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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官而无为者下“逐客令”梁达政

发表于-2011年11月04日 中午2:01评论-2条

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探索。一些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在其位而不能恰如其分地谋其政,影响了党和国家的事业向前发展,也对组织部门的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造成了影响。日前,贺州市出台《贺州市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无疑给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们下了逐客令:不适宜,请离开!

实现一个地区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关键在人,核心是领导干部。实践证明,用对一个领导干部,将带动一大片;反之,则影响一大片。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或德行不良,或无能无为,或为政不勤,或政绩平庸,或不能廉洁自律,其德、能、勤、绩、廉皆与地区科学发展的要求格格不入,并成为一个地区实现跨越发展的瓶颈。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只有将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进行果断调整,才能使更多优秀干部脱颖而出,获得干事创业的平台,激发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组织保证和干部保证。从这个意义上说,贺州市对于调整不适宜担任限制干部的探索,是具有重大意义的。

任何一项工作的改革,最能触及本质的在于制度的建设。长期以来,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潜伏”于干部队伍,深受广大干部群众诟病,但由于缺乏具体的认定标准、核定方式、调整方式和调整程序,一直没能得到有效整治。这次,《办法》从这四个方面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定性主要涵盖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标准;核定包括组织定期考核、目标责任考核、日常了解考核等方式;调整包括轮岗交流、改非、待岗等方式;调整包括考核认定、复核、常委会研究决定等程序。环环相扣、定性定量的规定让治理“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这个“软项目”变成了“硬指标”,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干部的优劣,群众看在眼里,心如明镜,最有发言权。在推进调整不适宜现职干部工作中,一定要扩大群众参与度,让老百姓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办法》的出台,就像是给了广大干部群众一把“尚方宝剑”,只要有符合其中认定情形的,都可以用它来斩除“毒瘤”。对一批群众不认可的干部果断给予调整,将《办法》用到实处,才能让干部信服,让群众满意。

《办法》为解决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提供了制度保证,将有力地敦促那些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动起来、学起来、勤起来。诚然,每个“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亦都有其具体的实际情况,既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不适宜担任现职”,不等于就一定不适宜担任现职“他职”。对一些“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进行调整,或许能发挥比原来更大的作用。但是,“不适宜,请离开”,这是人民群众的要求,更是一个地区和一个单位发展的迫切要求!当前,贺州多项发展指标在全区14个地市中处于后发位置,我们等不起,耗不得,需要全市干部群众振奋精神,奋起直追,在各自岗位上勤政廉洁,埋头苦干,切不可“在其位而不作为”,否则,群众不答应,党更不答应!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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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哭泣在心精华:理野推荐:哭泣在心
☆ 编辑点评 ☆
哭泣在心点评:

文字深刻独到,见地深入有理,哲思耐人寻味!

理野点评:

本文具有相当的科学性和指导性。对于目前的官的现状,如果按其实施,将会起到不可低估的效用!欣赏,问好作者,快乐开心!

文章评论共[2]个
阳光小张-评论

学习了,问候朋友。at:2011年11月05日 中午1:09

文清-评论

拜读朋友佳作,祝朋友冬安!at:2011年11月11日 晚上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