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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缘何上班时间去种田明月江南

发表于-2011年10月13日 晚上10:58评论-1条

前几天网上曝出消息,说是湖南衡阳祁东县法院三十余名工作人员在该院副院长张华清带领下,于正常上班时间开着警车去种田。一时间,舆论一片哗然,网友纷纷质疑法官们的行为有不务正业之嫌,更有甚者批评纯属作秀。

依笔者看,此条消息绝不是假消息,具体时间,地点,还有好几张随行人员拍摄的现场照片,足以证明确有其事。乍一听到此消息,感觉有点雷人,笔者总在想,那法官会种田吗?因为那些照片显示,那帮法官在田里插秧。也许那些法官都是农家子弟出身,会干些农活也不足为奇。可是具体时间是4月20日和5月18日,前者是周二,后者是周三,都是正常的工作时间。上班时间,一大帮人开着好几辆警车去种田,想想总觉得是有问题的。首先,警车使用是有规矩的,是不能随意使用的,你开警车去种田,很显然是违规用车。其次,法官上班时间该干什么,法官们应该很清楚。当然法官也不见得天天都有案可审,即便是没案可审,上班时间精研一下自己的业务又有何不可?提高一下自己的办案水平,于人于己总是有好处的。断案如神是每一位法官理应追求的目标。上班时间兴师动众去种田,就笔者看来,就是不务正业。如果那些法官根本不会插秧,只是站在田里摆摆造型的话,那就纯属作秀,只是为了哗众取宠。咱们没有亲眼目睹,是不是真的在插秧,不清楚,所以也不能判定是在作秀。曾有记者为此事求教那些法官的上级部门,衡阳中级法院副院长刘政回应,对于此事,已从网上了解,不予回复,也不置评。这个副院长耍太极功夫还是蛮有一套的,一招就化强敌于无形。

笔者网上查询了一下,衡阳市的确出台过一个干部参加劳动锻炼制度,出发点很好,是为了锻炼干部,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干部参加劳动,无可厚非,问题是非要是上班时间去劳动吗?业余时间难道就不能去劳动吗?难道干部们的本职工作干得很漂亮了吗?就说说这些法官,真的都能断案如神了吗?事实是,近几年来,我国频频曝出令全国震惊的冤假错案。就像去年轰动一时的河南赵作海案,根本没杀人,却被判死缓,随着‘被害人’突然回家,赵作海无罪释放。还有前几年发生的湖北佘祥林杀妻案,在坐了11年大牢后,妻子回家了。如果我们的法官办案能精心一点,再细致一些,这些冤案原本不该发生。可是我们的法官往往轻证据,重口供,把警方的结论视作自己的判案结论。如此怎能避免冤案的发生?赵作海,佘祥林无罪释放后,都控诉当年警察对他们刑讯逼供。法律适用的是无罪推定原则,在未被法院宣判之前,任何犯罪嫌疑人理论上都是无罪的,需要司法部门用证据去证明其有罪,要经得起检验,所谓‘铁证如山’,既是如此。就比如那个佘祥林杀妻案,只判了15年有期徒刑。为何杀人案却只判15年?因为案件存疑,当年被湖北高院发回重审,要求补充调查,最后陷入想放不能放,想杀又不能杀的窘境,最后还是经过各方协调,才判了15年。简单说一下佘祥林案的经过,当年佘妻有精神病,突然失踪,佘妻家人就怀疑佘祥林杀妻。偏巧不久又在离佘家不远处的水塘里发现一具无名女尸,据佘妻家人辨认,体态与佘妻极其相像。警方据此就认定佘祥林杀妻。笔者不是学法律的,但这佘祥林案有明显的漏洞,就是警方没做dna鉴定确认那女尸的身份。如果做了鉴定,证明那女尸不是佘妻,又何来佘祥林杀妻案呢?所以冤假错案之所以发生,都是公检法各部门出了问题,尤其是法院,最后把关的,不慎之又慎,怎能让老百姓放心?

我们的法官应该是正义与公平的象征,少做做秀,少去种种田,多研究研究法律,多熟悉熟悉自己的业务,别再出什么赵作海,什么佘祥林,那只是法官们的耻辱。每一个中国人都期待我们的法官都是包青天,他们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罪犯,也不会冤枉任何一个好人。相信祁东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以后必将都是包青天。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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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静月清荷点评:

不做自己该做的事情而去种田,有不务正业之嫌。
作为法官,真正想为民办事应该把精力做好自己本份工作上,不要贪污。
多拿出正义的武器,为普通的人民服务,比什么都强。

文章评论共[1]个
文清-评论

问好朋友!祝你拥有一个硕果累累的秋天!at:2011年10月15日 下午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