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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与执法gsyky

发表于-2007年01月19日 下午4:00评论-2条

一月十九日的《今日说法》栏目播出了西安政法学院的学生方学勇遇到的一件尴尬事:西安某街道执法大队蛮横执法,将果贩子的水果弄了一地,路经此地的方学勇看到后,先是劝解,在劝解无效的情况下,拿出手机进行拍照,结果被执法人员扭送进办公室,还挨了两拳头,被删除了照片。限制人生自由长达四十多分钟。

一个是学法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结果挨打、受侮辱。诉诸媒体,人家拒不承认,说没有这回事,是方学勇恶意说谎,有意炒作。

一个是执法者,利用手中的权利,、胡作非为,为所欲为。满口的如果做得不好,可以再学习,就是不承认自己的过失,反倒说当时情况紧急,没有多想,是为了稳定。你说我打了你,拿出证据来。

目击者作的证,又有什么作用,你那是同病相怜,悻悻相惜,不足为证。

其实这种事,现实生活中建得太多了。看看吧:交警是怎样处罚过往司机的,工商局的是怎样整治市场的,乡镇府的那帮人又是怎样对待下层老百姓的,……再看看,不管什么机关,问题一出来,有哪一家是主动面对镜头,坦然承认过错的?不是装聋作哑,就是推诿扯皮,更有甚者还要东躲西藏,拒绝采访,抑或上告上级,打击报复、压制记者。经管你是无冕之王,你又奈何我何?老子是老爷,你是仆人,你监督我,休想!《西部商报》的那个记者就因为如实报道了某地给教师酒、面登顶工资的事,而遭打击,登报道歉的吗?我们有时为发而悲哀!

再看看那些东窗事发的贪官污吏,在忏悔时,哪个不是两句话:世界观没有改造好,后到了资产阶级拜金主义的侵蚀;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不懂法律。真得不懂法吗?先不说现在的中小学生都在学法,大学里也有法制课,但就每年单位的普法考试、县里的司法考试、上面摊派下来的《××普法知识讲座》,就够受用的了。那上面常用的法律都有。说不懂法,其实只是一个借口。既然你不懂法,你大会小会讲的是什么法,又是怎样要求别人的?轮到你了,你又不懂法了,说得过去吗?再说了,现在当官的,哪个不是大学学历,哪个没有进过党校?学的知识都就饭吃了!闲暇的时候只顾吃喝嫖赌了!我们还要问的是:资本主义国家里德法为什么就执行得那么好,为什么资本主义国家里的官吏大都那么廉洁?难道他们进行过共产主义人生观、价值观、理想、信念教育? 我们认为:一个父母官做得怎么样,不在于社会制度,最关键的还是自己的约束力和贞操观、权力观。古代不也出了很多清官廉吏 吗?

我们国家现在提倡依法治国,各地的大红标语铺天盖地,随处可见。中央的法律文件年年出台,多达上千种。可是又有多达威力?该干什么的还在干什么,不该干什么的也在偷偷的干。杀人放火的、偷鸡摸狗的、贪污盗窃的、行贿受贿的、以权谋私的、吃喝嫖赌的、贩卖人口的、制黄贩黄的、造毒吸毒的、非法传销的,……法律只能治普通老实老百姓,却治不了手握权利的官、溜须拍马者、有钱的阔佬。

有位哲学家曾经说过:“失去监督的权利,导致腐败。”我们说,我们国家现在缺少的不是法律,而是对权力的有效监督。靠人大、政协、纪检、群众组织?不行。因为他们都是被领导者,是下级组织,一句话说不好,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被开涮了。靠谁?靠老百姓。要把监督的权力交给老百姓,年度考核也要交给老百姓。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遏制不良行政行为的发生,才能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系,才能心中有人民,才能站在老百姓的角度思考问题、解决问题。

学法是为了用法,用法是为了执法。但愿我们的生活中处处充满法,人人都懂法、用法。让这个社会充满温馨、和谐。

本文已被编辑[“逝者如斯”]于2007-1-19 21:01:11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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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逝者如斯”点评:

法制社会才有公平可言。

文章评论共[2]个
“逝者如斯”-评论

注意排版。at:2007年01月19日 晚上9:06

意趣-评论

支持!
  群众的监督是法律实施的基础,为那些较真的人们鼓掌!at:2007年01月20日 晚上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