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凌晨的三点钟,依然还是睡不着。
起床我泡了杯咖啡,我是个奇怪的人,我喝了咖啡会睡得比较安稳,这个是我高三的时候发现了,现在也习惯了,习惯就慢慢的成了喜欢。
暖暖的杯子,触感刚刚好。我拉开窗帘,外面竟然很明亮,当我抬头的时候又看见那蒙胧的月光,我闭上眼睛,微笑着更像是在祈祷。回头我扫视了一下,案上的书籍有些灰尘,似乎已经很常的一段时间都没看过书了。我翻开《拿破伦传》,里面夹着封贝塔斯曼的信封,记得那本书好像是托锦清在贝塔斯曼买的,是邮寄回来的,至今仍未看完,觉得自己很任性。
关掉房灯,开着台灯。我听见清脆的翻书声,跟着作者的脚步声,走进拿破伦的人生。
在翻到67页的时候,眼睛微微的有些疼。但仍然毫无睡意,想在抽屉里找根烟,但翻了很久都没找到,才发现原来自己不抽烟。
随意的看着今天收到的短信息,有个朋友说,“与其选择寂寞,不如享受孤独。”
人们就是这样在空虚与碌碌当中穿梭于空间的物质世界,毫不吝啬的将时间挥霍一世,当死亡来临的那一刻,他们才终于发现,即使是为了别人而活着的人生依然惨淡,依然无为。
有些人在自己寂寞的时候亲手把天空油成青色,在自己开心的时候亲手把天空油成红色,最后又再寂寞的时候才发现天空已经变成了黑色,于是静下来的孤独比寂寞更胜百倍,但如此的孤独是该拿去享受,还是跟应该的拿去放肆的破坏呢?
晃了晃胡思乱想的脑袋,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最幸福的也许不是感觉,而是更物质点的,一杯咖啡,或者是一本日记和一支笔。
有些时候一看到铅笔我会想到它原始的美丽,绿荫新叶,交错会聚,还有在梦被格子筛选下的忧伤的阳光。但自己似乎已经把它纪录的原始的美丽给焚毁掉了,那是初中一本用铅笔写的日记。
幸福的是凌晨三点钟,因凌晨的三点钟我仍然有我可以思念的人。
坐在椅子上,仰着头,微微的闭着眼睛,戴上耳机,午夜的凌晨继续失眠。
我喜欢卡农的钢琴曲,华盛顿进行曲。
红豆,红豆相思,相思红豆。
思念是一种幸福,而在相思中,冥冥的我似乎感觉到了幸福的形状。
迷迷糊糊中似乎有了入睡的感悟,但放肆乱舞着的思绪,应该不会再安静,在今夜,我睡着的时候,失眠继续着它欢快的舞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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