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论---发扬民主
民主一词源于希腊字"demos",意为人民。其定义为: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但是国人认知是在清朝晚期戊戌变法---到辛亥革命民主共和---到国民党的议会---再到共[chan*]党的人民代表,发扬民主旗帜始终飘扬!!!
当今的社会本人有兴能够发扬民主做为代表常常参加所为的大会小会,什么样的选举、什么样的推荐,定规章、定制度都是一样,走走过场、过过程序…….所为发扬民主有以下几种:
一、海选不计人数,不计名,往往选票多于人数,这叫暗箱操作。
二、定额选举,给你名字名额,不选也不行,这叫板上钉钉。
三、差额选举,一明一暗,一强一弱,一知半解这叫配练。
四、举手表决、通过,领导一表态、一出手,就要跟着走,不跟着走,你在位子也待不了多久这叫权势压人。
五、会上表决,来个不同意请举手,哇没人敢举手,来个弃权的请举手,哇没人敢请举手,啊剩下人都是同意的了,这叫蒙混过关了。
六、听证会,摆出样子,拉出架势,来个保大局讲奉献看长远,该涨还得涨,这叫不得而已。
七、会上不能说,不让说,下来不能乱说,这叫言论自由。
八、民主集中制度,主要领导先入为主,表态发言,下面的自顺起自然了,这叫有意见自己保留。
纵观兴妖作怪发扬民主,是代表人民还是人民的代表?是少数人说了算还是大多数人说了算?是权=利还是公=私?意为人民又何哉?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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