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许不知道,我这个人从来喜欢搞点古灵精怪的事情,并于此获得某种*感。在别人的眼中,我无疑是个安份守纪、不好言语、讨厌交际而又内敛的家伙。也确实如此。但这仅是我外显的一面,每个人都会有内敛的一面。有点哲学里外因与内因的味道。人的内敛的一面是永远也不会让人觉察的,只存在于他的思想当中,与现实无关。比如我,平时喜欢读些小说,尤其是些标新立异的流派的小说。我就曾迷恋过日本魔鬼派谷崎润一郎的小说。其实,我爱好胡思乱想,把一些现实中无法容忍的违悖社会公德的事情在思想里一览无余地发生发展。当然,这些人们都不会知道的。有一些事情我还会亲自地尝试实践,只要它不是违法乱纪的行为。但我还不敢像巴黎街道的前卫艺术家一样在人们众目睽睽下去品尝一堆大便,也不敢赤身果体地狂奔在人行如鲫的都市街道上。我是在遮遮掩掩中去干的,所以可以归入我“内敛”的一面里去。
这次我想去充当一位深圳街头的行乞者,去感受从事这类职业者的心理历程与生活遭遇。
这当然得瞒着我的女友与居住在那里的我的廖廖无几的朋友。
我的女友芯芯在梳洗完,在镜前涂抹上淡妆之后便穿上了蓝色的厂服。七点三十分她一如既往地准时出门。厂里规定八点上班,迟到十分钟便一律被拒之门外。
我看见她走出出租屋,嘭的一声巨响关上房门后,我便是我自己的了,我可以毫无顾忌地去干我喜爱的事了。
在此,我得交待一下。我不属于深圳这座城市里的人。我在这里没有职业没有房屋,我在遥远的家乡才有自己的工作。我之所以在座城市游弋了三天,也许还会呆更多的三天,暂时充当了市民的角色,是因为受了女友和朋友的邀请。我的女友是这座城市几百万打工者的一员。我近段时间休假,便出来了。女友白天要上班,我只能自己走出去认识这座城市。
我对这座城市最深的印象是乞丐多。我曾经坐在一座公园的石凳里一天,遭遇了几十个乞丐。每个乞丐我都给他或她扔下一枚硬币,直到把口袋里的几十个硬币掏空,新的乞丐还源源不断地走到我的面前,伸出肮脏的手向我行乞。我不敢与他们对视,那眼神里的浓烈的希冀与贪婪让人不忍卒睹。我只好选择逃遁。
就这样我胡思乱想了一夜,觉得自己也应该作一次乞丐,拥有那种经历一定不错。我决定第二天就付诸实践,加入到乞丐的行列之中。当然,现在没有了净衣帮与蚀衣帮之分了,干净的乞丐没人会施舍。我只能穿上污秽的衣服才会更加称职。
送走芯芯,我在八点零三分换了衣服走出房门。我之所以选择这个时间,是因为此时整幢出租楼的租客都已经上班去了,那样下楼的时候就不会遇上他们。我不想让他们因为我的另类而从此对芯芯投去异样的目光——怎么她的的男友衣衫褴褛的是个疯子呀?
走到楼下时,我还是被住在楼梯间的管理员看见了。我连忙低下头,快步蹿出。我听见他疑惑地嘟哝:什么时候进来了个乞丐呀?谢天谢地,他到底没有认出我来。
出来之后,我才发觉自己不是名符其实的乞讨者。我没有行乞的基本行当——一只破烂不堪的乞钵。我的头发也梳洗得过于整齐。但很快我便解决了这两个问题。我在一堆肮脏的垃圾里抓起一把污秽往头上一抹,我也捡到一只康师傅方便面碗作为我的乞钵。
一切准备就绪了!
我走到沃尔玛广场。我在商场门口架开阵势,向每一位经过的行人点头哈腰。行人一个个仰首挺胸而过,没有谁往我的碗里扔下一张纸币或一块硬币。我瞅准了一个打扮得艳丽的妇人。我端着乞钵追着她,口齿不清地要她行行好。我想从她的腰包里得到我行乞生涯的第一份惊喜。可是我失望了。我被她啐了一口。为此,我愤怒了,更加贴近地跟着她,乞丐也是有自尊心的呀,我把乞钵直挺挺地放到她的面前,阻碍她前行的去路。她惊慌地择路而走,我死死如魅随形,直至她钻进一辆奔驰小轿车,扔下“讨厌”二字便发动引擎逃也似的走了。我望着她远去,哈哈大笑!
我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因为我站在那里足足一个小时了,也没有遇上我的一个同伙。原来他们都知道在行色匆匆购物的行人里想讨到一个蹦儿是非常困难的事。
正当我要离开的时候,我发现在一栏布告面前围满了人,每个人脸上都是沉思状,口里嘀咕着什么。我是个好奇之人,我不会放过有热闹瞧的机会。我很容易便挤了进去,因为身上肮脏吧,他们看见我往里挤都连忙闪开,生怕让我碰着了。他们的目光齐彻彻地在我身上聚焦。也许在诧异我的不识时务吧!
原来布告是一间锁业公司出的,内容是个谜,谁能猜对谜底来,便可获得1000大元的奖金。谜中一幅画,画中一扇门,门上写着一个“活”字,猜一汉字,并作解释。
这个问题非常简单。我拿过台上的毛笔,醮上墨,在谜底栏写上了个“阔”字。我问工作人员对不?他们瞪大眼珠,一时不知所措。他们绝想不到一个乞丐会猜出谜底,也许这对于他们来说本身就是一种污辱。
我看出了那几个家伙欲不予理会。我知道我必须得争取众人的支持。我对围观的人说:“这幅画的寓意是,门中一个‘活’字不就是个‘阔’字么?
众人听了我的解释都频频点头。那几家伙见谜底已揭,生怕不予理会无法收场。其中一个人拿起话筒向我发难说:“谜底是对的,但我们要求还要作出解释。”
我知道他们有意责难。我走上去,把乞钵重重地拍在桌面上,抢过他的话筒说:“这里有个故事。曹操有次叫人在他的私人花园里开一扇门,门开好了,人家问他的意见如何。他二话不说,只拿笔在门上写了个‘活’字。工人们不知何意,措手无策,恰好杨修经过,对他们说,丞相说门修得过阔了。”
事情到了这个份上,那几个人无可奈何地把奖金发给了我。众人暴发了热烈的掌声,一边唏嘘不已。有个人在我已经瘪了的乞钵上扔下了零钞。其他人见状也纷纷往我的乞钵里扔钱。
我见人们散去,端着早已满涨涨的乞钵走开。
我把钱倒进了一个裤袋里,继续向前走着。在一所中学门口我停了下来。我在门口的左边坐下,把乞钵放在地上。太阳猛烈地照射,但我并没有打算躲到阴凉处去。此时正值放午学,学生三五成群地走出来,我低着头,以苦难僧的姿势呆立。这时,我想起自己念书时门口天天都有个行乞的老人。每次我经过他面前都会扔下些零钱,直至有一天,我发现他抽的烟的牌子是芙蓉王(这是一种昂贵的高级香烟),我便不再给他施舍了。
学生逐渐零零散散地走了,还没有一个人向我施善心。我对他们也不存在希望,学生嘛,只会向家人要钱,口袋里能有向个蹦呢。一群女学生叨着冰激淋在我面前停了下来,她们吱吱喳喳的谈论着什么,说的是本地话吧,话语我全听不懂。其中一个在我的乞钵里放下一根冰激淋,还有一个把头上的一顶灰旧的太阳帽扣到我的头上,她们端详了一番便嘻嘻哈哈地走开了。也许她们是在恶作剧,但施舍的物品正合我意,我别无所求。
我望着她们走远,便站起来也走人。我吃着凉丝丝的冰激淋,感觉舒服极了。
我走过一座公园,门口的一块大石头上刻着“流塘公园”几个大字,还镶上了金色。公园建在一座山上,山上亭台楼榭,假山石林,激流暴布全是人工造成,花草树木竹林荫道也像是从哪里刚搬了上去。这是一座人工造就的公园,缺少天然之气,好像城市的女人无论怎么靓丽总比乡下村姑多了几分脂粉气,少了几分自然的质朴。
我拾级而上,一路上我遇到了几个我的同类,男的女的老的少的残疾的健壮的不一而是,他们遍布公园的每个路口,端着乞钵伸向每一个路过的行人。我的同类来自五湖四海,乞讨的方式也各不相同,有的沉默寡言,脸无表情地木立着,有的口中念念有词,向行人道尽祝语,有的满脸堆笑,摆出一幅嬉皮笑脸,还有的故作悲苦,搏人同情可怜。我留意了一些老前辈,专挑在公园里谈情说爱的情侣们,向他们讨好。我想这些行乞经验肯定丰富,深谙恋爱者的心理,他们肮脏的身躯一出现在情侣们的面前,无疑大煞风景,为了打发他们走开,他们不会去吝啬几个零钱的,有的为了在情人面前表现自己的大方与富有同情心,掏出的纸币面额颇大。
我行乞并非为钱,我要的是体验一种低微的生活方式,所以我并不像我的同类们一样疲于奔命。我悠悠然地漫步行走在竹林间。
在一个隐阴偏避的地方,我看见一对情侣抱作一团,他们在忘情地接吻,鸡啄米一般的极快地,并吧叽吧叽地弄出很响亮的声音。我躲在一块石头后面,把太阳帽往下压了压。我向来具有窥视癖,这样的镜头咋会错过。那对人儿吻着便抱着滚在了地上,肢体语言顺其自然便来了,男人腾出手来,在女人身体上下摸索,女的扭动着腰肢,整个软绵绵了,并发出轻微的*吟声。她的手也不甘寂寞,在男的档部乱抓一通。我窥视着这一切,思想里早已把他们剥了个精光……他们到底还存在理智,知道自己是在公共场合,所以事情没有得到进一步发展。但这无碍于我的想象。不久,传来一阵阵说话声,我慌忙靠在石头上作闭目养神状。待行人走后,我再看时,那对恋人已不见了踪影。
我走过一个大草坪,感觉到很累,于是坐下来休息。我四仰八叉地躺在草地上,闭上眼,把右手盖在眼睛,遮住强烈的太阳光。我的手机响了,我掏出来瞧,原来是芯芯来信息了,问我在哪里,说她下班了,已吃过午饭。我给她回信说我也吃过了,正站在书店的壁柜里读书。发完信息后,我发现我的周围围上了几个面目狰狞的彪形大汉。脸上有条光亮的刀疤的家伙嘿嘿笑着,说:“现在的乞丐也比我们强啊,手机还挺高级。”说话时脸上瘦长的刀疤一颤一抖的,好像一条巨大的蜈蚣在蠕动。
“给我打个电话吧!”另一个伸手夺我的手机。我大惊,把手机攥得更紧了。我知道自己遇上了亡命之徒。芯芯曾经叮嘱过我,不要独自坐在公园里,那里有很多歹徒出没,单个的偷窃,成伙的勒索、抢劫,若是反抗,便遭毒打。我后悔自己掏出手机来招人耳目。我审视了一下那几个人,每个都长得牛高马大,并都有一副凶险的恶嘴面,顿时心都凉了。我掂量了一下,就是单挑我都不是任何一个人的对手,看来我只能听天由命任人宰割了。
那几个人渐渐围过来,圈子越来越小。就在这危急的关头,突然一声大喝:“干什么,干什么啊?你们要干什么?”原来几个巡警提着警棍走了过来。那几个人见状,一哄而散。谢天谢地,我化险为夷了!
从流塘公园下来,我走过中山三路。这是一条繁华的商业步行街,两边楼群林立,商场、食店、服装店密密匝匝。行人如鲫,摩肩接踵,交谈声、叫卖声、强烈的音响声合力撞击着行人的感官。街道是洁净的柏油马路,可惜的是我的污秽的同类们穿行于人群中,那种特殊的群体——残疾乞丐横七竖八地趴在地上,向每一个行人乞求慷慨解囊,甚至有的还伸出手去拉人家的裤脚、裙裾,导致女子的尖叫声时而响起。我感觉到他们嘴脸非常丑陋。乞丐们穿梭于人流中,好像是清澈的山涧上飘浮的残枝败叶,而趴在地上的特殊的群体,就像是一堆无人清理的散发着腐臭味的垃圾,令人融目惊心而又无处逃遁。我们是城市文明的败类,而这败类又难以清理!
我突然感到羞耻,不劳而获的行乞者的确可耻可憎可恨,我不敢多作逗留,快步穿过闹市,离开了中山路。
在一座桥上,我看见一个我的同类,他大约十六七岁,学生模样,穿着一套旧得发灰的校服,在桥板上他写了一篇诉苦书,说他是湖北某中学的在校学生,因为父亲早亡,母亲病重,他即将面临退学。为此,他乞求善心人伸出援助之手,献出爱心让他完成学业梦。他以和尚打坐的姿势端坐在文字的上方,低着头,面前摊摆着某校的学生证和一叠各科成绩的获奖证书。瞧这阵势,他诉说的是事实。这一招真奏效,很多的行人路过,都停下脚步去读他滴血般的哭诉,然后慷慨地掏出钱包,把里面的零钱放在了他的乞钵上。我观察到他的乞钵很快便满了。这么说,人们面对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还是充满着爱心的。
我突如其来地想到何不也尝试另一种方式呢。我在桥上拾到一截粉笔头,也在桥面写起来。我写道:
在这艳阳高照的夏日
您能看见白花花的太阳
而我只能用身体的汗涔涔去感知
我的生活里没有白天也没有夜晚
我感觉不到白天与夜晚的区别
在我的世界里只有混沌一片
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但是我连冬天都无法捕捉
更何况是百花争妍斗艳的春天
我的生活里没有四季
如果有也是在我的皮肤我的耳朵与我的鼻子里存在
而不是我的眼睛
多么想看看这个美好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啊
为此,我苦苦追寻了多年
终于有机会医治了
却无法支付昂贵的费用
请伸出您热情的手吧
制造一份我的四季与白天……
我从布袋掏出一副墨镜戴上,我便是位名副其实的瞎子了!
我的遭遇引得行人善心大发,他们读过我写的文字无不动心,纷纷掏钱来施舍爱心。我把人们吸引到身边,而我对面的兄弟便寂寞了,向他施善的人廖廖无几。
我对面的“学生兄弟”瞅了个行人廖落的机会,走了过来,大声咒骂我假瞎子,要我立即消失,警告我那是他的地盘。我当然不服。一个小伢子我不会向他府首称臣,我恶狠狠地向他挥了挥拳头。我知道他也是个行骗的家伙而己,湖北的学生咋会老远跑来深圳来乞讨呢?
“学生兄弟”被我吓退了,悻悻地收拾行当离去了。
可我想错了,不一会儿他带来一伙乞丐,他们一窝蜂地拥上来把我乞钵里的钱抢光了,还扬言要我三分钟内消失,否则有好看的。看那种阵势,我还是识时务为妙,不得不逃走……
看来如今的乞丐也讲究拉帮结派,抢地为王。
我一路漫无目的地走,经过宝安图书馆时,看见抱着图书、笔记本出出入入的人群,我羡慕得要命。我知道那里面有很多我爱读的报纸和杂志。前两天我就在那里泡过。我闻到了书香,无心行乞。我想进去看会儿报纸,但是我的那套行装又怎敢走进那文雅之地,即使混进去,也无疑是对孔圣人的亵渎。我只好望而兴叹。
下午三点的时候,我的肚子饿得咕噜叫,这时我才想起自己其实未曾吃过午饭。我想进入小食店里大啜一顿,但当我走进食店门口,就被人赶了出来。食店是不会接纳一个乞丐的光顾的。我看见我的很多同类都在丢弃的潲水桶里翻弄些残羹冷炙聊以充饥。但我无法去作那样的实践,看见那些东西我就作呕。
经过一所游泳馆的时候,我心生一计。我窜进偏房的更衣室,把那套行装脱下,只穿了一条*裤。我在漱洗室里收拾了一下,把头发洗湿,将自己弄成一个刚从泳池里出来的样子。我走到泳馆门前的泳衣店里,买了一套男泳装,换上,还煞有介事地买了条毛巾搭在肩上。
我以刚泳完的行头向一间小食店走去。
那间食店叫“点点食店”,门前帖了一幅对联:
早来点晚来点早晚来一点
多吃点少吃点多少吃一点
真是个点点食店,里面卖的全是笼子包、猪肠卷之类的小点心。我点了满满一桌,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吃饱喝足,因为时间还早,距芯芯下班还需几个小时,回去也无聊,于是我当街把那套乞装穿在泳衣的外面,继续我的工作。
我在一个十字路口停了下来。我喜欢站在十字路口看人来车往,各式车辆奔驰而来,遇着路灯,停下,绿灯一亮,又奔驰而去,各有各的方向,各有各的前程,看似零乱,实则有条不紊。他们都遵守着某种秩序,交通秩序自不必说,但还有一种内在的约定俗成的社会生活秩序,或者说是人生秩序,这种秩序需要留心思考方能觉察。
南北这边畅通无阻了,东西方向只能安分守纪地停下,东西方向流动了,南北又不得不让道。这有点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味道,大家都不用着急,三十年河东之后必轮到河西。
看着这流动的车流,我突然涌现一股莫明的忧伤。他们都有自己的方向,可我呢?在这异乡的街头,我只是个匆匆的过客,几天之后便将离去,回到我生于斯长于斯的山旮旯里。我的职业不是我意愿的归宿,我曾经作过挣扎,可逃不出命运的藩篱。
我走到止车的黄线,掏出刚买来的毛巾。那种低矮的小轿车遇着红灯停下来的时候,我笑脸迎了上去,用毛巾给他们抹着车窗,然后端着乞钵向司机陪笑脸。这个办法还真管用,有的车主还挺大方,掏出的纸币面值五元十元不等。待一接过钱,我立即瞄准下一个目标,如法炮制。因为是穿行于街市的宽大的国道,车流量大,所以绿红灯亮的时间较长,足有八十五秒。每次亮红灯,我都能捕捉到二至三个对象。很快我便“硕果累累”了。这种行乞方式并不是完全的不劳而获,到底为他们抹了车窗,无论他们需不需要。但也经常碰钉子,我刚笑脸迎上去,要开始我的工作,车主便大手猛挥吼着要我滚开。遇到这种情况,激发了我的犟脾气,我故意置之不理,绕到车前就拦在前面若无其事地抹着前面的玻璃板。绿灯亮了,我也故意拉拉扯扯的不肯走开。而对这样一个无赖,他们也无可奈何。但也有固执的,死不动心,他或她骂声不断,后面的车因为被拦住,急着要过去,催迫的喇叭声按得贼响,有时他们伸出头来帮着大骂。这时我也不敢造次,悻悻地走开——引起公愤不好!
一辆宝马轿车刚停,我忙走过去。透过车窗,我看见了车内的情境。开车的男人一头红发,他的一只手扶着方向盘,一只手在坐在他身边的女人的身上抚摸。女人也染了一头长红发,狮子一般,她瘫倒在座位上,*吟不断,整个身子都酥软了。我并不想回避。我给车抹着窗户,他们竟然忘情得毫无知觉。待后面的车响起了喇叭,他们才抬起头匆匆瞅了一下红绿灯。男人也因此发现了我,我对他微微一笑,他好像也不好意思了,匆匆地抽出一张百元大币,便飞一般地驾车疾驰而去。
我感到可笑,现代的人前卫得在街头里可以做本属私隐的事情了。几年前,我就曾在中山的一个公园里看见过一对男女提裤子。
几个钟头里,我都在路口里干着我特有的行乞工作。小小的一个路口可以瞧见人生百态。在车内,发生着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有夫妻叨唠的吵架,有醉汉自言自语的胡说八道,有在车内不知何事哭哭啼啼的,也有抱着病人紧张地看着红灯的,眼睛跟红灯一样的血红。
傍晚八点,我估计芯芯已经下班回到我们租住的小巢里了,我便决定回去。这样我一天的行乞生活便宣布结束了。这于我是空前的,但未必是绝后的。
我把乞装脱下,只穿着一套紧身的泳衣。我怕芯芯看见我那副模样,那样我可无法交待。我把那套行装扔进一只街边的垃圾箱里。
回到出租屋的时候,芯芯已经把晚饭做好了。这几天我们都把晚饭吃得很迟。芯芯问我整天到哪里去了。我胡说一通,然后特别强调地说刚刚去了泳馆游泳了。这可由我穿着泳装来诠释。芯芯深信不疑。我吃着香喷喷的饭菜,想着那些生活在城市边缘的生活无着无落的真正的乞丐,他们低贱、下流、艰苦,为了涂口不惜贱踏自尊,精神世界是多么的痛苦啊!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三日,我的一天的行乞生活便镂刻在了我的记忆里。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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