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传心赋诗文,写我创新尊严之四
(接上文)
是什么阻碍了诗歌文化文体创新的活力
可能超过一半的中国诗人和爱好者,对外宣传过要以创新为宗旨,几乎所有诗歌界领导都不会承认,自己不重视创新。问题的关键是我们如何把创新的意愿,有效地转换为行为,如何把创新真正融入文化的血液,如何转换为文化性格和文化的竞争力,即使我们诗歌界现在行动,奋勇争先地去创新,要想在这个片土地上,诞生世界级新诗歌文化文体,至少还要等8到10年。
这是无可奈何而又残酷的现实,当下时尚,随着六唯(唯钱、唯利、唯名、唯心、唯权和唯我)的流行和三不(不想创新、不要道德和不要精神)的意愿,中国诗歌文化不得不在这种尴尬环境中求生存。既使中国诗歌有诗人领先者,也无法否认古今存在的巨大差别。古人的诗歌是来自创新成功,现在的诗歌来自明朝以来的模仿,并不成功。模仿--把古人创造的诗歌文体知识产权,改为所谓的现代型号,换个现代的包装,流行在各种报刊杂志上。
大家都知道并了解,在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是地球上诗的国度,也是诗歌大国,从古至今拥有很多的诗人,但不是诗歌强国(我个人观点) 。有这样一个问题的关键,一个人跟在别人屁股后面走,能跟走多远,能持续多久?当今的中国诗坛,是在中国作家协会领导下一个文学附属团体,这种文体不同的文学混杂在一起,制约了诗歌的发展和创新。造成如此局面的原因;-,文学界文学理念文体不分,求大而权。在所有的文学样式中,诗歌是起源最早、历史最久的一种样式。几千年来,诗歌一直是文学史的主流。而今却落伍为文学的附属,没有独立出来,专向文学意义的方向发展。 二,不重视创新“诗情缘”,重文学而轻诗歌的理论,这带来了很多问题(也就是文学中常提的“功利性与非功利性的问题”)等,诗歌的含义,具有的综合性特征和特性特征。三,体制的制约,我国诗歌现行的运行体制,是在中国作家协会领导下拥有中国诗歌学会、中华诗词学 会、中国散文诗学会等,这三个团体组织分别与诗和词有关,其中,中国诗歌学会是全国性的诗歌学术团体。
中国诗歌学会章程第三条,.....广泛团结诗人、诗歌理论家、诗歌编辑家、诗歌翻译家和诗学教育工作者,传播创作信息,进行学术研讨,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提高创作质量和理论水平,培养文学新人,编辑出版优秀作品,为繁荣诗歌事业而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这是无可非议的,但在我看来好像缺点什么?这些言论很好的说明了一点,就是诗歌文体创作没有创新之说。因此而知,在中国诗歌学会章程中,没有给诗歌文学带来了新的视角和新颖的创新理论。
中国诗歌运行体制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诗歌文化快速增长,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形成了比较完整的、门类齐全的中国文化文学体系,尤其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诗歌文化前所未有的高速度持续增长,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但是,我国诗歌文化在运行中的现状,仍然暴露了许多过程中日益突出的问题,不仅在那些硬指标上(指各类原创和原作论前面说过),如:报刊有旧体诗征文、没有创新诗歌文体的征文。我认为这是在中国作家协会的约束下,诗歌文化一直未能彻底摆脱阻碍和制约着诗歌文体创新性问题,显然,这一现象的发生有客观必然的原因,也有主观引导的缺位和失败。如:现在还没有诗歌文体创新组织,也没有在文化教育中开设创新讲座,却拥有了古文教育,古诗歌讲座等。
诗、词、曲和散文诗统一归作协体制,是职责不分、文体不分的具体表现。诗(包括诗、词、曲和散文诗)和小说、报告文学等是完全的不同文学文体,把这两种不同类型的文体诗歌寄生在作协,失去了诗歌文化在中国文坛独立的身份,制约了中华诗文化文体的创新发展。在现实中,由于忽略了高尚的创新精神和高尚的精神人格,只片面地看到古人创造的己存在上千年诗歌文体,而写古人的格律诗歌等文体,不会去创新。如;中国古人从《诗经》起源后,《楚辞》文体、汉赋文体、建安诗歌文体、魏晋南北朝民歌文体以及古唐诗、宋词和元曲等文体,明清以后的诗歌文化文体创新就停下来,没有新的诗歌文化文体问世。具体表现如下;
一;专注表面对称的、和谐氛围。以原创论,百度上说原创是⑴作者首创,非抄袭模仿的、内容和形式都具有独特个性的(物质或精神成果)⑵作者自己创作的、具有社会共识价值的文学、艺术或科学性质的作品。如原创文学、原创歌曲、原创剧本、原创油画等。⑶特指自己写的、非抄袭或转载的博文。也是百度上说的,原创是模仿与抄袭的反义;模仿与抄袭同样具有上升性,但是连续性上升;是蜕变,具有非连续性特点。原创不排斥模仿与抄袭,模仿与抄袭是原创的必然经历;只有经历,才有发现。由此而知原创是矛盾体,不是对已有的存在用原创(这里我把原创写法定为,原来古人创造的文体写参照创),它具有唯古的原来性,具有排新性。如果在做什么另类注解注解可以发展原来已存在的表演形式,不能和创联系在一起,更不能产生原创。创是先进文化理念和先锋文化形式,经典的社会价值,其目标是制造新的传统。
二;不重视的战略、轻视价值。由于我国文坛的现行的工作机制,根据“约定俗成”的规则,在特定的内外部环境因素下,使模仿成为主流,造成了诗歌文化发展的不对称,模仿极大地膨胀了人的自私自利,写模仿“为我”的稿费收人。面对这样一个现实而有严峻的问题,中国诗人、诗歌理论家、诗歌编辑家、诗歌翻译家、诗歌评论家、诗学教育工作者和爱好者等等,是不是要好好想一想,我们的诗歌文化战略,重视够吗?如;天津卫视频道2011年8月26日晚上播出的二女一男模仿邓丽君唱歌比赛,中国著名男主持人赵xx现场讲解、评委讲评提问什么事必须用邓丽君歌来表达。邓丽君的歌,是一个时代以成为历史,模仿邓丽君唱歌,唱的再像邓丽君唱的歌,也不是邓丽君本人,邓丽君不会再生,再生的是虚假的邓丽君,因此模仿就是在造假。这是文化造假,对于文化造假,我们社会要等同生活物质造假一样,要严厉打击,不能让虚假文化污染人的心灵。
三;诗人层的谋略、感觉差别。由于人的道德上存在模仿的认知,凝结的情感更重要的缺乏症,并用一种错误观点,在自己小圈子,其履行写诗责任以发稿谋利而动。缺乏大局意识,整体意识,并自在地认为模仿容易,是轻车熟路来的快、见效快。文化职能严重退化,在精神道德领域,一些大众电视媒体,为了追取个人的利益,通过电视媒体向社会民众传输模仿价值观,造成原有的伦理和品德的丧失。如;电视广告修改歌词曲谱、篡改歌词曲谱,为做商业广告,这种作为的价值观,说明不会创新。韩国影视剧,受汉文化影响,由于其具有创新理念,不受传统形式的汉文化约束,完整的创新了传统的汉文化,让几乎每一部韩剧都能吸引中国人眼球。而我国影视剧,一部电视电影为所谓收视率,反反复复拍了一遍又一遍,浪费人力物力,没人愿意看,这说明什么问题?也许大家会说电视电影与诗歌无关,这是不对的,电视电影也是一种文化,只是有别于诗歌文化的不同差别。所以国家要以强制力法律必需的“硬约束”来保证诗歌文体的创新;同时,以伦理和道德两个方面责任,引导人性文化人格,为全面履行社会责任提供精神力量的“软约束”。“软约束”代表中国诗歌文化,在日常写作活动中,对社会所承担的道德责任和对读者应尽的道德义务。
四;丧失的品德、对社会的伤害。我从那些模仿的人士或机构及作者学者身上,得到为什么会有今天模仿这样走势,我认为这是写诗被一股不容易捕捉的神秘力的量所驾驭,既浮于表面权威们作品,结论似乎也是模仿作品,模仿唐宋元的格律文体,每次写诗行动时,都认为自己做的无比正确,可一切结果看起来却十分的糟糕,这也是现实生活中假能行天下的缘故所在的感觉。唐宋元格律文体不会再生,再生的是假唐宋元时代的格律文体。从这一点上看,我认为模仿侵犯了古人的人格权,不仅伤害了历史人物的名誉权,还伤害了社会对历史文化拥有的知识产权。因为每次的模仿,受到伤害是社会的功德(这里也指公德和人的品德),人的情感,失去的是真实性。同时,模仿也伤害自我个性,不论是诗歌、歌词,还是歌曲、曲谱,模仿作秀的可比性,给任何人的感觉在显微镜下是虚假的。所以文化造假的影响在今天,更在明天。我建议考虑成立社会文化公益性组织,对侵犯历史文化名人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保护国人的优秀历史文化遗产。
五;媒体的宣传、助力造假。我们的电视频道娱乐节目,为了为了收视效能,一些大众媒体向社会民众传输模仿价值观,这些价值观只是为了追取个人的利益笑材,把一些低级趣味模仿呈现广大的观众面前,造成原有的历史文化遗产,失去尊严。仿佛在一夜之间,走向观众,这种模仿足以震憾整个世界,堪称中国第五大发明。
以上五点凸现了中国诗坛精神力量的缺乏症。我们不妨想一想,一个不能自立的人,天天模仿能有什么前途,相对诗而言,没有专业协会,也就是没有中国诗歌协会,很难有创新的,虽然有中国诗歌学会,但是学会与协会是有区别的,为了诗的发展、诗文化的特性,成立中国诗歌协会(同中国作家协会平级)、已经成为我们时代共同的期望和广泛要求。针对现状和问题与制约因素,我们的思路,要树立转变时不我待的思想,去实现诗歌文体创新的战略性的根本转变。
未完待续之五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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