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追讨王安妮

发表于-2008年04月27日 凌晨2:51评论-6条

如果我答应借钱给一个人,我不会期望他是已出之物,他主动归还最好,否则我有什么能力追讨。

当一个人对你说:“我不爱你!”

你为什么还要流着泪问他:“你说过永远爱我的!你说过的!”

两个人之间的承诺,若一方无法信守,那是无可奈何。是他辩不到,不是他忘了,用不着你力竭嘶去提醒他一次。当一个要离开你,在无谓提醒他:“你说过不会离开我的!”

他说过又怎样?

他对你说的时候,你不肯相信。他要走的时候,你却在追讨?

就把承诺当作爱情的一部分!

我们曾真心许诺为一个人做到一些事,但明天的世界,不在我们控制之内。做得到,我会快乐。做不到,我会忧伤,我会的。我也会学习,不去追讨。

有过承诺的爱,终比未有过承诺的爱美。一旦要去追讨,承诺已变得太遥远。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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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雾里丁香点评:

简短的文字,清晰的道理。

文章评论共[6]个
林馨儿-评论

真正的爱不需要承诺。at:2008年04月27日 上午11:06

雾里丁香-评论

文字若是再透彻些,就是一篇相当不错的文字了。at:2008年04月27日 上午11:25

莹若-评论

你也太节省了。at:2008年04月27日 中午2:12

懈逅-评论

假如是承诺那不一定是爱了,爱难道是一种责任吗at:2008年04月29日 凌晨0:48

懈逅-评论

在我的印象中,承诺是一种责任,但是承诺也有它的可信度。at:2008年04月29日 凌晨0:49

澜澜宝贝-评论

恩,就算承诺了,我也未必相信,所以承诺的人也不定会记得,不必去追讨at:2008年04月29日 中午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