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生不改名,死不换姓。”可是几天前湖北宜昌却发生了一件怪事:居住在肖家岗的一位女士走进派出所,向民警提出的要求竟是改姓。尽管她反复表达了不再姓苟的愿望,户警还是以“上面没有这个规定”为由给予了拒绝。
原来,这位女士姓苟。其实,“苟”姓族人要求改姓的事屡有发生,因为这个姓带有明显屈辱的成分。据说是在五代十国时期,有一个姓敬的大臣,不知因何得罪了当朝几个重臣,而且名字也冲了皇帝石敬瑭的名讳,皇帝听了谗言十分不悦,便令其将“敬”姓改为“苟”姓,不然就要动杀戒。这位大臣无奈,只好率全族老少忍辱姓“苟”,以保全性命。
岁月流逝,今天的社会早已消灭了姓氏歧视,想姓什么就姓什么已经很寻常了。对于“苟”姓族人来说,我有姓苟的权利,也有不姓苟的权利。我们的政府应该尊重每一个人的“姓”选择,而不要用封建的、固化的观念对待他们改姓。新生婴儿的姓可以选择,年龄大了的人对姓也可以选择,什么时候改姓都可以。至于改姓可能带来的麻烦,例如档案信息、个人借贷款、社会交往等等,我认为是可以克服、可以转换的,不应该成为改姓的障碍。
愿天下每一个人都拥有一个称心的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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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风落梧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