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是一条长河,而记忆就是那潺潺的河水,至于河水将要流向何方这并不重要,因为我们都知道这只是一个干涸的过程......
逢五月了,不知家乡的那些花卉可都已经凋零?忆起来,从我步入城市的那刻起,我就没有嗅到过那种自然的花香,没有“欣赏”过蜂追蝶舞的画面,这是我原本以为我再也不会考虑到的问题,可是偏偏在这个时刻又想了起来。
炎夏已经爬过了四月的尾巴,那些永远飞不到城市的蜻蜓即将到来,不知我们家乡那边可还有一群孩子顶着烈日的炙烤,在某个邂逅的午后轻轻的踱步,然后瞬间出手,在捉住那只发呆的蜻蜓后,再释放出沉憋在胸腔里的快乐。
我们的组,我的家乡,王屋!那块贫瘠的土地,却也孕育出了几代人的生命,到了我这一代是最繁荣的一代,也是最后一代。而不久的将来,它即将被人遗忘,是我抛弃了它,是我放弃那个承载了我整整十几年笑声的地方。一切都是注定吧,注定青草不该只是高过膝盖的距离,注定狗吠声将在黎明之后从此作歇,注定我的躯壳不是被埋在这块土地了......
那一年!我不是在这块土地出生。我不知道我以什么样的姿势坠落入尘世间。我不懂我来到这个世界是为什么?但是我是知道出生的那一刻一定是呀呀大哭,可是!那哭声中的委屈我永远不会懂,
第二年!很不幸第一年我只过了十三天..分..秒。那时不用猜就可以知道我肯定是躲在母亲的怀抱中授乳,人世间最幸福那刻,可是我不但意识不到,而且永远还不清,
第三年!据说我是坐在一个木盆中,玩着仅有的玩具,牙刷!至今那个烘漆木盆仍在,只是烘漆逐褪,渐而有了腐烂的迹象,
第四年!我大概是又黑又瘦吧,脚步依然有点蹒跚不稳;已经具备了最基本的理解能力,我是否在幻想在有一个玩伴,我是否希望有人会抱抱我,
第五年!最晦涩难堪的岁月,一切的记忆应该都是从这一刻开始,开始懂得会痛,痛的难忘,而且不止在身体上,
第六年!我可能是一个懂得牧牛的孩子,牵着大黄牛的缰绳,被它拖得满田野中跑,
第七年!是一个纯情的年头,在我倔强的要求下,在一个算是“下乡知青”手中照了人生中的第一张黑白照片,唯一可惜的是,唯一能诠释我那只有黑色和白色的童年的照片不知遗落到了哪里,
第八年!我应该已经读书了,背着妈妈为我做的格子书包,跟在大姐,二姐的后面上学,
第九年!我在读一年级,我很清楚这点,使我更加相信,无论是对的时间,还是错的时间,我都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就像某人说的那样,永远都是某些事在改变某个人,而不是某个人改变了某些事,从此我的启蒙点画上了一个悲剧,我至今仍然记得他,曾几何时被我尊称的“杨老师”,
第十年!用许三多的话来讲,就是过的“油以意”,出生是一个应该庆幸的事,可我为什么那么不容易出生而就那么出生了呢?唉!好在我十岁过了人生中的第一个生日,也是迄今为止的第一个生日吧,
第十一年!沿着上学的那条河捉螃蟹,这就是生活最大的乐趣,
第十二年!跟在父母家人的后面,起早摸晚的去割稻,插秧,
第十三年!生活的意义与乐趣仅此,千篇一律,只是懂了原来家庭中的战争一直存在,越演越烈,我却到现在才发现它的严重性而已,
第十四年!与大峰同学同班了,生命中出现了第一个比较有意义的友谊,开始喜欢上了胡侃的滋味,
第十五年!应该是与十四岁交际之年,没有原因,没有结果,没有理由,没有话语,遇见了让我羁绊一生的人,黑白的人生也开始从这个时候开出了一段段色彩,
第十六岁!最有信心的念头,却败在了几个老师的手中,尤其是那个数学老师,对于他谈不上恨,讨厌之类的,因为他是一个没有气场且喜欢拿着“一根鸡毛”当令箭的人,他是麻木的,是教书教的,是中国所谓的教育给的,使他失去了作为一个老师最基本的东西,当然不止是他一个,如果我能再一次在他“手下”读书,我一定说到他失去他所自以为是的全部信心为止,
第十七岁!继十六岁的后半季,辗转来到上海读书,没想到爱的年纪来的是那么的来不及准备,我很肯定的说是她喜欢我,她!白皙的皮肤,明媚的眸子,干净的笑容,带着一副钛金拉丝的小巧眼镜,扎着一个马尾辫,充满了一个少女应有的气息。她应该是喜欢我写的字,流畅,优雅。她应该是喜欢我写的文章,蓬勃,有力量。我!我对她什么都没有过,因为她很强,无论哪个方面,都强到我无法比拟的境地,
第十八岁!我离开那个地方,没有离别,没有准备,最后一次看到她时,披肩的头发,一身运动装,她应该没有带眼镜,可是那双眸子的清澈我永远无法忘记,也是我唯一没有忘记的,
第十九岁!再次回来我初中,那里犹如一潭死水,一群被逼得已经麻木了的知识巨人让我无法苟同,糜烂气息像是一座颓圮的城垣囚禁着我,我知道我所有的准备全部失败了,
第二十岁!我彻底喜欢上了她,但是已经没有了初衷,没有了幻想,没有追溯的意义,
第二十一岁!因为爱她,我已伤痕累累,眸子中已经不止是沉淀了只有黑白色彩的人生了,我抛弃了我一切觉得可以抛弃的东西,空留我不停的在叹息自己,我到底是孑然一身了,还是从此囚禁了自己,
第二十二岁!
我期望可以看到一种琉璃的色彩,一个断线的纸鸢,一抹悸动的色彩,然后再做一个完整的美梦。
二十二年的时光!不过只是上演了一出折子戏,聚聚散散,多多少少,又有谁会铭记!
梦别了二十二年,我依然没有找到生存意义,觉得自己是一个苦行僧,我不知道我要去哪里?也许是去寻找那棵菩提树,然后涅槃成佛。也许是在寻找佛前遗落到凡尘的青灯,然后还她一生清明。也许我就是一个渡不过苦海的和尚而已。
......
我曾有梦!
我记得那天我走在田野上,试图逢着一位丁香一样的姑娘,彳亍在雨中,然后我扔掉手中的油纸伞,缓缓的走向田野中心。这是一架德国的“波森道弗bosendorfer”钢琴,我轻轻的按动着只有黑白色的琴键,然后闭上眼睛,静静的聆听着手中跳动的音符与雨水怕打在钢琴身上的声音,幻想着是否能交织出一种可以刹那永恒的旋律。
久久,久久......曲闭!姑娘的身影渐渐的迷糊了在我视线中。我看着,我缄默的笑了,然后抡起手中的大锤子狠狠的砸烂了这架钢琴,我再纵情的倒在那堆废墟中呢喃,干梦一场。
醒来时!天色已晚,天边有一抹血红,呈弯弓状,我突然发现我的眼睛明亮了,并且手中还多了一颗水蓝色的宝石,回旋着八面玲珑,奇异之极,我不禁开心的笑了。
“哞...”我看到一头黄色卷毛的小牛在吃草,于是我走了过去,从口袋中拿出一把刀架在它的脖子威胁它,要它带我去找那个姑娘,可是它说不行,它说那个姑娘住在很远的地方,好像在什么“沃斯托克”的湖岸。他还说那个姑娘很会跳舞,会跳一种来自巴洛克的圆舞曲。他还说要我一种向着东方走就可以找到她。
于是我走了!应该是去寻那个姑娘,行遍千山万水,来到了一座古堡前,我听到了钢琴声,并且还有一个女子在唱歌,是那么的熟悉,于是我毅然走了进去。刚一进古堡,一个身穿爵士服的男子向我走来,道:“welcome to william castle”。
我心中揣度,并且有种凉飕飕的感觉,恍惚间,我又一次见到那个女子,她穿着中世纪的贵族服饰,是那么的优雅,那么完美,坐在一架钢琴前。
“我喜欢她”我就这么毫无忌惮的和那个身穿爵士服的男子说了这句话。
男子不知何时手中多了一个波尔多酒杯,里面盛着一种鲜红的液体,优雅的看着我,眼神中充满了迷离的色彩,渐渐的,一对獠牙从他的嘴唇中钻了出来。
我没有丝毫的害怕,我赶紧跑到了那个坐在钢琴边的女子身旁,拉着她的手就跑,跑出了古堡,一直跑,跑回了那个田野.....
我没有看她,闭着眼睛感受着,听着,笑着,我要再用三秒的时间幻想一次,然后紧紧的抱着她。
第一秒,一缕发丝飘到了我的耳际,有股芬芳的气息使我迷醉,我听到跫音越来越急促,田野上的黄色卷毛小牛在哞哞直叫,
第二秒,我轻挑起她一只纤细的小手,放在嘴边轻轻的吸允着,我感觉到天边的血色更红了,宛如是一朵滴血的玫瑰,
第三秒,我睁开了双眼,同时我感觉到了有两颗尖细獠牙就从我喉咙里穿了过去,
一直紧紧攥着手中的水色的宝石掉了,发出了冶艳的色彩......
-全文完-
▷ 进入戴家三少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