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城市的长途客运公司现在是被外地私企业经营的。这家公司曾经是企垄断经营,改革后开始走向市场化。市场化道路遇到的最大难题是乘务员经常在出了车站后私自载客,所得收入由司机与售票员私吞。由于公司员工都是企职工,都住在同一个家属区,都是两代几十年的。中的,完全不顾关系是行不通的,大于法!时任公司经理出台的对策是每个乘务员需三千元保证金,一旦发现私自载客侵吞公款者,保证金没收,同时下岗一年。一年后再三千保证金,继续岗恢复工作。罚款、暂时下岗是法治;不开除是,二者兼顾公司发展欣欣向荣。公司经理后来出车祸死亡,他的继任者是一个更讲的好。奉行都是一个单位的,大家都不容易的化管理。发现私自载客现象,罚当事五百元钱以示惩戒,不再做短期下岗理。乘务员被罚后有恃无恐而变本加厉,私自载客愈演愈烈,最终公司破产,大家永久下岗。
我在一家酒店听一位中年女服务员--她曾是客运公司职工--谈起当年无限感伤,她和当年的同事都悔不当,是自己亲手埋葬了他们的单位。
社会需要高瞻远瞩的战略家领导,坚持行之有效的管理。急功近利贪婪眼前的利益终会毁了自己,破坏社会和谐及到每个独立的个体,私损公德必是得不偿失。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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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罗军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