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0日,晚上7点38,这是我打通110报警电话的时间。有人肯定会疑惑,到底发生了什么,需要警察来处理解决。其实,事情很简单,在我走到新华路桥下,正准备走上外滩的时候,看到了这样一个场景:一个女人,蓬头垢面、抱着双膝坐在草丛里号啕大哭,脚上很脏,没有穿鞋。一个男人愤怒的站在旁边,指着女人的头,嘴里还恶狠狠的说着什么,旁边的地上应该是他们买的东西,被遗弃在那里。围观的有些人,也有路人上前跟男人说了什么。趁这时,女人使劲往路边跑,不料,往日心爱的长发却成了男人暴打的最好工具,随即,女人被男人像扔枕头一样,狠狠地摔在地上,不止这些,那男人居然还用穿着皮鞋的脚玩命的踢躺在地上的女人。事情到这里其实还没有完全结束,我忽然手指冰凉,下意识的在手机上按下110三个数字,和警察简单的说这里发生的事,心里唯一希望他们立即出现在现场,亲眼目睹这里发生的一切。但是我只能无奈的说,后来女人被男人扛进了一辆出租车。到这里我看到的也就告一段落了,但敢肯定的是那女人遭受的伤害并没有这么快停止。手机又在响,随着电话那头警察先生的谢谢,这件事也就这样过去了。
但是,它在我心里却留下了深深的印记,这页纸上,男人狠狠的拳头,狠狠的脚;女人散乱的头发、沙哑的哭声,永远不会被岁月这本厚厚的书,在我的生命中轻轻翻过去。看上去,他们应该是夫妻,而且年龄大约30岁左右。不禁在我头脑中闪现了一个法律名词—家庭暴力。只是今天,它发生在了公共场合,可以说明显的暴露在社会大众面前。为什么有可能被大家看来是多管闲事,而我要把这些记录下来呢?其实原因很普通。因为我有这样的阴影,没错可称作是家庭暴力的阴影。在我成长的20年中,看多了父亲打母亲,可以说习惯了父亲打自己,每次“战争”结束,受害方也许没有达到法律上规定的轻伤。但是在心理上,却蒙上了一层层厚厚的阴影。
我很庆幸,自己在大学里学的是法律专业,虽然刚刚上了一年,但是对法律也有了一定的了解。所以今天我毫不犹豫的报了警。即使法律存在漏洞,但是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现在社会上各种各样的暴力,几乎每天都在不同的地方发生着。人们常说,家是心灵的港湾。请想一想,如果有一天,你忽然觉得家是最不安全的地方,这时你心里会是什么感觉?那种感觉,不言而喻,无法表达,更希望每个人都不要有那种感受。与其相比,死亡并不可怕,可以说死是一种幸福。前两天,看中央二套,碰巧看到一个专题节目:教女性如何维护自身权利···那天正好演到了家庭暴力。看到这些,不免心中有一丝丝的高兴。因为这代表了社会很重视妇女儿童在家庭中的权益,虽然在法律上对家庭暴力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从道德上,以及社会舆论,已经越来越重视这方面。也就预示着,越来越多的受伤害的妇女儿童可以被社会保护。
写到这不想再继续了,因为我想说的主要内容已经差不多了。剩下的是无尽的感慨!希望天下所有的人都远离伤害,与幸福拥抱。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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