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银河女士一系列的言论引起了民众对她恶评如潮而她仍不改初衷,说她是哗众取宠显然是不对的,她只是“哗众”了,非但不能“取宠”,实际上是在“取辱”的。学者不能像政客,是不会屈服公意的,所以对她的坚持我一再声称佩服万分。但佩服她的坚持并不等于赞同她的议论,她再次引起争议的是她说换偶不违反道德与法律。为规避中国刑法中的“聚众淫乱罪”,她设法让“换偶者可以用两对分别在不同地点的方式”进行,可是中国的婚姻法第三条其中就有“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样的说明,李银河士女士也许会说换偶并不等于同居,但如果连同居都能忍受了,换偶还不能吗?也许李银河女士眼中这样的恶法以后会被废除,但它至少现在仍存在,至少也违反现在的道德。我发现身为社会学者的李女士思考的往往是哲学问题,不顾现实人们的感受。
人们常说,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假如相爱,如何能做到心安理得的忍受自己的配偶和别人交配?人对爱是最自私的,对性也是。如果把爱与性分开来看待,那无异是回归动物的本能了。李银河女士说过:“包二奶是大错特错的,是中国传统一夫多妻(妾)的陋习,是欺负女人,是男女不平等,是违反婚约,是违反忠诚承诺的最最讨厌、最最恶心的行为。”又说换偶不是包二奶,换偶是基于自愿原则的。但包二奶也是基于双方自愿原则的呀?难道换偶就没违反了当初的婚约吗?不接受道德约束的婚姻是不稳定的婚姻,如果婚姻不稳定,那么家庭就不动荡不安,我们不仅仅只有的快感,我们也要有对下一代的责任感。假如李银河女士真的不喜欢中国传统的一夫多妻制,就应该知道换偶其实与包二奶没有太大的区别,因为现在的中国仍然是一个男人主导的国家,只有少数人才能摆脱,最主要的是,换偶会让人间仅剩的一点点爱都不再高尚了!
我承认多数平常人很难做到只爱一个人,只有一种感情。青春的时候,我以为自己今生今世只会爱一个人,也曾许过这样的山盟海誓。所以和她分手时痛不欲生,以为此生此世将不再爱上任何人了,但现在的我渐渐发觉自己原来是可以爱一类人的,是婚姻让人只能在这类人之中选一个来厮守到老。我没有结婚,不知道会不会发生婚外恋,但如果以上面的心理来推己及人,那婚外恋似乎是不可避免的了!近日我看到一则新闻,说云南师范大学门帖包养女生的广告。本来现在包养大学生也已是我听惯的平常事了,可是这一次的包养者提出的条件就很矛盾了,就是要女方没谈过恋爱。这就很好笑了,他难道还纯真到指望女方和他谈恋爱吗?所有的筹码都已摆上桌面了,“每月生活费3000至4000元,其他花销另算。要是感情好的话,可提高到近6000元。也会提供住房,但要被包5年才准买车。两人外出,得以父女相称”。若真的谈感情,那也是为了一个月能达到6000元而已,那大款不但是存心为难自己,也是存心为难别人了,明明把感情商业化了,却还想感情不受商业的影响,这就像要求妓女修复[ch*]女膜一样可笑了!
若只以爱论,我们必须承认我们可以爱许多人,否则我们就可能破坏别人的爱情,别人的婚姻·,这样我们就不会在别人已经结婚的情况下仍以爱的伟大的名义纠缠不放!也许任何以当时道德标准衡量的爱情都不会是伟大的爱情,所以梁祝才会化蝶去,可是任何伟大的爱情都不应该以性为前提条件的!
2007-1-25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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