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上小学的时候老师常常告诉我们说:“做人要与人为善,乐于帮助别人,只有当别人快乐时自己才是最快乐的。”这句话迄今为止还是作为美德不断地被人们传颂着,可是现实却让我心痛不已。
上个月我和一个同学一起到学校去领自考材料,在路上有说有笑地打着手机与其他同学联系,打完后没过两分钟就有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我们面前,车上载着两个35岁左右的中年男子,其中一个探出头来说:“两位小姐你们好,能不能告诉我们现在几点了?具体的时间,我的手机没电了。”没有防范意识的我把手机从衣兜里掏了出来,并告诉了他时间。接着他用哀求的语气说:“能不能把手机借给我用用,我是香港笔记本电脑公司的经理,来这边投资的,迷了路,而且我现在还赶着开一个非常重要的会议,求求你们帮帮忙。”没有社会经验的我把手机递给了他,他足足打了3分钟也没打完,此时他的另一个伙伴从车上走下来,打开车的后备箱拿出了两瓶矿泉水,边递给我们边说:“谢谢!谢谢!”我们没有接受,只是轻轻地说了声:“不用谢!”。然后他又对我同学说:“我想跟香港那边联系一下,能不能把你的手机也借我用一下?”接着递过一张名片来,我同学看看了看名片就把手机借给了他。他接过手机转身上车,接着车子缓缓的开动起来,我同学一看不妙就大声地喊:“把手机还给我,你这个大骗子。”可是没有用的,车子已经驶出很远了。当傻愣了半天的我回过神想记住他的车牌号时,车子已经在我的视野里消失了。
事后,我和我的同学都很郁闷,难道好人就这么难做吗?难道好人就应该有这样的回报吗?我们两个一起来到公园散心,在那里我们遇见了一个占卜的先生,他对我同学说:“西北方向的上方有颗文曲星,你最近要在西北方向破点财。”确实,我们的手机是在西北方向丢的。我想,既然丢手机是天意,那么那两个人不就是来执行天意的吗?不就是“天使”吗?既然是天意的执行者,他还会受到惩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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