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再不私奔,我们就老了韦伯三世

发表于-2011年06月21日 早上9:49评论-2条

有那么一刻,我曾以为人生就该简简单单的,或者爱,或者恨,要么是朋友,要么就是敌人。但在这一刻消失的时候,我才明白,黑与白都不是这世界的常用色,这世界最多的其实是灰色……

——题记

出差在大连的夜晚,忽然忽然很想见你,只是,已经不知道你在哪里。

身边的同事将车拉风到飞快,身边都是擦肩而过的身影,分不清是不是你的。这个时候,在心里堆积的东西,是该叫寂寞呢,还是该叫思念呢,我分不清。人生有时候真的不需要分的那么清,总之,我知道这些感觉都不好受,不如和某人喷喷心中的怨念来的快意。

但,无可奈何的是,它们真真切切的存在着。

更无可奈何的是,我喜欢。

我是个自由切卑微的孩子,喜欢很多很多不且实际的幻想。我喜欢樱花,喜欢天守,喜欢日本刀,喜欢那个岛国的一切,包括那些海啸中的垂死挣扎。我知道我病态,知道自己不够爱国,但我还是固执地认为,我只是喜欢上了一种文化。

即便这种文化可能真的属于某个敌人。

我不怕这世界没人理解我,因为真的没有人能够完全理解另一个人。我怕的是,我死后终于有人理解了,那还不如让过往的一切埋没于漫天的沙砾之中……

那么晚的了解,我不要。

曾经,我是个倔强的孩子。

足够真善美,就和每个在襁褓中哇哇啼哭的生灵一般。

如今,我虽然变得污浊了,可是我依然庆幸,最起码我比大多数人还要干净,哪怕我一味的爱财,充满铜臭,但我只是爱了属于我自己的那份,从无非分之想。

生活对我来说,早就迷失在了朝九晚五的规律中,我只能在夜晚的时候,尽量给自己一些空闲,让自己去想想那些多愁善感的寂寞,想想那些悲哀的思绪,想象曾经在我身边经过又毫不负责任消失的人儿。

其实,我真的想,好好爱每个在我生命中经过的人啊!

因为这是缘分。

可惜的是,大多人都不懂,并且不屑。

我的世界只有三个部分,三分之一是我的父母,三分之一是我的朋友和工作,剩下的三分之一属于……你。

我不会说那些爱你一生一世的傻话,这些保证我给不了,因为我觉得不现实,如果让我说,我只会说,我会尽我自己最大的努力去爱你,尽量保持不让每一分热度消褪。

这是我唯一可以说的,也是唯一能够做到的。

我知道,说这些有些不靠谱的东西,并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一切都晚了,就像我当初决定如果有天可以混得人模狗样的话,就去你的学校找你。

那个时候,我以为,这个日子不会太久,甚至很短暂,短暂到我们还没有结束我们的学业。可等我第一次走进你生活的校园,那里已经没有了你的踪迹,我的人生远没达到自己的预期,而你却早已走出那片你曾经生活过的土地。

我知道你结婚了,很幸福。

我祝福,但心里仍蠢蠢欲动着一些傻傻的念想,如果有天我找到你,陪我私奔一次好吗?

只一次,我只会带你去那个我喜欢的岛,我们看樱花,登天守,我会送把日本刀给你,尽管这似乎有些不搭调,也不够浪漫,但是这是我最喜欢的。

当然,你也许一如既往地不喜欢。

可是,我只能想到这些,因为我从来不知道你到底喜欢什么东西。

爷们也谈了恋爱,对,你认识的那个,小学就刮胡子的爷们。他几乎是我身边最后一个恋爱的朋友,然后就只剩下了我自己。

有时候,我也想恋爱,可总找不到当初的那种感觉,我不知道怎么找回那些迷迷糊糊便爱上的错觉。也许,我只是单纯的抗拒,也许,是某些时刻在心中的印痕太过深刻了,我还不能释怀。

到六月的时候,就整整八年了吧,没见你的日子也有八年了。我从来不觉得有什么好难过的,你知道吗。对我来说,曾经那些温暖的记忆就和放在窖中深藏的酒一般,只会越放越香醇。

反正现在说这些已经没什么所谓了。

我在意的反而是,你会不会选择和我私奔呢?

哈哈,我知道答案,只是随便问问。

只是,你知道的,再不私奔的话,我们就真的老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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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亦源
☆ 编辑点评 ☆
亦源点评:

爱是一个人的权利,只是爱的举动,要合乎理性,否则会伤及彼此,背离爱的本意。

文章评论共[2]个
雾都孤儿-评论

情愫涌动的文字,很是打心。问好朋友哦!at:2011年06月21日 上午11:46

文清-评论

一枚绿叶在你眼前飘扬,带着山野的馨香,云天的寄托,盛夏的梦想,归途的舒畅,轻轻捎你一份夏的安祥!朋友夏安!at:2011年06月21日 上午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