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喜欢在论坛上写东西,快三年了。然而自去年圣诞,心情低落,日日挂在版里,偶尔动手敲篇小说,被良人批评没有感觉。一树也在跟帖里哈哈大笑:小妮子快去谈恋爱,不然就写不出文章了。
我愤愤然,噼哩啪啦地敲键盘:讨厌,嘲笑人家!我这就去找十个八个男朋友,看你们还说我没有爱情……当这些娇俏的文字一一映上屏幕时我脸上是没有表情的。
点击提交,我离开电脑到镜子前梳头,又长又卷的头发打理起来颇费力气。圣诞节前为了与一树的新女友一比高下,花四百大洋打造形象,他只夸了一句漂亮,然后把新女友往众人眼前一推,高声介绍:这是冰美人。
我暗暗做了一个呕吐的动作。那女人只是中等姿色,不知用的什么香水,满身馥郁,像混合了一整家香水店的芬芳。我不停嘀咕,良人用右手遮着嘴巴在我耳边说:你在嫉妒。我斜眼看他,他一脸无辜,我马上笑咪咪地挽上良人哥哥的手臂:那你说,是我漂亮还是冰美人漂亮?良人贼笑:你最漂亮。哼,敷衍我。
去年的圣诞节我是与众多网友一起度过的,早一个月大家就在论坛里商量着时间地点,还投票选举了组织部长、财政部长以及照相师。彼时我刚结束新闻摄影的课程,手上有一部佳能g3的数码相机,没有理由不担当起拍照的工作。
但我不喜欢拍人像,尤其从小小两张邮票见方的液晶屏上看见一树与冰美人,受他们的指使按快门,还要忍受每按一次,就有人带着一阵浓浓的香风依在我肩头娇嗔:唉呀这张不好不好,再来一张。到最后,因为g3的显示屏是可翻转的,他们索性拿了相机躲到角落自拍去了。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我的男人和我的相机都被人夺走,还要假装大方地说,没事没事,你们拿去玩吧。在场的只有良人知道,我气到肺肿。
我安慰自己,冰美人算根草,用不着几天,就会换成火美人、水美人、叉美人。一树就是花心,他的故事都很老套,但女主角常换常新。我极其愤恨,也不明白,一家小报的娱乐记者,无钱无貌,有什么好,女人却像疯了一样,前仆后继。
我不想仆倒,所以迟迟不肯后继,在一旁做朋友,还能时常联系。我年轻,可以等,年深日久,便是一张白纸也能打上淡淡的印子。如此这般想来,竟也平静。而且,他对我很好,说明还是喜欢我的。
十一点,大家决定转场宵夜,我借口宿舍午夜关门要先走一步,满满敬了在座一杯酒,用手背擦了擦嘴就出门。一树追出来,从皮夹里抽出一百块递给我:太晚了,打车回去。我没接:今天过节,公汽会延时收班。他也没有坚持,送我到路边,在站牌旁买了一大包爆米花和一瓶热的鲜橙多。暖手,他说。回去吧,有人还等着你。他点头,嘱咐我到学校就发条平安短信。
2、
有时会觉得生活奇妙,我只是21岁的大三女生,学新闻,闲时喜欢在网上写东西,想到哪写到哪,没有章法亦没有文采可言。但就有叫一树临风的网友,在跟帖里说:真是灵秀如水,浑然天成。
我捧着咖啡杯,香气氤氲,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被屏幕上的一行汉字打动。本来在网上写东西,什么都不图,有没有人看也不重要,但偶尔有不相识的人回帖,却是很开心的事情。此后一树临风常给我留言,邀我去他的版,那里人气旺,会有更多人看我的帖。
我去了,在梧桐飞絮的四月,认识了很多朋友,男的女的,十几岁,四十岁。第一次版聚是五月四号,非典封校,一树一个电话接一个电话地打过来:我们都准备做烈士,你还犹豫什么?然后是女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全都叫我快去。电话最后又传到一树手里,他说:没事,我开车来接你。
为此,我从学校两米高的铁栅栏翻出来。那是我第一次见一树,黝黑修长,极短的头发,穿一件深蓝色的t恤,花里胡哨的夏威夷短裤,白球鞋。倚在一辆明黄色的半旧吉普上打手机,寻铃声抬头看见我,咧嘴一笑,牙齿衬着黝黑的皮肤在太阳底下可以去做牙膏广告了。
那也是我第一次见良人,藕色衬衫,深色西裤,皮带是穿进去,扣上,再穿过去的那种。不知怎么,我特别讨厌时下男人流行的那种卡式皮带,无一例外的金色皮带头,阳光底下直晃眼。第一眼我便对他有好感,更何况他还有温暖的笑容,笑起来极具包容性。
后来,在暗恋一树焦躁不安的日子里,是良人说,加油,我支持你!在第一次表白遭到拒绝羞愧难当要离开时,是良人说,他不要你是他的损失,你何苦为他失掉版里这多朋友?我苦想一夜,骄傲的情绪占上风,凭什么是我走不是他走?于是粗暴地擦干眼泪,还跟以前一样发帖回帖嘻笑怒骂,一样隔段时间聚会,喝酒聊天开玩笑我统统不在乎。装成是没有心肝肺的女子,并与良人迅速走近,似乎我们才是最佳情侣。这样无论一树带来什么类型的女友,我总有良人在身边,是最坚强的支撑。
只是再很少写东西,到底还是没有心情,即使写了,一些颓废伤感的文字,贴在版里,反倒给自己伪装起来的骄傲添些虚假的影子。
3、
绑好头发,下楼吃饭,关门之前忍不住看了一眼qq,一树的大胡子头像静静地亮着。心里一阵疼痛,明明知道结果,却非要试上千遍不可。我将qq从隐身切换到上线状态,大胡子片刻之间就没了踪影。前不久,他将我设定为,如果该好友上线,则自动对其隐身。
我偶然发现,不是不心寒,聚会的时候还笑咪咪地说:一树最近好少上网呀。他的回答也不马虎:任贤齐要回武汉开个唱,忙呀。立刻有人接话,问他能不能搞到免费入场券。
没想碰到明磊,他也看见我,低头笑,再抬头时假装不悦地说:见到我就这么不开心吗?我笑着说哪有。他第二句话就问:你与你那个……网友,怎样了?简单告诉他现时的情况。靠!明磊轻呼,老早叫你跟我,你偏说喜欢他,你说,你喜欢的是什么社会渣子!
我只一抬眼,他立即禁声。自己不是好人,有什么资格说别人。然而见他眼里一暗,我又顿时心软:好啦好啦,别一脸无辜好似我欺负你一样,赏你一块牛柳。右手拿着筷子,左手空出来捏了捏明磊的左脸,忍不住在心里赞叹,帅,若再给我一次机会,决不放过。
说起来,与明磊不过第三次见面,却像十多年的老朋友,一顿饭吃了一个多小时,最后几粒米在不锈钢的碗底像冰雹一样冰冷坚硬。明磊牵着我的手往餐具回收处走去,像一般的学生恋人。那一瞬间我想好了,如果他要,我就给。贞操这东西,给谁不是给,给一个帅哥,总好过给一个莫明其妙的男人。
大约半年前,明磊自搭讪求得手机号码后约我自习,无奈期末,大楼一至七层满满都是抱佛脚的学生,我俩游荡在楼前草坪,最后决定去他寝室上网。
有些事情,在某一时刻,在有些人的眼中,就是顺理成章。寝室里只有我们两人,目光迷乱时,心里隐隐知道有事情发生,是什么,不确定,反而期待。欲拒还迎中,明磊吻我,不得不承认,那是我有生命以来最缠绵最热烈最长久的吻。我费了好大劲,身体上以及心理上,才推开明磊,并以尖叫相要挟。虽然我并不打算新婚之夜才将自己交出去,但贞操对我仍是重要的东西。
我们各拿一把椅子远远地坐着,把黄昏坐成夜晚。明磊问我,是否有喜欢的人。我点头。他嗤笑,起身开门,我走出去,他只在身后轻轻说了句对不起。
4、
不久之后的某天,在中南肯德基二楼,我和良人对坐着讨论男人有没有[ch*]女情结的问题。就知道他会问我是否完璧,话音刚落,我正义凛然地答道:是!尔后狡黠一笑,反问:你信吗?良人的嘴角挂着一丝嘲讽。我不是说那种恶意的轻蔑的笑,而是一种忍俊不禁的、诡秘的笑。
信,当然信。有时候无意碰到你的手,都像触电一样缩回去。
我笑弯了眼睛,充满爱意。一个异性朋友,留意你的细节,是一件多么令人开心的事情。你怎么不想,也许我是喜欢你才这么放不开呢。
良人真正笑起来,声音之大都吓着旁边桌上吃汉堡的小女孩。羞涩更加证明了你的纯洁。
狗屎的纯洁!说一个二十几岁的女孩纯洁不如直接说她毫无魅力!我一激动就容易大声,良人伸手拍拍我的头:拜托!女孩子注意形象好不好。我嘿嘿嘿地笑过之后又捧着鸡翅啃,丝毫没有形象可言,被人宠着的感觉就是好。
曾经对良人说,如果有一天我把我们的故事写成小说,人们一定会以为,我和你是一对。彼时他正窝在沙发里抽烟,猛然坐直,将半截烟夹在手中指着自己说:我很不错的,要不要考虑一下?
你?我鼻音重重,振臂高呼:我的男朋友,要有男生的身体和男人的情怀,要嘴唇柔软,要眼波流转,要我望见他就浑身滚烫……这边花痴还未发完,那边早就笑到颠狂,我不依不饶,粉拳相向,他一双铁手钳住我不能动弹。如此暧昧,怎么叫人不误会?
但是我明白,良人的心,良人的魂,拔山涉水,早已落在千里之外。三年前,也是在网上,二十五岁的良人爱上了吴侬软语的江南女子。
可是,我就要结婚了。电话里,她的声音柔细如丝,一点疏离与迷惘,像做错事的孩子,有令人心悸的天真。
我不管。良人则更像固执的少年。
她到底还是嫁了别人,两年没有音讯,后来婚姻不幸,又想起良人,而他,竟在原地。
其中一年,良人与我如同兄弟。他说,正是像我们这样,彼此喜欢,但知道所爱都不是对方,拥抱才温暖,没有负担。
闹到额间微微出汗,良人突然禁声,我正奇怪,他却说:我要离开武汉了,去苏州,她离婚了。
那太好了,你们可以结婚。
父母不会同意我娶一个离异的女人。
这么老土!那你去苏州干什么?
等。和她一起等。
我半天作不得声,其实也是不知道说什么。往事不期然跳入脑海,像电视剧的片头,一幕一幕全是重要镜头。
嘿,装什么忧郁。来来来,再跟你演习一把拥抱,以后你谈恋爱就有经验啦。我温顺地伏进他怀里,他亦紧紧地抱住我,有微热的体温自他的胸膛缓缓传来。这样抱了良久,他一直絮絮叨叨地教育我,马上出社会了,社会跟学校可不一样,要会做人,逢人三分笑,过后不思量,感情的事情随缘就好,云云云云。我一直流泪,努力张着嘴,仿佛有东西堵在嗓子里,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舍不得,原来是这么舍不得!
5、
不自觉地,与明磊牵着的手紧了,他转头关切地看我。我没有掩示伤感,告诉他我在想念一个朋友。
那个堡垒如果实在攻不下就算了,世界上还有很多修筑得漂亮宏伟,敞开大门欢迎你去做主人的城堡。
不是。我知道他误会了,我说的不是一树,但他把一树形容为堡垒却让我发自内心的笑了。那果然是座堡垒呢,海陆空三军齐上也没能将他攻克。
就在两个月前,也是良人走后不久,我得知一树的又一任女友仆倒,暂时没有后继者。那天走出明磊寝室时冒出的想法再次强烈地撞击着心脏,从来没有爱一个人爱得如此炽烈与痛苦,我可能再也不会为爱情费尽全力。这多可怕,我好害怕!这个时候,我需要一个结果,一个让我醒来又能把梦记住的结果。我是个漂亮的女孩,不然明磊不会跟我搭讪不是吗?
初夏,日夜温差较大,我在大桥上走来走去,被空旷有力的江风吹得身体发麻。桥头堡上值勤的小战士想来是观察良久,终于一路小跑过来,我一再保证,我不是来跳江的,我只是喜欢在夜里的长江大桥上思考比较重大的问题。他一脸不可置信地盯着我,我索性对他和盘托出。今天晚上,我打算献身给我深爱的男人,正在作最后的决定,你觉得我应不应该?天黑了,我看不清他脸上的颜色,但见他一愣,然后是掩示不住的笑容,一转身向岗亭跑去。
你成功了?明磊问。
我面无表情地摇摇头,不再说话。
我们漫无目的地走在校园里,有微热的夜风自脸上拂过,难得这天还算凉快,难得周末的傍晚还有人能陪我在如盖的梧桐树下走路。
我主动换了话题,问明磊怎么这个时候还在学校。
他清淡描写地说:这次回来拍学士照,不会停留太久。
我又不作声了,半晌,明磊问:有没有想过,也许他真的爱你,才舍不得让你混同众生。我的鼻子发酸,通常爱而不得的人都喜欢用这样的借口安慰自己。明磊笑:那样的情况,要我,我早就上了,他却为你穿上衣服。我打断他:你也有过机会,你也放我走了呀。话音未落,我看见淡淡的忧郁在他青白的眼睛里一闪而过。
可是你心里不爱我,我勉强有什么意思呢。
我连忙屏住呼吸,可是你心里不爱我,我勉强有什么意思呢。天啦我就要哭了,这时如果有谁跟我搭话,或者凑近看我一眼,我的泪水就会夺眶而出,抽噎也会脱口而出,偏偏这个时候明磊转身抱我,我便在他胸前痛痛快快地哭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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