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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爱》观后感泪痕若

发表于-2012年04月14日 晚上10:30评论-1条

终于可以不用熬夜看《北爱》了。这几天都是晚上看到1点多才睡觉,昨晚还看到两点多,什么都不洗就倒头睡觉。熬夜的后果就是眼睛疲劳。终于看完了这个结局有些让人抓狂的电视剧。导演也真是的,哪怕是最后沈冰的手动一下作为结束也好,却让时间定格在那样悲惨的画面里,导演也太残忍了,就这么“杀死”了沈冰,留给观众的只是无限的惆怅。留言里很多人都骂导演是疯子,难怪自己起名为疯子,给这残酷的现实多一些温暖不好吗?还是导演故意在给观众心底造成一种震撼?公司夺回来了,杨子曦吴狄看着也有复合的苗头,小猛自首了,“小三”林夏在和“大药瓶子”老婆聊后,发短信给邵华阳提分手,似乎一切都在预示着冬去春来,预示着沈冰的醒来这样一个完美结局……可是。或许,缺憾也是一种美丽,也许,这种美丽作为电影的结局更合适。作为电视剧的结局,难免让观众难以接受。《北爱》是生活剧,不是战争片,战争片能以人物的死亡升华人物的灵魂,或者说呢,没有死亡显得太假。沈冰的死亡在我认为实在有些“冤枉”,或者说呢,莫名其妙。我只能说这个结局导演有些弄巧成拙了……一部堪称完美的电视剧,却因为这个糟糕的结局而在观众心目中大打折扣。

《北爱》讲述的是几个年轻人在北京拼搏奋斗,以及他们的爱情故事。程锋,一个典型的富二代,之前一直都过着花天酒地纸醉金迷的生活。直到遇到了好兄弟石小猛的女朋友沈冰。这样一份纠结的爱情,才真正改变了人生轨迹,或者说呢,真正提高了他的人生价值。他明知道朋友妻不可欺,却坦言爱一个人不受理智的控制。程爸知道了真相后,瞒着程锋和小猛做了一笔交易,要他放弃沈冰,大德的来年广告单就给他,而且许诺大德高管的职位给他……

石小猛,一个山里出来的孩子,在北京打拼,却受到老板胡氏一再欺骗要挟:石小猛买房叫了定金五万,首付还需八万,原本计划拿到的奖金刚好八万,小猛却因救人,而将广告策划书弄丢了(后来补上,还是成功了,本来可以拿到奖金的)胡氏因为知道了小猛和大德公司的程锋程公子是铁哥们,而且知道了程锋也喜欢沈冰,故意不给石小猛奖金,以他急需的八万元作为要挟,要小猛拿下大德公司来年的广告订单,并许诺一旦签下,即给他20万元的奖金。迫于现实的压力,小猛只能去求程锋。可程爸不同意,说不能“走后门”,要经过股东大会来决定。小猛由于急需这笔钱而不停地催程锋,小猛无意中偷听了胡氏和秘书的谈话,知道了真相,知道了原来程锋也喜欢沈冰,程锋由于前晚喝醉了,大清早就被小猛叫出来质问,由于头脑不清醒,而自己求小猛放弃沈冰,结果两个兄弟闹掰了,事后程锋后悔莫及,老爸又迟迟不肯将广告给胡氏,只好瞒着程爸,用程爸的笔迹,签下了广告合同给胡氏……

程爸知道了事情的真相,才有了前面所说的交易,面包和爱情,迫于残酷现实的压力,小猛选择了后者,也即意味着选择了堕落,随即对老板胡氏的报复,对程爸的报复……最终沦为富有的穷人——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钱。套用一句话:这世间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别离,也不是天各一方,而是我就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同理,这世间最穷的不是身无分文,也不是一无所有,而是你有很多的钱,你却感觉自己一无所有!也许对于小猛来说,沈冰就是他的全世界,而他却用整个世界换取了一栋别墅,一辆跑车,一点存款,一些股票……

由一个见义勇为的热血青年,一个靠自己的双手在北京辛勤奋斗,并且想扎根北京的有为青年,最终沦为社会的罪犯。笔者试问,谁之过?是社会,是这物欲横流的社会!是卑鄙无耻的胡氏,是认为什么都可以交易的程爸,是阴谋篡位的梁叔……是生活逼出来的!

程锋,因为爱情而拯救,小猛,因为面包而堕落。这就是《北爱》的主轴,最主要的两个关键词:面包与爱情,当人们面对选择的时候,这两者似乎成了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谁能守得住生活最初的美好,谁就不会在这物欲横流的世界里迷失了自己,像剧中的小猛一个人住着别墅,却连一个朋友都没有!

“想当初我是那么的渴望开宝马住别墅,那种渴望强烈到我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去追求,可现在,当我真正拥有这一切的时候,那些所有我曾经假想过的快乐感和满足感全都不见了,我到现在才发现,如果没有人跟我分享这一切,那我拥有这些有什么用,所以说我现在只能不停地努力工作去填补我心里那份可怕的空虚。”也许这正应验了那句话:什么都有了,却唯独没有幸福。也许这也是这物欲横流社会的通病?

“梦想,可以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杨子曦因为吴狄满足不了她物质上的奢求,而选择和后者分手,找了个大款“亚健康”。而大款只是拿她当小姐一样养着。为了梦想中的花店,杨子曦只能忍气吞声、低三下气,到最后花店是拿到了,可是被亚健康的一顿抢白、挨打,她还是自己砸掉了花店,亲手毁掉了自己的"梦想"。因为那梦想是用自己的人格、自尊心换回来的!那不是“自己亲手创造”的,那梦想永远只能是自己一道不可愈合的伤疤!同理,石小猛到最后似乎也实现了梦想,住别墅开跑车。可是那时以失去沈冰为代价的!他快乐吗?到最后还不是幡然悔悟投案自首?

忽然想到了前几天摘抄下的一段文字:他得天独厚,勇敢沉着,又有着凯撒般的智谋,可惜他所受的教育未能培养出崇高的思想和高尚的品德,一个人缺了这两样,无论从事哪一行,都不可能有所建树。这是巴尔扎克《搅水女人》用来形容菲利普的。虽然过去了两个世纪之久,我想它依然是一条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无论世道怎么变,守住了“崇高的思想和高尚的品德”我们的心灵将始终是平静的、安详的、快乐的!而活着,又有什么比平静比快乐更重要的呢?

像那谁说的:工作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在我看来,只要是靠自己的双手自食其力的人都值得尊重。就像杨子曦傍大款如何的风光却又如何的让人不齿,石小猛后来的开跑车住别墅,同样令人觉得可怜。相反,倒是砸掉花店后的杨子曦在饭店打工,“用自己的双手自食其力”到让人更觉得踏实。像程锋说的“以前老觉得她在天上飞呀飞的,现在总算在地上了”。石小猛和沈冰住平房,挤公交的日子才是最温馨的,以前的那个石小猛才是“值得尊重”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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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静月清荷点评:

有些事情,是可以遗忘的;
有些事情,是可以纪念的;
有些事情,能够心甘情愿;
些事情,一直是无能为力的。
关于北爱,关于北京,她承载了太多人的希望,失望和种种其他,但是她只是一座城市而已,不管她曾经如何,现在如何,不管她被称为什么名字,她始终在那,一直存在着.....

静月清荷点评:

很不错的观后感,能够引发人共鸣。好文,欣赏并推荐阅读。

文章评论共[1]个
一竹小哥-评论

很不错,和我得和观点一样!赞许at:2012年04月15日 中午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