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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追潮不可取想得开

发表于-2012年04月21日 下午3:20评论-11条

何为潮流?潮流就是社会流行趋势的动向,时时变化,月月更新,所以它没有一个特殊的定义。它先是由个人的喜欢慢慢使更多人喜爱接受,由小众化转变为大众化这样的一个过程。潮流是新生事物的发展过程,它的主体群是年轻人。年轻人引导潮流,所以在年轻人身上可以看到潮流的体现。 

正因为潮流是一种趋势,所以它没有一个固定的产品。它可以随社会的发展,时间的变化而转变。它可以是一个新出厂的帽子,一条漂亮的围巾,一套韩版的衣裳;或是一双亮丽的皮鞋,或是个美丽的发型。或者说是一个特别的打扮与个性发挥,还或者说它是新房装修的设计等。它可以是电子产品,纺织品,工艺品,艺术品。它可以是成衣,钟表,玩具,游戏,电子,轻工业产品等。任何一样东西,一个产品都有可能成为潮流。也就是说在社会,在市场,或是在身边岀售率高卖相好的流行的货物,它的需求像潮水般的汹涌流动,吸引大量潮人的加入行例,这就是潮流。

潮流产品主要针对15一35岁时尚年轻群体,它的价格往往会不便宜。商家把创新的产品通过电视,电脑或是产品推销会等各种渠道打出广告,推向世人。若产品的功能指数等都符合消费者实用需求,那么成功后就很可能会形成潮流导致潮人疯狂抢购。潮人是对社会新事物密切关注,跟风、抢购、引导的特殊人群,它是潮流趋势动向的幕后推手。

如今,国泰民安,繁荣昌盛。世人爱幕虚荣,自古已有,但这是人性弱点。每个人的兴趣爱好不同,思维思想不同,每个人都想更好的享受生活。若是在自己的经济条件允许下,追求潮流看似时尚,本是无可厚非。但是对于经济能力差或是根本没能力的人来说,若一味的盲目追潮满足心里欲望与虚荣,那么他(她)所付出的代价往往是无法估量。

有些男孩儿可能会因此去行窃,抢劫,绑架,杀人,贩卖人体器官等,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还有些女孩子,依赖有自身资源,就在自身打主意。比如出卖chu夜啦,做别人小三啦,加入坐台小姐的行例啦!是什么力量让他们有如此的勇气,以身试法?是什么力量让她们自甘堕落,道德伦丧?其实很简单,他(她)们之所以这样做的目地,只是为了弄到钱,买社会的潮流品。然而殊不知,他(她)们此行是拿青春赌明天。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她)们最终会自食其果。难道说,这不值得我们深思与反醒吗?他(她)们这不是一种无知与悲哀吗?

最近几年手机刮起了智能风,其中以谷歌公司推出的安卓系统的手机和苹果公司的苹果手机最为走俏。由其是苹果手机的热卖,引起了一种潮流。苹果手机定价高昂,适应人群为富家子弟或老板。因为它是有钱人的奢侈品,它就是权力与能力的象征。然而,很多工薪族或学生果粉。为了这种低调的奢华,为了挤入富人的圈子;为了炫耀,为了虚荣,不惜以任何代价换取苹果手机。他们这种行为说好听是潮流,说难听就是傻。终有一天会为后悔,因为我们伤不起。

在2011年4月,湖南郴州某校17岁的中学生王某。通过网络联系黑中介,签条约卖右肾,只是为了赶潮流买一部苹果手机和电脑。手术后王某因身体越来越差,去医院检查后为肾功能不全导致,把健康的自己一夜间变成了严重的三级伤残。家人知此事后果断报警,如今参与的五人均已被起诉,法院正在审理。虽然说不法分子终究将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自已的身体是宝贵的,是无法比拟的,是用金钱,权欲,虚荣等不能交换的。后来,王某虽然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苹果手机和电脑,完全的满足的自已的私欲与虚荣心。我相信他一定很不快乐,他一定也很后悔,只是如今他悔之晚矣。

也许有人说这可能性是炒作,是一种苦肉计的运用。然而,若真是如此,试问?谁来为他的肾买单?谁能还他一个健康的身体?谁能弥补他受伤的心灵?若是换了你,你会用这样残忍的手段来出名吗?你会用这种自残的方式损害健康吗?所以说,盲目追潮害人害已,追潮之举不可取。

2012。4。21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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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四大名捕点评:

从不同角度充分论证盲目追潮害人害己,对于青少年来说,很有教育意义。

文章评论共[11]个
四大名捕-评论

再来欣赏佳作!at:2012年04月21日 下午3:46

疯子王老五111-评论

今流行胖子,我狠揍了自己的腮帮子,明天流行瘦子,我没辙了。哈哈。拜读,问好朋友。(:012)at:2012年04月21日 下午6:44

四大名捕-回复吃点大黄啊!呵呵。 at:2012年04月28日 上午10:47

沫雅轩-评论

“盲目追潮害人害已,追潮之举不可取”。,这句、、型似矛盾,前面是“盲目追潮害人害已“肯定语句没错,后边”追潮之举不可取”阐述与原文之意有些矛盾,“潮”是一时兴起的事或物对吧?并非所有的追潮都非明智之举,“雷锋精神”也曾“潮”过,这对于大千世界无疑是一件美好的事。。后边那句开头或许加个“盲目”会更准确,或者整句另作修改。。以上仅个人观点,冒犯之处敬请谅解!at:2012年04月21日 晚上7:06

想得开-回复你不这么说,我还真没想到,多谢指点。我尾句修改为:所以说,盲目追潮不可取。可否? at:2012年04月21日 晚上8:12

沫雅轩-回复嗯。可以的。 at:2012年04月23日 上午10:25

伊楠儿-评论

提得好,欣赏与学习。at:2012年04月21日 晚上10:06

荒野一夫-评论

社会现象折射社会价值趋向。不错的警示。拜读。at:2012年04月21日 晚上11:45

郑佳仪-评论

(:012)(:012)欣赏问好!!!(:012)at:2012年04月22日 凌晨1:23

绍庆-评论

再来欣赏佳作,上午好!(:012)(:012)(:012)at:2012年04月22日 早上9:18

花前月下客-评论

拜读,学习,问好!(:009)(:009)at:2012年04月23日 清晨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