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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协商的实践证明了什么戴新安

发表于-2012年04月09日 下午3:18评论-2条

工资集体协商是国际上普遍实行的维护职工利益的主要和有效形式,现在在我国也在稳步施行。近日,沈阳市级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在沈阳签订。从此,沈阳餐饮行业的职工工资,不再老板单方说了算,职工也有了共决权。目前,沈阳市集体合同覆盖面已达96.5%。据调查,签集体合同的职工工资比没签集体合同的高出25%。2011年,沈阳一线职工工资的年平均增长幅度达到14%,首次超过地区生产总值增幅。

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自2000年开始施行。2011年我国工资集体协商推广的进展如何?据有关部门报道,截至2011年底,工资集体合同覆盖企业174.2万家,同比增长56.1%,是2010年增长率的2.3倍;覆盖职工10389.2万人,同比增长37.3%,是2010年增长率的1.6倍。各地调查表明,工资集体协商明显促进了职工收入增长。黑龙江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增加工资的企业29178家,受惠职工104万人,平均工资增幅为14.3%。河南省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8万多家企业,70%企业工资增长10%以上,个别高达40%以上。

近年来,我国工资集体协商进展较快,并日益显示效果,其原因何在?施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实践证明了什么?

其一、针对国情,因情施策,以行业集体协商为龙头,事半功倍。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已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80%以上的职工在中小企业就业。现实中,大量非公有制中小企业规模小、职工人数少、工会组织程度低,单独开展集体协商难度大。在非公企业,工会主[xi]也一般多为企业管理者指定的人选,一些企业的工会组织连协商要约都不敢提出,基层企业工会与经营者在协商过程中实际地位的不平等,使平等协商缺乏基本基础。这一问题严重影响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效性,解决这一问题,要因情施策,有效的办法是发挥上级工会的作用,开展行业工会代表本行业职工方与行业企业方代表进行协商。

开展行业集体协商,可以对同行业企业尤其是大量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实现最大限度的覆盖,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行业工会代表职工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有利于全面准确地收集和掌握协商的信息资料,提高劳动者一方的整体协商力量,经过调研,模淸行业工资的市场标准。 从效果看,不但能提高同行业员工收入,而且能减少行业内劳动争议、规范同行业企业竞争秩序。江苏省邳州市板材行业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以来,全行业效益年均增长18%,企业职工工资年均增长23%,行业内规模以上企业职工的流动率由60%降低到10%以下。

其二、针对现实,提高协商水平,要向专业化、专职化迈进。从法律上看,工会与企业在工资协商中是完全平等的两个协商主体,但在现实中,工会的法律地位与实际地位差距很大,从组织体系和管理机制上看,则是具有隶属关系的上下级关系。工会组织的活动、政治、经济利益的落实,甚至工会干部个人的前途都掌握在企业经营者手中,更直白地说,必须服从于企业经营者的需要。同时工资集体协商是一项复杂和细致的系统工程,但在现实中基础工会干部绝大多数是兼职,根本没有时间去开展调查研究,基层工会缺乏对企业内外部经营状况的了解,信息不对称致使在协商过程中,基础工会处于弱势。

要真正扎实有效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就要向专业化、专职化迈进。目前,北京、上海、四川等省(市)相继出台了集体协商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意见办法,拨付专项资金,先后建立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在工作时间、能力素质、专业背景、实践经验等方面的优势,可有效提高工资集体协商质量与水平。所以,应有计划、有针对性、分步骤、分层次地建立集体协商指导员指导机构,逐步扩大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的人员规模。

其三、依法协商,努力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的平衡点,劳资双赢。工资集体协商的宗旨,是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沈阳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在签订过程。劳资双方就合同条款,做了数十次沟通、七次协商。矛盾主要集中在职工工资标准如何确定上,最初,工会和工人代表提出年度工资上涨15%,可企业方代表最多接受上涨8%。经多次与职工和企业方代表座谈,最终拿出了年度工资上涨10%,这个劳资双方都接受的方案。使该合同既维护员工利益,调动了员工积极性;也考虑了企业承受能力和发展需要,维护企业经营者利益;构建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达到了职工受益、资方满意、政府放心。浙江临安高虹镇节能灯行业自2009年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以来,127家企业没有发生一起因工价、“跳槽”问题引发的劳资纠纷,员工工资与企业效益也稳步上升,实现了劳资双赢。

工资集体协商并不是要以牺牲资方的正当利益或者侵资方的合法权益为代价,相反,工资集体协商通过集体沟通、协商,能够增进劳资双方的理解,预防劳资冲突,解决劳资争议,并使劳资双方在“需要”和“可能”之间寻找到一个最佳的契合点,将双方的利益紧紧地凝聚在一起,而不是两败俱伤,从而实现共商、共心、共赢,我国工资集体协商的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点。笔者在此发一此言,所盼的是天下老板要以“敬天爱人”的胸怀看待工资集体协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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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林步山人点评:

工资集体协商是在天朝治理下的一个变种,是在否定职工自治能力基础上的一种变通办法。行业协会的垄断地位,乃至工会的形同虚设,以假定职工不能治理,从而为政府干预提供了一个口实。本来应有职工自治组织干的事情,却整这么一个东西出来,也算是特色了。文章本身写得较为客观明晰,且予以大爱,值得肯定。问好!

文章评论共[2]个
林步山人-评论

曾了解到本地某行业协会擅自下达文件,确定其行业职工工资标准,并将其文件抄送政府。老实说,已然不再相信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能够给职工带来真实的福利了。at:2012年04月09日 晚上7:15

绍庆-评论

早上来欣赏朋友佳作,祝朋友天天有个好心情,妙笔生花,佳作连连。(:012)(:012)(:012)(:012)at:2012年04月10日 清晨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