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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十八年终结篇之似水流年hugomyson

发表于-2004年09月27日 凌晨4:38评论-17条

今天,2004年9月27日,现在,零点四十五分。昨夜八点四十五分,我与我的朋友雨果,同时是哥们兼儿子商定:如果你的妈妈在九点还不回来,咱俩就离家出走。九时整,我们打开门,看到了正在开门的那个熟悉的陌生人,对视一眼,匆匆离开。

出门后,我们去了麦当劳,要了汉堡、炸鸡……当然还有两瓶啤酒,对饮起来。不要怕,我没有虐待儿童和自己,他八岁了,我三十六了,都不是孩子了。再说了,啤酒酒精度只有3 o,麦芽糖度是10o,喝点儿没事,他三岁时,就能喝一扎,而且没有醉酒后兴奋或谵妄状态,我是医学本科,虽然是后学历,但是请不要对我讲什么医学常识,我比你知道的多。

吃过饭后,我安顿儿子在单位我值班室的床上睡下。打开电脑,一曲《爱之无奈》让我泪如雨下:

爱,已经不再象,在初恋的年代。

爱,只在回忆里,默默地期待。

我的爱,不再有花开,不再有浪漫的诗句,和炽热的坦白。

我的爱,被生活漂白,为忙碌掩埋,早已经变的,很实在……

就是在前几天,9月23日,我和妻子度过了第九个结婚纪念日。陶婚,是什么含义,我不清楚,陶器是不是只要不去碰它,它就能在世间存在上千年?千年?呵呵,百年婚姻只怕几千年才能有几个吧?

在经历了几次失败的自由恋爱后,我终于未能免俗地经人介绍认识了她。当时,只是想,反正是婚姻,不是爱情,爱谁谁!人长得不丑、个子挺高,就是她了。

这是一九九二年的事了吧?不是因为认识她记住了这个日子,是因为这一年,我在职上了专升本。

报到的时候,已经是深秋,比其他同学晚了将近两个月,我是补录的,当时并未打算去上。

班主任,或者说辅导员,是一个刚刚毕业留校的女生,比我还小两岁,长得很漂亮。

当她把我带到班上时,同学们开始起哄,老师的男朋友吧,长得很一般呀。她微微愠道:胡说什么,这是你们的新同学。哦,大家失望地噤了声。

很快和大家熟悉起来,知道了班花是哪个、知道了辅导员尚未找男友。

因为是在职上的,所以,课程都安排在星期天和晚上。若干年后同学们们见面,对我的一致评价是:上课不带书本,只顾和班花聊天,班花没来,和好朋友们打过招呼,就立马走人。因为是在职人员,上课人从未到齐过,学的是临床,都是在职医务人员,星期天有人要值班、晚上有人上夜班,所以,人到齐的时候,一定是要考试了。

转眼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结束了,春节也快到了。辅导员学生气息未褪,她心血来潮,要办联欢会,可班上学生人员参差、有三四十岁,也有班花这样二十出头的,组织起来颇难,连写块黑板的人都没有。

关键时刻,本人出马,露一小手。我是从小学开始办黑板报一直到大专毕业,令我的小老师刮目相看。

最令我们的辅导员始料不及的是,她以为同学们来自各家医院,都有工作经验、有阅历,一定个个多才多艺。结果没排练(也没空排练)就开始了,冷场啊!没人表演节目,她都快急哭了。

危难之刻,我再显身手,高歌一曲《你怎么舍得我难过》,打破僵局,引来同学们暴风雨般的掌声,大家也不愿意自己的班上,这么没人才。

结果,这台晚会以我的歌声和班花的独舞长期留在同学们的记忆里而结束,而我和辅导员的对唱《请跟我来》,颇引来同学们的一些异样的眼光,大家不约而同地起我刚到班上报到时的那一幕来。

以后的日子里,我们经常一起逃课去舞厅、k厅,当时的舞厅、k厅可不像现在一样,成了风月场所的代名词。我们是谁?我们是:我、班花、辅导员。你是去上学吗?咋地!不服气啊?有重要的音乐团体演出时,我们仨还大喇喇地坐在首长席看演出,我的单位当时是专门为机关领导服务的医疗部门,有近水楼台之便,而所谓的“首长”们有些演出他们欣赏不动。

香港女作家李碧华(写过《霸王别姬》、《胭脂扣》的)在《女巫词典》上这样解释,回忆就是在追想过去之际,不忘把一些从未发生过但又相当甜美的配料加进去,令自己充满快感的思想自渎。

我回忆也是这样吗?有一个细节是这样的,第二学期开学后,正月十五还没过完,校园附近的公园是本市最大的灯会展区,我带了我的女友,就是我现在的妻子去看灯,当然,先上一会儿课,当时和班花还在互相揣摩对方,没有深入发展。还好,班花当天没去上课。可是辅导员却去了班上,当她看到我旁边的女友时,马上变了脸色说,同学要注意,不要让外面的人来我们校园,更不能让其他班的同学进班。说完就走了,同学们很奇怪,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因为都不常来,脸都生。

两三年后,辅导员考研,正好考点在我单位附近的学校。中午安排了她吃饭和看书的地方。第二天考完试后,我在上班,她叫了我出来,看着我的眼睛说,你知道吗?那一年正月十五,我带了票想和你一起去看灯,你却带了你的(女)朋友来。我厚着脸皮说,你怎么知道是我朋友。她哼了一声,没再说什么,走了。

毕业后,和老师逐渐失去了联系,和班花却逐渐热络起来,因为我们都要晋升职称,需要有论文发表。有一个在北京的学术会议,我帮她修改了(其实是重写了一遍)论文,我也有论文在这次会议上,我们一起到北京参加了会议。

当我们漫步在王府井的街头时,我想,我是不是该重新考虑一下自己的婚姻问题了,我的女友是个庸常的女子,我是在对爱情极度失望的状态下经人介绍认识的,一直平平淡淡,没有什么激情可言,几次想分手,可是当我看到她对用爱慕甚至是崇拜的眼神看着我时,我不忍心伤害她。

你在想什么?我的思绪被班花美妙的声音拽了出来,她后来成为本市一档健康教育电视栏目的主持人。

没有想什么,我们下来去哪儿?

去天安门广场,看看毛爷爷。

啊?怎么又岔开辈份啦!我只大你五岁,怎么心里对他老人家执父辈礼,可能我上小学一年级时,伟大领袖尚在世的原因吧,反正我们六十年代出生的人都没这么称呼过他老人家。

一下子,我们拉开了心理距离。

后来几天里,我们在亮马河大厦会议厅宣读完论文后,一起又“逃课”,跑到亮马河对面的燕莎购物中心闲逛。属名论文所谓“第一作者”的是我的领导,一位女强人。她对我说的话,影响了我:这个女孩,你可玩不住,不如你的女友实在,你可以选她当情人,选你的女友当妻子。

我想,我们能开开心心地玩在一起,对于我来说,足够了,十年才修得同船渡,我从未奢望她能和我成夫妻。在我们疯疯癫癫地在北京的街头拉着手时,真希望时间就此凝固了、永远停滞不前。

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回来后,我做出了人生最大的选择,结婚,和我的女友。

班花得知这个消息后,找到我,问:我究竟哪一点不如她。

我说,你什么都比她强,是我配不上你,我和她都是平常的人,而你,将来会比现在更出色。

行文至此,不胜唏嘘。

暗恋十八年的女孩,下个月可能要结婚了,结婚后,我还会暗恋她吗?不管她是否暗恋过我,毕竟我这十八年对她的暗恋要画上一个句号了,毕竟她三十六了,应该结束单身贵族的生活了,就算不是为自己,也要为父母解除负担。

我们的班花,成功地通过了电视台的招考,成为一名栏目主持人。告诉你们一个秘密,什么你都不要相信,世界上没有幸运的人,我参加一台她主持的节目,她事先告诉我竞猜奖品的真实价格,让我得了奖。我们没有因爱成仇,我是不是也逐渐成熟起来了?还是市俗起来了?管它呐!

我能够平淡地体验普通人的平常生活,觉得也不错。

我的孩子很出色,在他三岁时,有一次我喝高了,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他能不声不响地把地拖干净,我都不知道,是后来别的办公室的同事看到孩子洗拖把告诉我的。

同事们逗我儿子,你爸有个相好的,知道不?他说,谁呀?同事说,你同学妈妈。他摇摇头,笑着说,不是。同事又说了一个人,他大笑说不是。同事突然说,是那个护士阿姨,孩子愣了一下,然后说,不是!同事说,那你刚刚愣一下干嘛?他坚决地说,我爸相好的是我妈。此后,见到她,总是绕开了走。

这些事情,包括我上网和女网友聊天,孩子从没向他妈妈提起过,我对他说,你怎么不和你妈汇报?他说,这是我们男人之间的事,没必要让女人知道。所以我们是好朋友、好哥们。当我的一个网友说她女儿是妹妹的时候,我们相视而笑,那是会心的一笑。

昨天晚上的事故,偶而发生,以后也难免。夫妻嘛,怎能永远不红脸。谁让咱是一俗人呢?俗就俗吧!

人类的感情是复杂的,感情需求是多重的。不要说我不好好教育孩子,我只想让他知道社会是复杂的,人是复杂的,感情是复杂的。

一个网友说我花心,我用一部网络小说的书名回答她,“花心不是我的错”。

是啊,花心不是我的错,每一次的感情经历我都以为是最后一次,可是感情的事,我一个人,说了不算。

张学良将军说过:平生无憾事,唯一爱女人。

我给改上两个字:平生有憾事,唯一爱美人。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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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紫色菊点评:

对于爱情我想和对于写作是一样的吧!有我们最钟爱的一种体裁,其余也全部是我们喜欢的。而你选择的婚姻,或许就像是我本来最喜爱小说,却总是和散文结缘一样吧!
文章写得很好。有思想、有哲理。更有生活的平常。

你的儿子真是个好宝宝。这你得感谢你的妻子,虽然她不是你的最爱,最是为你付出了最多的一个人,就这一点,已经值得你一生去爱护她。

文章评论共[17]个
紫色菊-评论

张学良将军说过:平生无憾事,唯一爱女人。

我给改上两个字:平生有憾事,唯一爱美人

结尾处写得棒极了。呵呵,俺也改一改。
平生有憾事,唯一爱帅哥。嘻嘻,俺是不是很色色。。。。。俺叫色菊嘛,嘻嘻,不能失了风流的本色呢,哈哈!at:2004年09月27日 清晨7:52

芙蓉晶-评论

菊儿说的好!还是怜取眼前人吧,再绚丽的霓虹灯,都有熄灭的时候!你的文章真棒!:)at:2004年09月27日 早上8:26

树上的鱼儿-评论

你是怎样把你儿子调教得如此“成熟”的呢?总不会全是因为遗传吧?呵呵at:2004年09月27日 上午10:09

想飞的小鸟-评论

白开水里品味的是生活。你有个好儿子,好好珍惜,珍惜他,珍惜自己!
眼波传意,恨密约匆匆未成,许多烦恼,只为当时,一响留情!at:2004年09月27日 上午10:40

金木水火土-评论

你写的文章很有意思,我喜欢,下次像这样的文章多写\几编呀at:2004年09月27日 上午11:06

踏浪淘沙-评论

难忘初恋,得不到也许是最思念的。at:2004年09月27日 下午3:33

感受生活-评论

其实生活也就是一杯白开水,就是因为这样,才能永恒。过日子,本来就是平淡无奇。这,就是生活。at:2004年09月28日 晚上10:36

水袖长舞-评论

读完你的文章,让我回到初恋那一刻。at:2004年09月29日 中午12:41

紫藤花-评论

有一个那么棒.那么懂事的儿子,真好.
一个人的一生不会只有一段感情,不过,真正值得珍惜的人却唯数不多.你的文章写得好好.读了不会白读.at:2004年09月30日 中午2:57

hugomyson-评论

嘿嘿,不知道怎么一一回复发帖子的朋友。
谢谢看过我文章的朋友,尤其感谢回帖的朋友,特别感谢表扬小儿的朋友。
我的文章想说的就是一句话:心动不如行动。
  【紫色菊 回复】:笨笨,你在给你留言的那些话上点左键,就会弹出一个留言的空白了,然后写上你的回复,点现在发表就可以了。笨笨,试试看。 [2004-9-30 20:19:42]
  【hugomyson 回复】:谢谢紫色,菊花在盛开,一如你美丽的文笔 [2004-10-2 10:36:21]at:2004年09月30日 下午6:59

玉壶冰-评论

   你的文章写得都很真实,是自己的故事,我很喜欢,有一种特别的感觉,文笔很不错。
  【hugomyson 回复】:红尘滚滚,天意无常。是耶非耶,化为蝴蝶。 [2004-10-5 8:52:50]at:2004年10月04日 中午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