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我们很容易发现中国的高官高管一旦作奸犯科,其畏罪潜逃的目的地,似乎更多地不约而同选择这样一个国家----自恃西方式自由民主神圣不可侵犯,标榜为移民天堂——加拿大,这个越发另人感到生厌的名词。
不可否认,加拿大地广人稀,风景宜人,其移民政策开明,乐于接纳来自五湖四海的朋友。但是,美好的事物似乎应更容不下瑕疵,谁又会料及“天堂的钟声”居然可以与“罪恶的灵魂”共舞。作奸犯科的硕鼠们在这样的国度不是被绳之以法,反而堂而皇之的在西方上帝面前继续挥霍他们的人生,蚕食仿佛与他们无关的世俗之物。我们是悲惨的,悲惨得见证着这不可思议的一切,悲惨得只有呐喊,却对耳闻目睹之状况无能为力。不愿意多说自身制度的缺失,监管的无效,让国人伤心悲痛多少回,——人民的辛劳岂是“体谅”二字所能企及,真心继希望于西方制度的文明先进,兴许这些早于我们多年的“佼佼者”拥有上上之策正法硕鼠。然而,可怜的加拿大立法和司法,它们认为怜悯和同情是可以施舍给那些将被上帝所惩罚的人们,他们似乎还是人之类,非鼠之流,过分的做法怕伤及上帝的福音而令自己受于惩罚。它们宁可忽略鼠辈的所作所为,伤及被害国之利益,伤害相关受害人之肉体与精神。它们在纵容犯罪的滋生,给予犯罪以喘息的希冀,更是在损耗受害国纳税人的金钱,变相忽悠所谓的民主与自由,我不禁要问“贵国何时改名换姓叫‘地狱’,亦不让大家知晓?”。
面对理性的现实,罪犯可以被同情吗?上帝更应同情的是施罪者还是受害者?加拿大的所谓制度实在令人费解。有这样一种假设,罪犯在犯下滔天逆行后,逍遥法外,莫非你们亦会得到回报,最终沆瀣一气,蛇鼠一窝?如果是这样,甚于硕鼠百倍的恐怖分子恐是更愿意定居加拿大,他们偷窃大部分平民的利益,抢夺依赖于剥削大众生活的富人,袭击冠冕堂皇衣冠楚楚的政客。我们可爱的加拿大立法与司法,你们一定要微笑着赋予他们神的赐予,并令他们享受生活,虽然他们似乎除了破坏以外,一无是处。这些可能还不够激烈,我们直接摧毁这样一个“地狱”,美名曰:“建造新天堂的必然”,然后一切都难以想像,或许继希望于上帝,或许扔下残墟,让世界落于混沌。愚蠢的加拿大,这样的结局你是否会感到满意,愚蠢让硕鼠越逃越远,事实希望愚蠢本不属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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