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缘分天空可爱芳芳

发表于-2006年05月29日 晚上10:13评论-2条

无来由地,我拒绝再说缘分,本能的感觉是,俗。好象两个相处已久的男女恋人,分手的时候最常说的就是,缘分已尽。很牵强,其实,爱了,恨了,缠绵了,背弃了,真的就是一个缘字可以了得?!

其实很多事情还是可以自己把握,譬如,一次偶遇,它可以续写一段或美丽或凄婉的爱情故事,也可以擦肩而过,在你的情感历程中压根不会掀起丝毫涟漪。然而有时候,往往就是一个暧昧的眼神,或是有意味的笑容,一句蕴涵俏皮的双关语都可能会成为一种潜藏诱惑的暗示。年轻的男生女生,又有多少抵得了这种诱惑的?于是乎,一切的一切就顺利成章地开始了。可怕的是,有时候这种诱惑偏偏是有杀伤力的,是一种盅惑,那么你不得不独饮那杯自酿的苦酒。想着缘分,我突然轻笑起来,冷眼旁观“说好明天就分手”的网络情缘,甚至面对网络上如杂草疯狂滋蔓的一y*情现象,我感觉男女之间最原始的美好情感——爱情,真的已被玷污、亵渎得体无完肤了,缘分,往往就成了丑恶的遮幌。这里所谓的缘分不过是两个陌路异性为了满足原始情欲事先串联好的名目而已,所以,呵呵,还是别说缘分罢。

是的,我不喜欢谈及缘分,因为这两个字被说的太多太滥,已经失去它的原汁原味。但这并不表明缘分已不复存在,也不意味着内心就已泯灭了对爱情的信仰。我仍然相信爱情,相信有一个人正在不远处守侯着我,有着和我一样的执著和信念。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有些美好纯真的感情真的应该固守,不可轻言放弃。是的,我们可以让出整个世界,但却不可以让出一寸至真至纯的爱情原野,不管多苦多难,让我们用一生去守望。即使真的有一天,爱情成了史前笑话,我愿意做那唯一的傻瓜:)

抬头望天,我的缘分天空,分明看见,你那熟悉而会心的笑颜……

本文已被编辑[季锋]于2006-5-29 22:16:07修改过 

本文已被编辑[萧月月]于2006-5-29 22:55:03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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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萧月月
☆ 编辑点评 ☆
萧月月点评:

缘分乃天定,
但需自体悟,
悟出真见解,
成就皆太平。

文章评论共[2]个
季锋-评论

是散文
帮你转了
以后注意
  【可爱芳芳 回复】:谢谢 [2006-5-29 22:19:31]at:2006年05月29日 晚上10:16

可爱芳芳-评论

希望大家多多留言at:2006年06月03日 早上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