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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凋零的玫瑰凤仙花

发表于-2012年03月19日 晚上8:05评论-2条

随着时光的流逝,不知不觉间,我们是否忘记了曾经、忘记了红烛燃烧的夜晚?我们不遗余力的追赶着时代的步伐;追赶着潮流的斑斓,是否也忘记了柳下的诺言、忘记了枕边的她、甚至连自己是谁都忘了?结婚十年二十年后,夫妻感情渐渐淡化了,爱就更不用说,能用亲情维系夫妻关系的已经算是时代的精品,更不要说死去的她了。爱情,已成了这个时代的奢侈品。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此诗出于元稹《离思五首》中的第四首。每每读起它都不觉感叹,感叹诗中的炙热情感,爱的神圣。可我总是在怀疑,人世间真有那样的爱吗?特别是这个时代还有吗?!

前天去人民医院看望住院的邻家大姐,我的疑问终于有了答案。邻家大姐一个病房的大妈给我讲了他儿子跟媳妇的故事,大妈一边讲一边流泪,我就更不用说了。大妈流泪是为儿子的固执,我流泪是为女人感到幸福,为一个死去的女人感到幸福。

永不凋零的玫瑰哪儿有?百里十村的人都会说,在晓云的墓前。一辆黑色轿车、一个仪表堂堂的男人,从繁华的上海到村庄里的墓地,一段几百里的路程,整整走过了十个年头,来回了三百多次。玫瑰在墓地里绽放着,离思别绪在晓云面前温馨着。

他们的感情并不惊艳,就像很多城市乡村的夫妻一样,经人介绍,感觉合适,然后结婚生子;他们的财富并不偶然,还是像有些夫妻一样,夫唱妇随,艰苦奋斗。他的事业从小做到大、从乡村做到上海、从几十万的利润做到几千万的利润。可他们的感情没有像其他夫妻一样,被浮华所虏获、被炫彩所分裂。他们有了车子,盖起了别墅,还是一如既往的相亲相爱着。他说:没有她在家操持着家务、教育孩子、孝顺老人,哪会有我的今天。这似乎是很简单的道理,可又有多少人能说得出来呢!

女人是最容易满足的,只要男人有良心,做牛做马都愿意。她说:他的这番话足够让她幸福一辈子。

女人都爱花,她爱玫瑰。他们那个年代结婚的时候不可能有玫瑰,她每次看年轻人结婚时新娘手里的玫瑰都很羡慕。她想,如果老公有一天也能送她一束玫瑰给她该有多浪漫啊!这是个愿望,这个愿望一直没有说出来,她想说出来多不好呀,她可不是个虚荣的女人。再说,乡下也没人这样浪漫过,虽然他们很有钱,她不能破坏了乡下人的形象。于是她就把她的愿望写进了日记,写了一首小诗《我多么希望》。

我多么希望:

我多么希望 / 有一天 / 有一束玫瑰为我开放 / 玫瑰里是你深情的爱语 / 落在我的唇边 / 亲爱的 / 如果有那么一天 / 下辈子的我 / 情愿做你的奴隶。

晓云:2001 8月2日

那天是她的生日。

2002年的腊月二十九日的下午,晓云在去给工人送工资的途中,遇上了车祸再没有醒来。那一年,她三十五岁。

他哭红了双眼,日夜难眠。在整理晓云的遗物时,他发现了那个日记本,发现了那首诗。下葬那天,他买了九十九朵玫瑰,而且全是红色的。他跟晓云说:他不要她下辈子做他的奴隶,他还要她做他的新娘,做他的妻子。从这一刻起,他会让玫瑰在她面前永不凋零。

十年的孤独已斑白了两鬓。玫瑰花却绽放着阴阳隔世的爱情。因为他的人品,也因为他的财富,上门说亲的人络绎不绝,他没有心动过。即使那一次,年迈的父亲给他物色的对象也没要。他说:她就是他的永远,是他一辈子的眷恋。

茫茫人海中,好多好多的心在流血,在哭泣。因为什么?因为我们的爱已成了追求物欲,追求名利的附属品。新时代的爱,已不再纯洁,更少有执着。听完大妈的讲述后,再想想繁华红尘里的一些人,一些事,我这样总结。

晓云的故事观照着这个时代脆弱的爱情;观照着喧嚣拥挤的心

痴情一片蔷薇语,春来冬去喋不休。瑶琴难抚隔生爱,旷世佳话笔端留。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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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罗军琳
☆ 编辑点评 ☆
罗军琳点评:

爱若经得起流年的平淡
则意味着爱是有持久生命力的
而那些生命虽早谢的人
他们的爱情玫瑰反而会得以永恒的定格

文章评论共[2]个
文清-评论

拜读朋友佳作,祝朋友春安!at:2012年03月19日 晚上9:52

阿文名-评论

怀念,永不凋零的玫瑰!欣赏!(:012)(:012)at:2012年03月19日 晚上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