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把自己心爱的玩具借给了出去我不会期望归还,因为那是已出之物,如果她不主动归还我又有什么能力追讨?
同样,承诺也是一样的。 当你爱的人给你说:“我不爱你了。”你为什么还要流着泪问她: “你说过永远爱我的,你说过的。”
两个人之间的承诺,若一方无法信守,那便没有了意义,是她办不到,不是她忘了,用不着你去提醒他一次。
当一个人要离开你,也无谓再提醒她: “你说过不会离开我的。” 她说过又怎样? 她对你说的时候,你不肯相信。她要走的时候,你却要追讨?
就把承诺当成爱情的一部分吧。
我们曾真心许诺为一个人做到一些事,但明天的世界,不在我控制之内。 做得到,我会快乐。做不到,我会忧伤,我会的。我也会学习,不去追讨。
有过承诺的爱,总比未有过承诺的爱凄美。一旦要去追讨,承诺已变得太遥远。
本文已被编辑[恋尘叶子]于2006-3-31 20:43:40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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