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怀特小姐已经快二十年了,从小学一年级到大学毕业,我仍是她的知己.
她的英文名还是我帮她启的,意为"白玫瑰".叫着叫着,她便真的成了白玫瑰了,不信请往下看:
高中毕业后,我才发现,她并不是那种风流入俗,粗野随便的丫头,而是纯情朴质,娴斯淡雅的千金小姐.
于是我加倍地喜欢她.但是,还有一个花花公子,叫泡发利,与我同性同龄同阶层同星座,不同的是他比我多了一件宝贝,那就是油嘴滑舌加风情万种.而我也比他多了一件宝贝,就是绘画,文学和音乐.我俩都使出百般武艺向罗丝传送秋波.罗丝为人也挺讲情理.她知道我们是结拜兄弟,为了避免伤害各自的感情,就一脚踏两船,声东击西,分两路调情.真是鹤蚌相争,渔翁得利.
从小学到高中,我们一直不分上下.于是罗丝.怀特想出了一个鬼点子----/日/时/分在/地举行决斗.就是要我跟泡发利单挑,决一胜负.还好,地点就定在我家,对我有利.那天,我为决斗的场地仔细地打扮了一番----凡是跟白玫瑰有关的绘画和摄影都搬出来摆设.也不忘在水晶玻璃瓶里插上一朵真正的白枚瑰.(万花之花只有一朵,白玫瑰;千言万语只有一句,我爱你.)如果我战死在我家的坟堂,就拿这些花来祭奉我的亡灵吧......
泡发利一见到她就开始花言巧语,用尽所有小学老师教的肉麻的言词,然后加油添醋,说得天花乱坠.而我,因为性格内向,也只能眼睁睁地吃醋了.泡发利边说边喝酒,罗丝也不停地给她加满,一直灌到他头重脚轻,从沙发上睡到地板.蛤蟆嘴已堵住,大嗓门报销.
于是,我像快乐王子一样挽起她的纤纤玉手,步入瑰丽的艺术殿堂.今晚,我沉默是金,半句话都没有出口.只是不停地弹琴,弹琴,以此代替说情.飞吧,飞吧,我的琴声,无论你走到哪里,愿它如金币上的伊丽莎白永铸你心......随后,我还给她看我的日记,里面写满了"我爱你".我还送给她一本诗集,也写满了祝福与赞美......
终于,她打破了夜的死寂,石破天惊道出了一句:"我,我......我......本来想早点告诉你的,我已经有男朋友了.他,他......他......是个小男孩,今年12岁,但是很可爱,长得也不赖,挺帅的.或许比哈利.波特还帅,是的,我敢肯定......"
刹时,一个晴天劈雳将我击倒......
本文已被编辑[子颖]于2004-11-2 12:36:50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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