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人朗英,字仁宝,擅笔记小品,曾作一文,名“三笑事”。言嘉靖年间,某地发生了三件可笑之事。为,某稳婆(接生婆)替人接生的时候,自己生子于产家;某医士替人治病时候,自己死于病家;某捕官夜里遇盗,一时害怕,口称爷爷。于是有好事者作打油诗曰:稳婆生子接生处,医士医人死病家,更有一般可笑者,捕官被盗称爷爷。
是妇人都会生子,稳婆兼妇人及稳婆于一身,二者相重,生子于产家,自然也;是人都会寿终,医士兼人与医人为一身,二者相重,死于病家,自然也;威风者,官服,非着官服之人也,是故捕官日起着官服则威风,夜寝去官服便畏盗,自然也。
三事兼属自然,实不足笑,朗英差矣,若然,则天下笑事可有穷乎?
人,有贪欲之心,汝复授之无制约之特权,二者相重,滋生出贪官,自然也;再者,为官之责在维法,贪官贪财必违法,二者相重,则维法时又违法,自然也;三者,贪官在位则人近,去位则人远,自然也,缘人所近者乃其位,非其人也。
是故蛰舍居士诗曰:笑事频频演不完,为官切记莫装蒜,哪天来到阎王前,老帐新帐一起算。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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