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何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飞鸿哪复计东西。
---------写于之前的之前。
从来没有人说过我是天才,甚至连人才这个字眼也没有放在过我身上,不过翻看幼年的通知书上的教师评语,不约而同的出现了这样的词-----怪才。我就像那个上帝偏爱的苹果,在我身上,固执,怪诞,一半一半。夹杂着的一点点灵气却也禁锢在了漠然的眼球里,唯一分辨的出的,只有我的微笑,笃定的微笑。
三岁会吟五十首唐人绝句,四岁会背《三字经》《千字文》,五岁读《诗经》,七岁看《史记》。旁的人看来,该是个聪明的孩子,只有我自己知道,看诗经的时候三天只看进去两页,一年里字典快被翻烂了。一直希望自己是个天才,所以在读《伤仲永》的时候竟然嫉妒仲永的天资,看到仲永最终一如常人的时候确乎有些幸灾乐祸了。作为家中唯一的嫡系传人,家人总是矛盾的,一面要我减压,又一面把什么光耀门楣的大梁放在我的肩膀。于是把梦想寄托在希望自己是个天才的身上。
一直固执的认为人是可以飞的,会从肩胛的地方长出翅膀。不过,翅膀延伸出来的过程是一种幸福的疼痛,我称呼这种疼痛为“成长”。据我所知,一种能飞的很高的鹰只有不惜将自己的翅膀折断再飞翔使血肉更加丰满才可以飞的那么高,还有羽化成蝶的挣扎,痛苦是任何有翼生物必须经历的过渡。天才无疑有很大的翅膀,不过我的胛骨实在是太细瘦脆弱。
小时候太狂妄了,总是以天才自诩,认为自己出口成章。现在想来有那么点梦想也还说得过去,毕竟风华年少叫人傲。不过一身的芒刺就太幼稚可笑了,用菲薄的积淀去惹人鄙夷的眼球。领奖台前叫嚣的目光,包括笑声。把光环往自己身上叠加却又好高骛远。这就是我为什么怪才,而不是天才。怪才是用自己的才气去往上累积,最后的结局是摔得又狠又惨。天才总是向下挖掘,才能得到成功。
特别记得一次因目中无人而对老师不尊敬,教师脾气好,反倒是父亲坐不住了鼓起眼睛来看我说:“其实你什么都不是。”父亲态度和他眼睛里的认真让我吓到了,我也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只不过是个普通的存在,仅此而已。那天晚上失眠了,顿悟似的反复誊写那句诗“泥上偶然留指爪,飞鸿哪复计东西。”
天才的意义,不是这个人来否?而是在过去很久之后还有人知道,曾经来过.....
如今,还是在暖黄色的灯下,重新书写着一个关于天才的故事,不过希望这个故事的主角,在将来的将来,可以写上我的名字。即日起,绘梦......
---------原稿于3月26日,宜昌,凌晨。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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