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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服务还是宰客拂晓之光

发表于-2012年03月16日 下午5:52评论-1条

今天上班后,打开烟雨红尘品味了文清的文章《真的假的》,是写在“3.15”的文章。对于现在社会生活中的一切一切假货,抛写淋漓尽致,真得造假、卖假,和打假、护假是分不清楚的。引入的一副对联很好:

上联:假烟酒,假械,假食品,祸害百姓。假种子,假化肥,假农,坑害农民。项目投资,政绩造假,遗祸子孙。这假那假,年年造,年年出,新招犹如火烧不尽;

下联:真标语,真版面,真宣传,声势浩大。真咨询,真展览,真焚烧,场面壮观。政府消协,媒体携手,立体监管。这真那真,年年来,年年见,效好比风吹又生。

横批:标本兼治 先打假公仆假服务 假打假。

但是,在欣赏之余,突然映入脑帘的一件事,想了很多很多的却是另一个问题:在生活中谁家没有家用电器?但是,如果你的家用电器不运转了,要维修时,动辄几十元、几百元、上千元的维修费。真得让消费者苦不堪言:“这维修电器吗?”“这是服务还是宰呀?”

曾记得:去年秋季的一天,我家的洗衣机中的摔干机不转了,打电话上门维修人员,打开一看,说:“电机坏了,需要换新的。”我想不会吧!洗衣机打摔开机电钮还有电动机的微弱声,就反问:“不会是坏了吧!”维修员:“不会,我再查查。”结果是一个电容坏了,换上好了,要了工时费50元。

朋友说:这位朋友是大车司机,在高速公路和跑车,在刚开始跑时为吃一顿饭生完了下半辈子的气。是在山区的一个停车场的饭店里吃饭,到饭店后,老板娘很热情的让报菜,“一个大盆,另外再凑上四菜一汤,检特色的上。”等吃饭后结帐时,老板很大方的说:“一千二,零头不要了,算是给你们优惠的。”真气死人啦……

报载:张先生家的“松下牌”燃气灶具,前几天突然打不着火了,因为已经超过保修期,他就找了个小维修店,来了3个工作人员上门维修。一开始,维修人员先说核心部件得升级,维修费1800元,我们没有同意,说:“有那价钱,都够买台新灶具了。”维修人涡立即改了口气,说是换个模块也成只要500元。最后,中间灶具里进水导致短路150元就给修好了。

网载:4s店像汽车的“全职保姆”,保养、维修、上保险,到了4s店都能搞定。这个“全职保姆”是否真能让人放心?日前,央视记者先后到北京几家4s店体验,解开了4s店暗藏的一些黑幕。在4s店需要3483元钱才能换成的变光开关,同样配件,在汽配城仅需760元就可以解决。

如此种种……

换电机和换电容不是一个概念,四菜一汤加一盆要价一千二,报价1800元,150元就给修了,4s店也让能反几倍要价…… 这不就欺负消费者吗?事例和经历,让我们这消费者惊叹的胡乱宰客。

这些服务业为什么如此混乱?在三亚“天价菜单”之所以引发轩然大波中可得一斑。“宰客”固然可气,但比“宰客”更让人不放心的,则是怕没有说理的地方。找当地有关部门投诉,目前看来未必管用。明码标价、白纸黑字的菜单和消费者签名规定,已经是“整顿价格”的严厉措施,可这种看似公平的措施,为何既不能约束商家行为,也不能帮被“宰”的消费者讨回公道?

据了解:目前,商务部审议并原则通过《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草案》、《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草案》。将规范商务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维护商务市场秩序,赋予了商务部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职责。对商务执法行为进行统一规范,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开、公正、及时、文明执法,促进商务事业健康发展。《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草案》确定了家电维修经营者的法律责任、资质要求、特约维修条件、服务内容和资质的明示义务、凭证提供义务、保密责任、质量问题报告制度、配件使用要求及服务网络构建规定责任;同时规定行业协会监督、促进家电维修服务业发展的职责以及开展家电维修经营者信息备案工作的义务。

读着文清的文章《真的假的》,想着服务业的服务与宰客难辨。但是,看到了新条例的出台,国家法制的不断完善,这是春的开端……

2012.3.16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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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金子川推荐:金子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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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子川点评:

国家法制一直在坚持完善中,可是一直也不可能得到完善!
这肯定是服务,也绝对是宰客!推荐!

文章评论共[1]个
金子川-评论

欣赏朋友文章!(:012)(:002)(:012)at:2012年03月17日 早上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