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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志婚姻论江西贵溪邨圃苏芬

发表于-2009年06月21日 中午1:47评论-3条

有人说:“学生时代应该注重学识,不当讨论婚姻问题。”这话初看起来很觉有理,其实完全错了!我们须知真理不讨论就不出现(讨论与注意不同),现代的青年多半受婚姻上的痛苦,无非因他们的婚姻不合乎真理。我们若有剩余的光阴,就应该牺牲些精神,来代这般青年免除痛苦。不过我很希望青年的意志千万不要注重婚姻就是了!

作者是吃过婚姻黄莲的,觉得现代各报纸、各杂志所发表的婚姻文章都不能满足正在吃婚姻黄莲者的欲望!什么自由恋爱?自由离婚?无非是多拉些青年投身苦海,蒙蔽自我的“真爱”(我并不是反对自由,容后说明)。自由恋爱的声浪愈高,社会上痛苦的青年就愈多,这虽是误解恋爱的流弊,但是“爱”字头上加一个“恋”字,“恋爱”里头又混合些“夫妻情”,那就成了一个不与自然和谐向下的假爱了。我们须知夫妻情是贵族性的,若有丝毫的不了解,他就要发脾气,都是由此点而起;爱若与这情混合过早,终久是得不到真快乐的。在未讨论这个问题以先,我要把今年上半年在晨报上发表一篇拙作照录下来,好作言论的参考。

青年思想之误谬

废书不读

惟谈恋爱

近闻各报社会新闻,丈夫毒杀发妻怪事层出不穷。此种现象,一般人之观念无不责男人之心恶,而发生此现象之渊源则未有人过问。当此新文化根基未稳固之际,种种宜破坏者,急应破坏;种种宜建设者,急应建设;苟不将此现象之渊源找出,并设法而预防之,则一般腐朽之顽夫及意志未定之青年,因误会而危及新文化本身者,必不乏人!此余之所以谨述鄙意如后。

丈夫毒杀发妻之渊源择其要者有四(发妻毒杀丈夫之渊源同):

(1)夫妇无真爱情

(2)兽欲冲动

(3)喜新厌旧

(4)缺少相当训练

夫妇既无真爱情,故当肉欲冲动,时男人必在外引诱女人,女人必在外引诱男人;故余以为此种现象之发生,男人之心固恶,而男人恋爱之对象——女人,其恶更有不堪问者!不观晨报所载王亚英被毒一案乎?苟无李玉贞之贱,则张立永一身何来奸淫之举?李玉贞既知张家有妇,而愿与之行奸,则其杀亚英之心必比立永更甚,□□二人兽欲,并非无发挥之余地,不过喜新厌旧之心理,兽欲发达之男女为最□,王张既属无真爱情的多年夫妇,无怪乎立永以物待之!以上三渊源之总渊源,则为男女无相当之训练。苟今欲预防之,惟有人格训练之一法!余甚望青年男女,当学识未充足时,慎勿以恋爱为唯一问题,如无相当训练则所谓恋爱者,奸淫之别名词耳;而自命解放之女子,尤宜慎之又慎!

余近观青年男女,废书不读,惟谈恋爱者,不知凡几!将来危及社会,恐不知伊于胡底矣!噫嘻!

这篇东西是我上半年作的,虽然说的不透彻,但是我的宗旨总不外乎要有高尚的意志,实现自我的“真爱”!

真爱是什么?真爱便是欢乐,不是一种单纯的情感!这欢乐是在全宇宙的根株上,同万物握手,抛弃为我的私欲;我爱某君,这种爱就要能给我心灵的美,使我们站在制限以外才是纯洁的,才是真。如果是卿卿我我,那么,自我的灵魂就要站在情网以内,而与爱的精神相冲突,爱就无能为力了;即或友谊不变为排斥,夫妇不成为冤仇,然而爱必定要消灭。所以有些人说:“夫妇到完婚时,爱情就要宣告死刑。”这就是真爱被摧残的结果。假若夫妇二人都能了解真爱的意义,那么,虽同谐到老,爱是决不至宣告死刑的。

我们将爱字确定了,以下就根据这个爱,先把已结婚的和已定婚的痛苦加以解决,再来谈未定婚者应取的态度。

(1)已结婚者和已定婚者

这两种青年,有的因为婚姻不圆满,又不能脱离,于是自杀啦,逃婚啦……我以为这都是不能了解人生,自我没有和宇宙和谐的结果;要解决这些痛苦,还是须从人生观下手。他们结婚定婚都好比“木已成舟”一样,如果真觉得那舟用不得,就应顺乎天性,想法子去改造它,改造不成,就可置之不理;不要忧愁,不要把真的观念锁在狭窄的牢笼里,要把我们高尚的意志不断的燃烧痛苦,来释放欢乐光!已结婚的男女假若觉得对象不满意,就应该找出使我不满意的地方在那一点?有没有互相了解的可能性?这样,就可判决应否离婚。夫妇到了离婚的程度,并不是要成对抗的仇敌,不过是把亲密的爱变作普通的爱罢了;这种爱,还是欢乐。至于有些欲离婚而不得的,亦只要保持普通的爱,不进为亲密的爱,何必拘束于形式?但是照这样解决下来,恐怕有人说陷害他的终身大事!这个疑问又是没有了解人生精神向下的表现;我们须知性欲同是生理上作用,但终生的大事是不是性欲?了解人生的人一定是以实现人生为他的终身大事。况且性欲发达者、游手好闲的人归多数,古语云:“饱暖思淫欲”,因为能饱能暖,差不多就不去思想别事,他的意志亦只好受性欲的驱使!已结婚欲离而不得的男女,如果真能与宇宙合一,和万物握手,对于一花一草,一犬一豕,都觉得可爱,那么,性欲至少要减少几分,一定可达到那普遍的生活,能免除一切的束缚,充满着从真爱里跳出来的一种不能言的欢乐,叫那痛苦的婚姻问题不成问题!离婚固好,不离亦好,独身更好!已定婚的男女尤其要有这种高尚的意志才行!因为男女学识相差太远的奴隶婚姻固恶,而一般由恋爱结晶婚约更是危险!今年三月晨报上几位得神经病的青年,就是因为由恋爱结晶的婚约忽然随金钱权利而变迁。假如那几位青年能了解人生,当初爱上了那水性杨花的女子,而不混以夫妇情,那么,何尝会得神经病?既爱以夫妇情混合后,倘能从速觉悟,提高自己的意志,那么,当她恋爱变迁,人格破产时,何不将以前的经历编辑成书,作一部赤luo裸的忏悔录?这就是我对于已定婚要解约者从人生观来解决的方法。

作者既承认自己是吃过婚姻黄莲的,将来自当把以前的婚姻史完全披露出来;至于现在我与李女士虽属未婚夫妇,但决不至于蒙蔽自我的真爱!谈到这里,就可进而讨论第二部。

(2)未定婚者

前面说“自由恋爱的声浪愈高,社会上痛苦的青年就愈多”这句话,好像是我反对自由恋爱似的;其实不然,我是极端拥护自由的,对于一花一草,一犬一豕,我都觉得可爱,并且我的灵魂很自由的与爱神接吻;不过我是极端痛恨现代的青年,见了一个异性者,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想合他作夫妇,美其名曰“恋爱神圣”,这种肉欲冲动的表现还能算神圣吗?他们俩发生了恋爱,而不发生肉体关系者,还是数千年礼教之功,卿卿我我,妞妞妮妮,充满着古式的羞态!哪能说因为爱是神圣,所以才无向下的冲动呢?他们俩到了达到肉体关系时,恐怕爱就要和他们脱离,痛苦即刻亦来同他们相周旋;这就是未定婚者没有了解真爱的结果。我们若想不在这种危险波涛中讨生活,固然要提高意志,了解真爱,但是还须取一种光明的态度。

人们的意志既高尚,那么,无论对于谁?都可施以真爱!即或对于异性的某君,因别种关系,比较的亲密,这个真爱亦不过随之亲密一些,毫无其他现象。既如此,一切的行为就当光明磊落,决不可说我对于异性的爱是秘密的,事事到了不秘密,危险差不多可以免除。我曾记得郭沫若君在日本爱上了一位女子,后来生下了一个私生子,你看他如何光明磊落的写信告诉朋友;如果他当时秘而不宣,恐怕他们的爱就要逐渐下降;因为被神秘包裹着的爱是假爱,不是普遍真爱的结晶!如果神秘圈套一经打破,那个假爱就要“逃之夭夭”了。所以我们作事千万不要建筑神秘圈套,因为这个圈套终久有毁坏之一日!

去年我对朋友们说:“人们要还原到luo体时代,才是完全解放。”这是我觉得“生殖器”并不当奇怪的东西,不过因被神秘圈套所遮掩,以致惹起人们的大惊小怪!其实生殖器何尝不若手足眼鼻之类?只要人们以美的眼光观察它,它的美立刻就实现,决无什么意外的冲动!青年诸君,当这血气未定的时候,必须认清这一点,才能得到真欢乐;千万不可一见异性的,就充满着一种神秘的婚姻思想;爱上了异性的,就马上混合些夫妇情;总要从普遍真爱里放出亲密真爱的光,来照耀心灵。这样,夫妇结婚以后,爱神才不至告辞而去!

这篇意见发表告毕,我还有几句简单的声明,就是文中所提倡的“luo体主义”在现代虽属理想,但颇含有真理,决不能断定将来永不实现,所以我很希望读者细心领会,切莫一笑置之!作者是一个饱经沧桑的人,心灵虽觉快乐但是很沉重的!提倡这个主义,并不是轻轻薄薄来开玩笑,只要人们能够向着公开路上进行,见了luo体的原形就如见了衣服整齐的变态一样!那么,宇宙间就可减少一个包裹淫欲的神秘圈套!那班逛窑姐的,娶姨太太的,无非是想在这个神秘圈套中讨生活。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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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云生云灭自在风点评:

读此文,不期然地想起了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法,以及萨特倡导的嬉皮士运动,回到原始社会,回到森林里去,还有,此文对婚姻的解读加上意志二字,又让人想起尼采,不管怎样,这篇文章有对婚姻、恋爱有自己的思索,可以让大家来评说。

文章评论共[3]个
云生云灭自在风-评论

先坐个沙发,在琢磨琢磨。at:2009年06月21日 晚上10:01

爱上传言-评论

意志婚姻,独特的提法!at:2009年06月21日 晚上10:34

吹糠见米-评论

你干脆来个恢复男人妻妾成群还可以正大光明的逛窑子还更直接。搞个意志婚姻好像成了什么高深的哲学似的。at:2009年06月22日 下午4:02