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
他还在梦中叫妈妈,穿开裆裤都尿裤子的时候,小巧的个子,油头粉面,每日里最爱的是上附近小商店小酒店阿姨那里“坐台”(当然是坐柜台),饱了口福不说,也少不了眼福(准确一点是艳福)。
人不大,鬼点子不少,与他差不多大的都得叫他“小老大”,好多人夸他聪明(那个时候还没有“绝顶”),其实心里都在叫骂,“这小东西一脑子坏水”。可骂归骂,他还是挺讨人喜欢的,有事没事有人没人他都会挤在你身旁,尤其是小一点的,漂亮一点的,扑在怀里多美!美女姐姐能搂一个小孩子,又那么听话(只是偶尔凑上去要吃人肉包子),就是身上庠痒的,也不亏什么,何乐而不为?
他好吃肉,可家里还不太有钱(要是把现在的钱挪到那时能用,他就不是他了),不过还好,一年下来至少可以保证他能吃上两顿肉,过年、过生日的时候,远方亲戚都会带肉来,那是他最开心最得意的时候。可身体慢慢长大,心理慢慢有了变化。一起玩的小朋友有好几个富家孩子,难免要“比一比”,谁家的老子当官,谁家的老子大把大把地甩钱,谁家天天都能清扫出一大堆骨头(有骨头就会有肉)。小孩子谁没有自尊心哟,“别看我家房子不漂亮,可我餐餐有肉吃,不信你闻闻!!!)有一次争执不下,一个蛮孩子真是凑上前来嗅,直摇头,“没有,就是没有肉味!”他当然相信,没有吃肉哪会有肉腥。
回家以后,他第一件事就是找妈妈要肉吃。可家里就这么多家当,哪有多余的钱吃肉啊。妈妈被吵不过,扬起的棍子差一点就落下了(要真是落下了,今天的光头的头上还得多一个“光头”哟)。
一把鼻子一把泪,他一路小跑逃出家门,他就不信“男子汉”就吃不上肉。
转悠到了傍晚,他早就累了,不得已,还得回去。
不久就到了隔壁大爷家门口,忽然,他眼前一亮,几块油光光的腊肉,到底是猪肉是狗肉,那时他还分不清,但他的口水不容他细想,嗖地一声就窜进去了,爬上窗台,小手连抖都没有抖一下就把一块肉夹了下来,大概是太想吃肉了,那原始的腊肉清香到现在他都念念不忘。
拿回家,他还不敢跟大人说,扯了半天谎,也不知道他那时是怎么把爹妈忽悠过去的(大概只有小时候敢忽悠爹妈的人,长大了才能忽悠天下),那一夜,最美,连梦都上油了,早上醒来他还咬着妈妈的胳膊。
从那以后,他隔三差五就有肉吃,不过他还是比较专一的,除了隔壁大爷家,他哪都不去,幸好大爷有海外亲戚,月月都有钱来。但就是这样,也受不了,那肉尽管不长在他身上,毕竟还是应该吃到他肚里的,也不知是何方小偷,竟敢这么大胆,偷了一回又一回。但大爷毕竟是老实人,他还不想告官。
那一天,他把众乡亲叫来,“大家听着,我最近天天丢肉,谁拿了,说明白我就不报警,否则,别怪我!”
大爷一直在嚷,下面一直在指指戳戳。
“再不说你们要坐牢的。”大爷的声音至少提高了八度。
可下面还是鸦雀无声。这时候最紧张的就是那个在人缝里吓破胆张望的小家伙。
他紧张得要命,到半夜都不敢睡。但惊恐万状的他,脑袋好象还在转,因为他眼前又亮了。在他想出好点子的时候,总有一个习惯性动作,那就是拍脑袋(到最后头发拍完了,剩下光头,大家还以为真是他想要有个性主动去理的,真的不是这样),这个晚上,他的脑袋拍得最响,所以可以断定,他这辈子的得意之作、[ch*]女之作马上就要出台了。
他摸黑起床,开始完成他的想法(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创意,也不知道什么叫执行,只有想法),脑袋的作用这个时候全然发挥不了作用,完全靠他的大胆,他找了不下十根骨头,包好,他本来想再啃一下的,怕时间来不及,赶紧……
这一夜他真的兴奋得又不睡了觉。
第二天,大爷再次发难,把乡亲又召集起来,“谁又偷了我的肉,哪个小东西干的好事(好象应该叫缺德事)?”
“我一定要报警!”
“偷东西偷到我家门口了(本来就是你家门口的人)!”
这时候派出所的人来了,一看制服,他就尿裤子,不信你试试,他现在都还有这个毛病。
“谁偷大爷的肉,现在承认还来得及,不然就把你带到公安局!”大个子民警发话了,显出威严的样子,大伙儿都紧张,争先恐后地为自己洗脱,都怕引火烧身。
“我知道。”他不知道哪里来的那么大的勇气(日后闯荡估计就得益于这一次的大胆练习)。
“民警叔叔,我知道是谁偷了”。
“快告诉我,是谁?”
他吭哧…哼哧……
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他的身上。
所有的希望都围绕着他。
他成了这个圈子的中心(日后他也能成为每一个圈子的中心,那不会有假,这不是我能策划得了的)。
“是狗吃了!”
“你们看……”
大家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出,那一块地上一片狼藉,到处都是骨头。
“喔…喔……”
“喔……喔……”
原来如此,大家如梦初醒。
“不对,狗能跳那么高摘我的肉吗?”大爷不依不饶。
是呀,狗能跳多高,怎么能吃到挂在屋檐底下的肉呢?人群里又开始议论。
“是天下第一飞狗吃的!”他的声音完全变了,很自信,很坚定(从那以后他做事都很自信、很坚定)
“天下第一飞狗???”
所有的人在一片惊愕之中……
天下真有这样的东西?是这小孩子亲眼见的?他不见怎么能说出来?
那个年代,什么奇事怪事都有。
那一片人家,从那一天起,家家都不开窗,也不晒肉。
天下第一飞狗的吠叫一直响彻云霄。
编者按:
他不是别人,光头老聂是也。
他人生的第一个创意拿下了一个村(当然不是亚运村),第二个创意掘了一桶金,不信你去问他!
他还是蛮有良心的,因为丢肉的东家大爷老有所养,得到了一个幸福的晚年,养他的人就是光头老聂。所以我相信,他掘金以后就会回报社会。
他泡妞的水平堪称一绝(可要当心你身边的美女),不仅仅是因为小时候养成的习惯,更主要是因为他比较臭美,爱美的人,才能做出美的创意,才能绘出美的蓝图,才能成就发大财美死你的事业,这个不由你不信。
到底是什么点燃了他的智慧?去找几根他小时候啃过的骨头,或者摸摸他的光头,一定就能感悟得到(我就是这样悟出的)。
光头老聂还是我的朋友。
本文已被编辑[文清]于2006-12-12 23:03:18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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