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精神灾难面前,我们应该有一颗圣母的心,同情并拯救,如此,才是本爱。
――题记
音乐强劲地敲击着耳膜,头顶的旋灯于明灭间在身上洒下一个个不真实的蓝色光圈。我手里拿着一杯鲜橙汁,身体随着音乐不停地摇摆,眼神从疯狂的人群中掠过,终于定在那个领舞的dj身上。
他穿着一身乌黑锃亮的皮衣,身体显得颀长而有力,及肩的长发在甩动中散发出一种狂放。他的手不时在空中伸展,细长的手指闪着荧荧的光辉,身体随韵律飞旋、静弛。他的嗓音不似一般dj那样高亢尖利,而是低沉富有磁性,惹得台下一帮舞动的人们尖声高叫,如痴如醉。
我是来这里发泄的。相恋多年的男友终于负心而去,我的心中一片荫翳。好友说:去d厅吧,那里不会有痛苦。我听了她的话,一个人来到陌生的d厅,来找片刻的麻醉与逃避。
我坐在吧台前一杯接一杯地喝着橙汁。我不会这种歇斯底理的狂热,我只是想让情感在这喧闹的震撼中得到暂时的休憩。我一边喝,一边小声地叨咕:阿门,阿门。这是我的一个小把戏。每次当我想要得到一样东西时,我都会小声地叨咕这句话。通常是很灵验的。
当我第六次叨咕着阿门时,我听见身旁有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美眉,不请我喝一杯吗?”我扭转了脸,是他!那个dj!
我有一霎那的慌乱,低下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是的,我并不善于和不相识的男人搭讪,我不是属于这种地方的,我只是这里的过客。
他见我不理,也不生气。一个人斜倚在吧台边,要了杯红酒,慢慢地抿着。我用眼角偷偷地瞟着他,发现他在用眼睛盯着我的侧影,嘴角漾满笑意。我的心里一动,说不清是什么滋味。被男人关注总归不是件坏事,何况是这样一个高大俊朗的男人。
不时有他熟识的人向他问好,他漫不经心地应着,眼睛却一直没有离开我。他在我身畔的高脚椅坐下,摇着酒杯,很认真地说:“美眉,你不适合这里,喝完这杯,我带你离开这里。”
我扬起脸,挑衅地看着他,“你怎么能断定我不适合这里,我就喜欢这里。”
这是一双怎样沉郁如湖水的眸子呵,在高高的眉峰下,让人有种一沉到底的欲望。我有些诧异,这么不羁的人,怎么会有这样的一双眸子呢?
他温和地笑了笑,舞台上的激扬荡然无存,倒象个邻家哥哥般让我安心。他领了我的手,穿越迷乱的人群,向出口走去。
夜,给了我足够的勇气。我第一次与一个仅有一面之缘的男人如此亲近。我们就坐在d厅外广场的台阶上,我向他倾诉了失恋的痛苦,言及痛处,泪如飞雨。他就那么怜惜地握着我的手,静静地听我诉说。这是一个充满温情又不拘的夜晚,是相互探求理解、寻找温柔的夜晚。
秋风沁凉,他细心地环着我的肩膀,问我是否有些冷。我摇头,倾吐了心中的壁垒,有些倦了,倒是真的。
我摩挲他手腕上的佛珠,圆润温香。
“这是什么做的,这么香?”
“是一个朋友从西藏带给我的。她没有回来,死于雪崩。”
晓雾溶溶漾漾围绕在身旁,我们都觉得有些凄惶。相同的际遇,让我们有种亦真亦幻的迷离。我有些明晰了他沉郁的眸子里深藏的故事。其实不必细问,如他不过分追问我的故事一样。
分手时,我们互留了电话号码,象多年相交的朋友那样挥手再见。
当太阳第二天升起,我又来往于车海人流。想起昨夜的际遇,有些幻灭与后怕。我不需要迷人的童话,也不想获取道德上的自娱。
于是,我决定忘了那个夜晚,忘了那个人。
他的电话总是不期而至,话语不多,总有一种隐忍与无序。我应付,胡乱地作答,说着连我自己也无法相信的话。他总是说:“美眉,我很难过,来看看我”。过了一会,又兀自说:“美眉,你以后不能到嘈杂的d厅来,你太纯洁。”
我总是以各种借口逃避与他的再次见面。他也总是犹疑地提出见面再否定见面。
如果不是他朋友的出现,我会最终忘了这个人,这段往事。他带给我的是一封遗书和遗珠。
他死了。上吊。最惨烈的方式。
遗书很简单:美眉,我走了,太累了。别难过,答应我。
遗珠,是那串馨香的西藏佛珠。
三年后,我走在秋的街头。我才明白,他一直活得有多痛苦,痛苦的源头是个不敢张扬的名字:抑郁。
三年前,没有人明白抑郁是什么,人们只当它是无病呻吟,没事找事。人们不知道,身患抑郁的人每日如炼狱般地生活,如刀刀过身一样苦痛。
他曾把我当作可以依赖的对象,希望我能帮助他。是的,我本可以拯救他,让他从噩梦中醒来,从泥沼中走出,但我的狭隘与自私害了我,更害了他。
人啊,为什么总是在失去后才会明白?
我不知道他会魂归何处。但我想,他是那样热爱舞蹈,就让他循着光的步履,漫舞云端吧。
本文已被编辑[烟雨琳静]于2005-10-4 1:27:4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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