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明天我将去裸奔齐桓da帅

发表于-2004年11月18日 中午2:17评论-12条

明天,以及明天以后的各个明天,我将在街头展开一场场裸奔。虽然不可能每天都奔,但是肯定要奔。

请您不要误会我,我本来没有这个街头裸奔的爱好。记忆中的最后一次裸奔,是上小学时的一个夏天,我背着老师偷偷下河游泳,回来时远远看到了老师,便来不及穿上未干的短裤,只好穿大街过小巷一路裸奔到家。

从那时算起,我已经足足有二十多年没在街头裸奔过了。并不是说,已经成年的我突然之间脑子开窍,认识到了以天为衣、以地为裤有多么豪爽,因而有了这个超现代的癖好,不是的。我之所以有这个念头,并不是出于我本人的意愿,我只是没有办法。

之所以忽然之间有此苦恼,缘于刚刚看到的一篇报道。据这篇报道说,目前有些城市街面上正在热卖一种透视相机。通过这种相机,可以透过行人的衣物,直接看到人体各个部位尤其是关键部位的构造、大小和外观。

正当我对这条消息将信将疑,并且准备通过有关热线问问美国中央情报局为什么没有看好自己的仓库,以致于让这种间谍用品流入中国大陆时,却又在报上看到了另一条消息。

据这条消息说,在某个大城市,已经有人开始拿这种相机在街头对广大行人作实际考察了。其中有两个年轻女子,一边透过相机对着行人作深入细致的考察,一边发出各种民主评议。

该俩女子考察和评议的对象,主要是男性行人。评议的结果,可分成三大类。第一类是“哟哟哟,瞧这个家伙的那玩艺儿怎么那么小啊!”;第二类是“哇哇哇,瞧那位先生的本钱好大哟”;第三类是“哼哼哼,什么玩艺儿,长得真难看”。

请原谅我的胆小,我本来不这么胆小。但是,身为男人,一个身材高大、在人群中有点突出的男人,而且是个住在大城市还经常上街的男人,这回不容我不胆小了。

事实是明摆着的。我活着,就得上街;既然上街,就有可能被那种相机拍到;既然拍到,大踏步走在街面上的我,在相机后面那一双双眼睛里,还不就成了裸奔?

虽然我对自己身体各个部位的尺寸挺有自信,但是这并不等于我就愿意公开在大街上秀给不认识的人看,让这些人评三议四,更不愿意在收不到必要费用的情况下,给不认识的人们拍下来拿回家欣赏或踩踏。

既非自愿,又不得不奔、不得不秀,这正是我这些日子以来的一大苦恼。这个苦恼,已经严重影响到学习各种科学理论和重要思想的实际效果了,不得不拿出来讨教讨教了,否则我的生活就要给毁掉了。

一定得找到解决办法。刚开始,我想到的是动用我的层层关系网,请国家安全局、国家公安部、国家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国家妇联、国家消协、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中国青年报“青年话题”等单位和部门,联合出手,奔赴有关城市,认真查处出售这种透视相机的问题。

后来一想,这样不行,动作太大,成本太高,而且有可能拖累了那些朋友和有关领导,令他们在上街查处时无意中裸奔、无意中被秀。同时,根据历史经验,不论什么东西,一旦遭到这种查处,必定会迅速热遍大江南北。到那时,我就除了家里客厅之外,哪儿也不敢去了。

于是,我又想到一个主意,就是动用我的另一些关系网,请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防科工委、北方武器工业公司、航天部各大研究院的有关专家、教授,组成一个人才、技术、设备密集型的攻关小组,展开专题研究,尽快拿出一种新型防透视专利内裤,能够确保我穿上以后上街时不再裸奔。

仔细一考虑,这样也不行。考虑到我们国家的科研实力和老专家们的实际精力,恐怕等新型内裤研制出来之后,那种透视相机也早已更新换代好几回了,而我也早已裸奔且秀过无数次了。更何况,根据历史经验,一种专利产品诞生后不久,就会冒出大批假冒伪劣者。到时候,万一我买到的是这种货色,那么我将陷入正在裸奔而不自知的地步,那岂不更可悲?

唉,总而言之是没招。看来,只有坚持闭关自守策略,尽量少出门为妙。但是,不光是我,还有其他人,完全不上街是不可能的。所以,今后有可能形成这么一种习惯,就是相互见面时,以下面这句话作问候语:

“今天你裸奔了没有?”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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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bolihu点评:

“今天你裸奔了没有?”
问得好!

彦灵点评:

从隐匿偷窥谈至公开裸奔,作者此文涉及要讲的范畴很大但论点琐散,一一展开又嫌啰嗦,读者不必强求。见一件捡一件吧。杂文文体的姸媸也在于此。

文章评论共[12]个
替补评论员-评论

莫名其妙真的是莫名其妙……
何至于如此煽情啊…?at:2004年11月18日 下午5:10

沧浪-评论

如果大家都奔了,就没人注意你了at:2004年11月18日 下午6:24

梦娜丽莎-评论

文章构思不错,有一种恍恍不可终日的恐惧感,让人联想到只有加进学习的步伐,也可以不"裸奔",也才可以不被人耻笑啊?不知道作者的本意是要写出什么样的主旨来?请明示at:2004年11月18日 下午6:32

梦娜丽莎-评论

不过话说回来,我总是觉得这篇文章跟我在<微型小说三百篇>里面看到一篇非常相似题目就要"配套"大意是一家男主人非常想换家里旧的家什,换了椅子。。。。。。桌子。。。。。。直到后来又换了年轻的老婆,最后家里换了男主人,是另外一位年轻的男人?今人深思。at:2004年11月18日 下午6:39

树上的鱼儿-评论

呵呵,你不去裸笨你就是小狗蛋哦at:2004年11月18日 晚上9:22

遗失的森林-评论

我明白你的本意,但感觉文章中欠缺点什么啊,好像力度不够啊!~at:2004年11月19日 早上8:24

归处-评论

找一个只属于我的空间裸奔。at:2004年11月19日 早上9:50

无羽而飞-评论

我想还是穿着衣服好看吧!at:2004年11月19日 上午10:40

烟尘飘零-评论

应该是你的标题把这些人吸引来的吧at:2004年11月19日 中午1:09

蠢材-评论

我也能明白你的本意!其实现实就是这样?
习惯成自然!at:2004年11月19日 下午4:13

薄荷加糖-评论

好强。。。。。。。。。。。。。。。。。。。。。。
思如泉涌。。。。。能写出来真的是不容易!
逻辑很好。啥时候我也想搞个这样的眼镜
at:2004年11月19日 下午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