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作家的尴尬飞舞清影

发表于-2007年02月26日 下午5:33评论-3条

作家是神圣的,一位哲人说作家将拯救人类的灵魂,可见写作是多么崇高的事。我从小就立志当一名作家,为实现理想,我点灯熬油,拼命写作,五年时间就在全国媒体发表作品几十万字,应该说表现出了一定的文学才华,对此我颇为自豪。于是我想,该加入作家协会了,作家入作协,那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我甚至觉得作家不入作协就不能叫作家,作协与作家一样,是崇高的和神圣的。

那天,我来到作协办公室。接待我的是位女同志,我向她说明来意。奇怪的是,这位女同志只抬了抬眼皮,既不问我是哪里人,也不问发表过什么作品,而是随手拿出两张表格,让我回家填,填完交回来。我心想,这入作协就这么简单吗?是不是谁想入都能入?情绪一下变得低沉起来,拿着表格闷闷不乐地往外走。刚到楼下,就听身后楼梯里传来噔噔噔急促奔跑的脚步声,是那位女同志追下来了。她忽哧忽哧地喘着粗气,大声跟我说:“下周交表时别忘了带三百块钱,交入会费!”我真是尴尬极了,女同志走后,手里的表格扔还是不扔我犹豫了半天。

作家得有作品,我五年时间发表杂文四百多篇,于是想把这些杂文结集成书。有了书,说明我有了成果,它既是荣誉,也是成功的标志,这是让人非常快慰的事。

后来一打听,出书得自己掏钱到出版社买书号,自己联系印刷厂印刷,最后自己卖,从头到尾全得靠自己。以前出书是出版社给作者稿酬,现在不是了,现在作者得给出版社钱。那也得出啊,一个作家总得有书才能称得上是作家,于是咬咬牙,花一万元钱出了一本,印了三千册。我还是乐观的,我想自己是知名作家,书不会难卖,只要卖出去就不会赔钱。后来证明我错了,我的书在书店里摆着,少有人问津,每次看见那些书在书架上打盹,我都很尴尬。知道我出书的人不少,主动向我求购或索要者却没有。一个朋友来家里,我送他一本,他拿过来只随手翻了翻,就扔在了沙发上,走时还忘记拿了。现在,我那几千册书堆满了半个书房,八岁的儿子安慰我说,留着让你的子孙后代看呀!我想也对,不行就留下来造福子孙后代!我们小区门外有个摆地摊卖书的老头儿,前几天我拿给他一摞,让他代销。这个方法也许不错,可能是条出路,现在我正准备多找几个这样的老头儿呢!

同学聚会,我去了。说句实话,我去得很自信,因为大学时代我是班长,更重要的是我是作家,这在同学中是独一份,中文系的同学还没人有我这点出息。可在酒桌上,我发现,没人拿我这个作家当回事。有的同学只拍拍我的肩膀,寒暄两句,就到别的桌上去了,有的同学喝酒时只跟我表示一下,就不再有话说。身边最热闹的是那几个官员同学,小周是局长,小王是副县长,小赵小张等也都是什么党委书记或企业老总,同学们纷纷围着他们转,又是敬酒,又是说恭维话,跟我这个作家比起来实在是风光。我难受,就故意找话说,问别的同学写不写东西,意在让他们想起我是个作家。可没有用,只要一问,别的同学就哼哼哈哈,不置可否,我只好闭上嘴可怜巴巴地在那儿坐着,那场面真是尴尬呀!回家后,我发誓,以后再也不参加同学会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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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文若书点评:

作家是从事人类精神方面工作的,当人们讲精神抛弃时,作家自然就是没用的行当了。

文章评论共[3]个
桑榆晚霞-评论

还是在网上发表好,自娱自乐,逍遥自在,没有精神负担,更没有经济负担,玩呗!at:2007年02月26日 晚上9:16

紫色菊-评论

呵呵:))))))at:2007年02月26日 晚上9:19

意趣-评论

也许,写者如果想成为受人注目的作家还真需要被包装、被宣传。at:2007年02月26日 晚上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