有照片,可是这几个字,就是历史的记录,是友谊的象征。
我的藏品,只有一个标准,就是必须和我相关。关系越密切,爱得就越深。有些人搞收藏,花钱买齐白石、张大千的字画,拿在手上还沾沾自喜。这些字画,既不是他自己所画,也不是别人为他所画,有什么好喜欢的呢?自己搞一点东西出来,才算是真正的本事。
木水
-全文完-
▷ 进入yytls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